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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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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7 08:3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上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同样[5]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9] 股份锁定 - 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下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 - 申报离任信息后两个交易日内,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全部锁定[15] - 离任人员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股份将锁定[15] 股份转让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登记公司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7] -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7]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董事、高管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15] 股份解锁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按50%比例计算可出售额度并解锁相应无限售流通股[15] -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解锁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5] - 因权益分派等致股份变化,可解锁额度相应变更[15] - 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可申请解除,转让剩余额度内股份解锁[16]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期满,离任人员所持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6]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10]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3] - 本制度未规定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抵触时以法规为准[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18]
神剑股份(0023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
2025-09-17 0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属内幕信息[4][5] - 非董事长或经理的董高无法履职超三月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管理工作负责人[2]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是知情人[6]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受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16][19] 法规通报 - 公司向相关人员通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法规[19]
神剑股份(002361) - 重大决策制度
2025-09-17 08:31
投资审批权限 - 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万元且连续12个月对内投资累计低于200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6] - 500万 - 5000万元或累计高于2000万元但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批准[6] - 高于5000万元或累计高于30%,由股东会批准[6]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需股东会批准[10][11][12] - 占10%以上等五种情况,需董事会批准[10][11][12] - 占5%以上由董事长决定,不满5%由总经理决定[10][11][12] - 收购、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等五种情况,由董事会批准,超出范围由股东会审议[16] - 不超过25%,由总经理批准[16]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9] - 长期投资由证券投资部评估、调研,经多环节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3] - 收购、出售资产由证券投资部调研,聘请机构审计或评估,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 - 对内投资项目竣工后,实施部门会同职能部门评价并验收或整改[7]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两人操作且人员分离制约[10] - 重大投资决策需聘请机构和专家咨询,关注投资风险[13]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违规提出纠正意见[13] 借款、租赁、担保及资助审批 - 单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18] - 融资租赁资产总额高于50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19] - 公司对外担保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批准[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单笔对外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资助,须经股东会审议[28] 其他事项 - 当期财产损失总额高于10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33] - 公司发生特定事项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 公司审计部有权对事项及过程监督并专题审计[35]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事项及过程监督并提意见[35] -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相关事项及过程监督[35] - 未按制度执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35] - 经办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3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事项参照本制度执行[3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39]
神剑股份(00236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17 08:31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9] - 特定大额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特定金额以上交易(部分除外)应及时披露[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决策、业务等多方面控制[4] - 建立生产、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4] - 重点加强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活动控制[5] -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检查监督内部控制日常运作[6][7] 担保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9] - 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总额等内容[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1] 子公司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享有多种权利[32] -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可半年申请调整[2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限额为净资产30%以上(含30%),发生需报公司董事会备案[26] - 除非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为非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或互保[41] 投资管理 - 投资分为对内和对外投资两部分[3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34] - 投资审批需经工程部评审等多环节[36] - 对外投资协议签订后需办理验资、工商登记等手续[36] 工程项目管理 - 工程项目招标以公开招标为主,结果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38] - 在建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按合同约定[41] - 工程项目变更设计和现场签证需多方会审及工程管理委员会批准[42]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满足五项条件[43] -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需验收合格,审定文件作为财务决算依据[45] 投资处置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收回对外投资[46]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转让对外投资[47] 安全管理 - 安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52] 财务管理 - 预付工程款额度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额的70%[63][64] - 对占用期达三个月应收往来款项,财务部书面通知销售部门限期催收[60] - 财务系统控制由财务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57] - 各部门上一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58] - 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64] - 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64] - 各单位成本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突破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调整[65] - 非经常性支出预算审批附专项说明,实际发生事前出具专题报告[65] 销售管理 -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销售部门确定赊销总体规模等[58] - 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授权有关人员签订合同[59] 成本费用管理 - 制定统一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财务部统一记账管理并按月汇总等[67] 信息系统管理 - 信息系统包括产运销等多个系统[68] - 信息中心负责部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财务电算化系统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70] - 信息系统管理遵守相关条例,包含多种管理制度和办法[70] - 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定期备份数据,信息中心集中备份信息系统[70]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遵守相关规定,报告程序执行公司制度要求[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应配合信息披露[75] 内部控制监督 - 设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指导监督制度制定和落实并提交检查报告[77]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工作小组,针对问题改进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决议[77] - 董事会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78]
神剑股份(002361)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9-17 08: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17] - 总额高于300万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交易由独立董事审议[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交易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及时披露[20]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7类文件[22]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9项内容[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披露规定[2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十年[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5]
神剑股份(002361)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9-17 08:31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股东会审议此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单笔对外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决策权限 - 一年内资产抵押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决定[9]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9] - 董事会就对外担保事项做决议时,需全体成员2/3以上董事同意[11] 担保管理 - 公司应于还款日前30日就被担保人还款情况发函告知并催促还款,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上报[19][23] - 确认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法律程序并报告董事会、公告[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法院裁决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债权人放弃或怠于主张物的担保时,未经法院裁决不得擅自履行全部担保责任[22]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延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程序审核批准[22]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相关决议及担保总额[24][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在期限届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25]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影响还款能力事件,公司应在知悉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25] - 公司提供经营性担保需在定期报告披露累计金额[25]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5]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人员违规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27]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7 08:31
内部治理 - 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议案[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股东大会审议[1] -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神剑股份(00236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9-17 08: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103.4969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等八项权利[6]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直接诉讼[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风险投资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单项不超10%[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55][56]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5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0]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3]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2025-09-17 08:31
人事变动 - 刘志坚、汪志宏和李成玉于2025年9月10日辞去相应职务[1] - 刘志坚离任后任名誉董事长,汪志宏任子公司负责人,李成玉任运营总监兼董秘[1] 董事会相关 - 2025年9月17日会议审议补选董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 补选王津华、高韡和曹灿灿为董事候选人及专业委员会委员[3] - 2025年9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志坚为名誉董事长,不设聘期[4]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17 08:31
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17日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依据新法规拟修订,删减新增条款致序号调整[1][2] - 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1] 后续安排 -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1] - 变更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修订章程见巨潮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