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0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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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拿下10万吨磷酸铁锂供应大单,市场波动与激烈竞争仍是隐忧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1 02:45
合作框架协议核心内容 - 丰元锂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为期三年的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合计10万吨 [1][2] - 协议旨在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楚能新能源承诺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优先采购丰元锂能产品并给予一定采购份额 [2] -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正极材料的迭代升级与成本优化,产品结算价格以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为准,并可因市场重大变化协商调整 [2] - 此次合作是公司继2025年4月与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签约后,在拓展下游客户、巩固市场地位方面的又一重要进展 [2] 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 合作体现了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联动关系,对公司未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 - 如合作顺利推进,将有助于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后续产能持续放量和销售订单扩大 [3] 公司当前经营业绩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3亿元,同比增长21.23%,但归母净利润亏损2.43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8073.75万元大幅扩大 [4][5] - 2024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90亿元,同比下降46.35%,归母净利润亏损3.62亿元 [1][5] - 亏损扩大主要由于新产线产能爬坡、新产品验证周期长导致产能稼动率不足,以及产线转固后新增折旧费用推高了单位制造成本 [5] 行业环境与风险 - 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面临市场环境波动、原材料价格大幅震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迭代加速以及潜在的产能结构性过剩等多重风险 [1][6] - 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引发下游需求变化,公司需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6] -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后续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 [6]
丰元股份子公司签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未来三年对外提供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
证券时报网· 2025-10-20 12:35
合作协议核心条款 - 丰元锂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为期三年多的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 - 协议约定丰元锂能未来三年内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 [1] - 协议到期前可协商续签,结算价格以双方达成一致的价格或计价标准为准,市场重大变化时可协商调整 [1] 合作内容与目标 -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正极材料的迭代升级与成本优化,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1] - 丰元股份将提供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楚能新能源将反馈市场需求和测试进展 [1] - 协议约定的供应量及价格机制将覆盖公司现有及未来双方合作的磷酸铁锂产品 [1]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两大主流系列,多种型号 [2] - 磷酸铁锂产品主要用于储能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和数码锂电池 [2] 公司近期财务与运营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3亿元,归属净利润亏损2.43亿元 [3] -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上升68.75% [3] - 亏损扩大原因包括新产线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新产品验证周期长导致产能稼动率不足,以及扩张产线转固后新增折旧费用 [3] 合作协议的预期影响 - 协议体现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联动关系 [4] - 合作顺利推进将巩固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后续产能持续放量和销售订单扩大 [4] - 合作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4]
丰元股份子公司将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
智通财经网· 2025-10-20 11:09
合作框架协议核心内容 - 丰元股份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1] - 协议约定未来三年内丰元锂能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 [1] - 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产品采购及产品迭代升级 [1] 合作目标与影响 - 双方旨在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1] - 通过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1] - 共同推动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1]
丰元股份(002805.SZ)子公司将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
智通财经网· 2025-10-20 11:08
智通财经APP讯,丰元股份(002805.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丰元锂 能")于近日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 有限公司(合称"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未来三年内由丰元锂能 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双方同意就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采购、产品迭代 升级等事宜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 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
丰元股份:全资子公司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时报网· 2025-10-20 11:01
合作框架协议核心内容 - 丰元股份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1] - 协议约定未来三年内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10万吨 [1] - 双方构建合作伙伴关系,涉及采购及产品迭代升级等事宜 [1] 合作战略与影响 - 合作旨在通过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1] - 共同推动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1]
丰元股份(002805)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5-10-20 11:00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 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 定性,协议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能否达到合 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 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 协议执行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订概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于近日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 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丰元股份:全资子公司签订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合作框架协议
新浪财经· 2025-10-20 10:48
合作框架协议核心内容 - 丰元股份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楚能新能源旗下三家公司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1] - 协议约定在未来三年内丰元锂能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10万吨 [1] - 协议旨在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1] 业务与战略影响 - 合作将共同推动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1] - 长期供应协议有助于保障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的稳定销售 [1]
丰元股份:公司目前未涉及电池生产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09 03:46
合作背景与研发布局 - 公司与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合作成立中科丰元高能锂电池材料研究院 [1] - 合作研究院由陈立泉院士担任院长,崔光磊研究员主导技术攻关 [1] - 合作团队在硫化物全固态电池领域实现多项关键突破 [1] 公司业务定位与影响 - 公司目前未涉及电池生产业务 [1] - 公司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方面有相应研发布局 [1] - 公司表示会持续关注并紧跟市场发展趋势 [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1 05:26
董事会决议概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包括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以及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 [3] - 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均获审议通过 [4][7] 关联交易详情 -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收购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持有的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3.32%的股权 [12] - 交易完成后,丰元锂能持有安徽丰元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74.76%,安徽丰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12] -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安徽丰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0,259.59万元,增值率3.06% [19] 投资合作协议变更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实缴出资完成期限由“丰元东佳工商注册后36个月内”变更为“2032年6月30日前” [40] - 此次变更是公司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政策环境变化及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因素后,与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 [43]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