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0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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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属知情人[7] 登记与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前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2] - 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2] - 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报备[14]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公告[16]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备案,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19]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北斗星通(0021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4 09: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四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在成员内选举产生[5] 成员变动与会议安排 - 成员辞任或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六十日内增补新成员[5]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成员,紧急情况电话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档案与保密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内部审计部门保存不少于10年[15]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4]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财务审计工作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18]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18]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8] - 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8] - 提交审计报告时,提交事务所总结报告及续聘或改聘决议[18] - 续聘或改聘事务所需全面评价,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18][19] 沟通协调与细则执行 -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北斗星通(0021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超过募投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置换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暂时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 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13] 现金管理与资产购买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15] - 发行证券购买资产需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过户[16]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8] - 变更募投项目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需控股[21] - 变更用途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1]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两日内公告[22]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披露[2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10%,使用需董事会和保荐或独董同意[22] - 节余资金达10%及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3] - 部分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三项要求[23] 监督与责任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审计委发现违规两日内报告并公告[25] - 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和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报告[27]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责任人担责,公司提请深交所处理[28]
北斗星通(002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4 09:16
融资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费用与投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7] - 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9] 表决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30]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得表决[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2]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北斗星通(00215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往来应基于真实交易,不得违规提供资金[4]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7] 监督审计 - 财务核算、审计部门内审、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7] 应对机制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行职责[9] 清偿程序 - 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需经评估、审议等程序[10]
北斗星通(0021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4 0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2]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的1/2[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职权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7]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18]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4名成员,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3] 董事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7] - 董事会对披露财务报告等决议前,需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通过[1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1/3以上董事等提临时提案,其他提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送达秘书[1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董事相关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可联名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24]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开视为弃权[26] - 董事会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字担责[26]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29] - 董事会秘书会后及时信息披露[29] - 公司名称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1]
北斗星通(002151)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4 09:16
股本变化 - 2007年8月13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350万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5350万股[3][11] - 2007年度股东大会后总股本增加为9095万股[11] - 2010年10月27日非公开发行917万股,12月20日股权激励首次行权43.0015万份,总股本增加[12] - 2010年度股东大会后总股本增加为15082.5022万股[12] - 2011年6月股权激励首次行权42.8595万份,总股本增加[12] - 2011年度股东大会后总股本增加为18150.4340万股[12] - 2014年1月23日向原股东配售5310.5356万股,总股本增加[12] - 2017年11月22日回购注销242,460股,总股本变更[14] - 2017年12月26日授予登记722,000股,总股本增加[14] - 2018年11月回购注销261,000股,总股本变更[14] - 2019年5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回购注销,总股本变更[14] - 2020年8月1,432,345份期权行权,总股本增加[15] - 2020年10月28日非公开发行16,388,825股,总股本增加[15] - 2023年7月12日向特定对象发行31,374,501股,总股本增加为54,415.9258万股[16] 股份限制与规则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高及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28]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31] - 董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诉讼[33] - 5%以上表决权股东质押股份应报告公司[33]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稳定,占用资金等问题解决前不得转让[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独立董事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4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4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应通知董事会并备案[48][6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0]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50] - 股东会投票时间规定[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2] - 通知发出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52] - 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交易超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6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8] - 年度股东会审议多项报告和方案[5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56]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63] - 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6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6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3][66] - 当选董事需过半数同意票[66] - 候选董事得票相同需二次投票[69] - 一次股东会两次投票未选出董事由下次补选[69] - 股东会逐项表决,不得搁置[69]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以第一次为准[69] - 记名投票,结果当场公布[69] - 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设正副董事长[91] - 重大非日常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审批条件[96][97][98] - 正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10日内召集[10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1] - 八种情形下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1] - 会议通知包含内容[102] - 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04] -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07]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07] 其他 - 公司高管设置及任职要求[113][114]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25%[120] - 除特殊情况外,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要求[120][12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122]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定义[1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表决要求[12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29][1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135][136][137] - 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担保时间[135][137] - 减资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7]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 - 修改章程或决议使公司存续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40]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141]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141] - 收购方持5%以上股份向国防科工部门备案[146] - 控股股东定义[151]
北斗星通(0021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4 09: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增补与会议规则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六十日内增补新委员[5] - 提建议需开会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电话通知[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同意[12] 档案保存与细则执行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不少于10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北斗星通(002151)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9-24 09:1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原则与价款管理 -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价格依市场条件确定[13] - 交易双方按协议付款,财务中心跟踪执行情况[1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与决策流程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规定[20] - 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发表意见[20] 股东会表决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依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8]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定期报告披露,变化或续签依金额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9] - 可预计年度总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30] 关联交易披露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33][34] - 关联交易公告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35] - 公司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等信息[32]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或抵触依相关法律、规则、章程及制度执行[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北斗星通(0021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投资审批标准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批准[4]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批准[6] - 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批准[8] 决策与管理机构 - 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是投资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执行负责人,经营管理常务会是审议机构[10] - 投融资部是对外投资管理实施部门,负责尽职调查等工作[10] 投资阶段与流程 - 投资项目批准前分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评审与决策三个阶段[13] - 投资立项由投融资部牵头,申请报告报董事长审批,明确前期费用[15] - 尽职调查项目符合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聘请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16] - 投资总额超审批额20%等四种情形需重新履行评审与决策程序[17] 项目监督与管理 - 投融部对批准项目进展和效果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无法达预期项目提调整等建议[17] - 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需上报集团履行审批程序[20] - 集团通过派遣人员对参股子公司行使权力并监督[21] - 财务部门应定期取得被投资企业财务报告[22] - 投融资部牵头负责投后管理方案执行及落地[23] - 投融资部对投后参股子公司建立定期评估机制[24] 信息与保密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后实行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22] - 公司洽谈前与洽谈方、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22] -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项目在关键节点需履行市场披露义务[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