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信息披露制度 - 应披露业绩、收购等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7] - 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公布并报送[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制度规定[6]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48]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1] 披露渠道 - A股全文在深交所和符合条件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深交所和报刊披露[13] - H股指定网站为"www.hkexnews.hk",文件同时在官网登载[13] 定期报告 - A股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个月内披露,季报1个月内披露[20] - H股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业绩报告2个月内完成[20] - 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下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25] 重大事件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1][41]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32] 披露义务 - 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34]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需披露[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