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0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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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8 09: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道明光学(0026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关联人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人名单报送与清单确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9] - 公司多部门于每年一季度联合确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清单[10]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9项[14][15] - 日常关联交易指购买原材料等第12至16项交易[15] 关联交易原则与限制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15] - 关联人与公司资金往来应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16]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值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程序[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需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按过半数通过有效[28]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1]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等情况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35] 关联交易违规处理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无效,所涉决议可撤销[26][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无效,所涉决议可撤销[29][30] 关联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34]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国家价格则直接适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应在范围内合理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参照评估价值协商定价[38]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41]
道明光学(002632)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4]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出具问询函[6]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帐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7]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证券期货犯罪等未满6个月等多种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1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8][19] 违规处理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买卖股份违规被处罚,公司可收缴交易所得收益或成交金额的10%[2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28]
道明光学(0026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09:0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 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 各部门总监和部门经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
道明光学(0026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09: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依据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及独立董 ...
道明光学(0026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指全资子公司或直接/间接持股超50%,或持股不足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会议与报备 - 召开重要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需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证券部,决议作出当日书面报备[6] 财务报告 - 每月向财务中心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年末递交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0] - 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24] 财务汇报 - 财务负责人需向任职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及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双重汇报[14] 审计监督 - 总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各分、子公司接受审计监督[16] -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进行审计[17] 合同管理 - 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须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以持有的股权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3] 财务管理 - 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政策[10] - 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13] 项目报告 - 在建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投运后,会计期间结束后十天内书面报告达产达效情况[24] 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事项发生当日报告母公司董事会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4] 责任追究 - 越权进行投资等事项审批,公司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要求赔偿[18] 审计执行 - 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子公司须认真执行[18]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计划由公司统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资[20] 信息报告 - 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3] 档案管理 - 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制度,重要文件报公司备案[27] 印章管理 - 重大经济合同等用印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批准[28]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道明光学(0026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须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不得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 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 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 和决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
道明光学(00263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4,599,090元,股份总数为624,599,090股,每股面值1元[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5] - 股东质押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151][15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2]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 信息披露与通知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0] - 公司通知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公告[198]
道明光学(002632)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18 09:00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771,692.54元[3] - 信用减值损失为 -17,739,097.46元,占上年度归母净利润 -10.44%[3] - 坏账损失为 -17,924,923.08元,占比 -10.55%[3]
道明光学(0026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5-08-18 09:0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为真实反映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合理性说明如下: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 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至2025年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