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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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拟斥资8亿元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对冲饲料及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新浪财经· 2025-12-09 12:50
公司核心决策 - 牧原股份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 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在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领域开展套期保值操作 [1] - 业务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 业务操作框架 - 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玉米、豆粕、生猪等期货及衍生品(含期权、期货、远期合约) [2] - 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占用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不含实物交割款项 [2] - 交易场所为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场内)及大型金融机构场外市场,对手方为券商及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 [2]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 - 决策机制授权期货业务小组负责具体操作,严格遵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 风险防控体系 - 公司已构建“制度+技术+人员”三维管控体系以应对期货交易的多重风险 [2] - 通过五重机制控制风险:严格限定套保规模与现货经营规模匹配,禁止投机交易;建立保证金动态监控体系并设置风险预警线,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采用专用交易系统并定期灾备演练;实行岗位分离授权机制,交易、风控、结算岗位相互牵制;合规经理定期审计交易流程 [2] 财务处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在财务报表中如实列示 [3] - 公司承诺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持仓头寸、风险敞口及实际对冲效果等关键信息 [3]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3] 业务目标与影响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通过金融工具对冲饲料原材料及生猪价格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冲击,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1] - 此举能够有效锁定饲料采购成本及生猪销售价格,平抑周期性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冲击,为长期稳健经营提供金融保障 [3]
牧原股份拟捐赠15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证券日报网· 2025-12-09 12:41
公司捐赠与关联交易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向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0万元 [1] - 捐款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相关的扶贫济困、农村教育公益慈善活动,以及资助农业产业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等与农业发展有关的公益活动 [1] - 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公益基金会为牧原股份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1] 公司表态与财务安排 - 牧原股份表示此次捐赠是根据公司自身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安排 [1] - 此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重要表现 [1]
超1500亿元 四成以上为注销!A股年内回购大数据,出炉→
证券时报· 2025-12-09 12:32
A股上市公司回购与注销趋势 - 在政策引导、估值修复需求及股东回报优化等多重因素推动下,A股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1] - 截至12月9日,年内发布股票回购计划的方案中,四成以上的回购目的为全部注销或部分注销,较2024年的比例进一步提升 [1] -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监管层强化投资者保护,未来或出台更多税收优惠或资金支持政策,推动注销式回购常态化 [1] - 部分公司估值仍处于低位,企业通过回购注销向投资者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形成价值发现的良性循环 [1] 年内回购规模与典型案例 - 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年内已累计回购1507.95亿元 [2] - 美的集团以100亿元回购金额居首,是A股今年唯一的“百亿级”回购 [2] - 美的集团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亿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00亿元,其中9500万股将予以依法注销 [2] - 贵州茅台、宁德时代分别回购60亿元和43.86亿元 [2] - 牧原股份、徐工机械、海康威视、通威股份等公司的回购金额不低于20亿元 [2] - 三安光电、三一重工、顺丰控股等多家公司的回购金额在10亿元以上 [2] - 贵州茅台在8月完成60亿元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4] - 贵州茅台于11月28日再次发布回购方案,拟以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0亿元的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5] 注销式回购的占比与目的 - 年内已有1303家上市公司发布了1502单股票回购计划,其中637单回购目的为全部注销或部分注销,占比为42.41%,较2024年的38.33%进一步提升 [4] - 美的集团宣布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相当于在100亿元的回购金额中,约70亿元将用于注销 [4] - 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注销旨在多维度提升公司价值与市场竞争力 [5] - 从宏观层面看,企业通过回购注销优化资本结构,可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5] - 从微观层面看,回购注销能够直接提升每股收益(EPS),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长期资金流入 [5] - 回购注销契合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5] 回购注销的战略逻辑与影响 - 上市公司回购需要在回报股东与保持资本充足之间取得平衡 [6] - 通过回购注销减少流通股数量,可有效提升每股收益,直接为股东带来更高回报 [6] -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要避免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过度压力,确保资本结构的稳健性 [6] - 回购注销是企业长期价值管理的重要手段,兼顾短期回报与长期发展 [6] - 对公司而言,回购注销能优化每股财务指标、彰显资金实力,还可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6] - 对市场而言,此举有助于传递积极信号,短期提振情绪,中长期则能优化股本结构,若广泛推行则有利于市场稳定 [6]
牧原股份(002714.SZ):拟向河南牧原公益基金会捐赠1500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2-09 11:21
公司捐赠与公益投入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向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0万元 [1] - 捐款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相关的扶贫济困及农村教育公益慈善活动 [1] - 捐款将用于资助农业产业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等农业发展有关的公益活动 [1]
牧原股份(002714) -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2025-12-09 10:33
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7] -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总裁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权[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 - 财务负责人每月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并提经营建议[12] - 首席财务官研究重大事项,负责融资等业务[15] - 首席人力资源官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招聘等工作[16] - 首席法务官建立法律事务制度,防范法律风险[18] - 首席战略官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19] - 发展建设总经理制定发展规划,负责对外拓展建设[20] 交易决策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29]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不超1000万元[29]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不超1000万元[29]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不超100万元[29]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不超1000万元[29] -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不超100万元[3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2] - 单笔捐赠且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3] 其他 - 总裁及其他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36] - 细则中“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9]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应修订[39,4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生效实施[41]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42]
牧原股份(0027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09 10:33
信息披露制度 - 应披露业绩、收购等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7] - 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公布并报送[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制度规定[6]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48]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1] 披露渠道 - A股全文在深交所和符合条件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深交所和报刊披露[13] - H股指定网站为"www.hkexnews.hk",文件同时在官网登载[13] 定期报告 - A股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个月内披露,季报1个月内披露[20] - H股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业绩报告2个月内完成[20] - 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下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25] 重大事件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1][41]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32] 披露义务 - 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34]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需披露[34]
牧原股份(0027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单位、部门、人 ...
牧原股份(00271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 董事过半数。成员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 董事担任,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名,就任免 董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协助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至少每年评估董事会 ...
牧原股份(00271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关连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子公司 与关连人士进行的交易以及与第三方进行的指定类别交易(如《香港 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而该交易可令关连人士透过其交易 所涉及实体的权益而获得利益。 本制度中,《上市规则 ...
牧原股份(002714)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 |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发起设立之初在南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676846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40 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