裕同科技(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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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4:4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 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裕同科技: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5 14:44
资金募集 - 2019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140,000.00万元,净额1,388,330,188.69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8,657,987.96元[2] 项目投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多项目有不同投资进度[5] 项目延期 - 宜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6月调至2025年12月[6]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9][11] - 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12][13]
裕同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4:44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522269.51万元,同比减少6.96%[3][1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08.59万元,同比减少3.35%[3][11] - 2023年利润总额为176919.73万元,较2022年减少2.02%[11] 资产权益 - 期末总资产2218629.34万元,同比增长5.3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05157.02万元,同比增长7.91%[3] 业务销售 - 2023年度纸制精品包装销售1103599.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2.5%[5] 资产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65635.88万元,因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7] - 应收账款减少37731.43万元,因收回到期账款增加[7] - 固定资产增加77203.98万元,因新购设备和工程转固[7] 负债利润 - 长期借款减少83509.61万元,因提前归还贷款[10] - 未分配利润增加79814.83万元,因报告期净利润增加[10] 费用情况 - 2023年销售费用41746.61万元,较2022年增加3.28%[11] - 2023年管理费用96978.61万元,较2022年增加8.97%[11] - 2023年研发费用69588.29万元,较2022年增加3.66%[11] - 2023年财务费用2774.27万元,较2022年上升209.32%[11] - 2023年期间费用合计211087.78万元,较2022年增加8.80%[11] 现金流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67342.21万元,较2022年增加40.17%[13]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59692.69万元,较2022年减少340.94%[13]
裕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上 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 核查,就裕同科技本次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4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140,0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
裕同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52.23亿元,同比下滑6.96%[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14.38亿元,同比下滑3.35%[2] 业务成果 - 公司已建成15座光伏发电站,光伏发电量达2043万千瓦时[6] - 公司开发的环保产品种类达30余种,年度获得授权专利210件[6] - 公司4个生产基地获UL废弃物零填埋铂金级认证、3个生产基地获UL废弃物零填埋金级认证[6] 投入与培训 - 公司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投入5263万元,安全培训覆盖97917人次[6] - 公司员工参训比例达100%,465人通过认定成为各级技能人才[7] 品牌与荣誉 - 2023年10月26日,裕同品牌重新定位为“品质包装方案商”[11] - 公司荣获2023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榜首、2023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等殊荣[11] - 公司连续获评国证ESG的“AAA”最高评级,Wind评级由“A”提升至“AA”级,获CDP气候变化评级B级[6] - 许昌裕同入选国家工信部“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审议多项重要事项[13] - 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十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9] - 2023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高2023 -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18] 未来展望 - 2024年推动印尼泗水、雅加达,越南平阳,印度德里项目投产,启动墨西哥、菲律宾新工厂建设并规划年内投产[34] - 2024年在植物纤维环保包装基础上开拓新市场,强化欧美市场营销能力[35] - 2024年在气候变化与资源管理等四个层面开展行动推动ESG管治工作落地,目标2040年达成碳中和[37] - 2024年烟包业务以智能化建设为牵引改进生产流程,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研发投入[38] - 2024年品牌建设聚焦重点板块,试点“一行一策”传播策略[39][40] - 2024年品牌建设推进品牌焕新工作,加强内部传播[40] - 2024年深化和推进区域与专案经营战略[41] 新策略 - 加强区域和专案营销团队建设,落实“一客一策”,深挖客户潜力,重点突破新客户[41] - 持续开拓海外环保业务市场,做强B2B业务线[41] - 积极开拓日用品包装、食品卡盒、医药包装、重型包装等新业务[41] - 紧随客户供应链步伐,完善海外布局,贴近客户新建或扩建海外基地[41] - 优化整合供应链资源,实现资源互补,并降低资本性支出,实现轻资产运营[41] - 统筹推动各区域各专案的智能工厂建设,继续扩大领先优势[41]
裕同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4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部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 ...
裕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5 14:4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1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650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第1页 共16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裕同科技公司 ...
裕同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利婕
2024-04-25 14:4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4][5]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会议[7]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王利婕2023年履职无缺席,均投赞成票[4][5][7] 公司运营 - 报告期内公司未被收购、未换会计师事务所[16][18]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华君为总裁等多人任高管[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2]
裕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4:4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58.87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B3 | 4,485.1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867.2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1.30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C3 | 1,699.2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3,621.77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0.17 ...
裕同科技: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4:44
资助审批 - 公司提供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 - 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批要求[6] 资助流程 - 财务部调查评估、审计部审核,审批后证券部披露[9] - 财务部办理手续、跟踪监督,逾期不收回不继续或追加[9] 后续处理 - 审计部检查合规性并定期报告董事会[9] - 出现逾期未还款等情形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0] 披露要求 - 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两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3] 其他承诺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为他人提供资助[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