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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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19 09:12
内部审计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直属部门、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及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 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 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九条 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与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 第 1 页 共 6 页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质量。 第三章 审计部职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 ...
三变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09:12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成立日期 2011 |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2,272 人 | | 人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 | 业务收入总额 2023 年业 | | 34.83 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务 ...
三变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9 09: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次修订稿)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 ...
三变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09:1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2]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2]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3]
三变科技: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19 09:1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达标,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公司支持与沟通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9]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22] - 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可提要求,公司应反馈落实情况[22]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2]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三变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19 09:1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195,978.12元,减少归母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1] - 公司拟核销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10,272,722.99元[3]
三变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09:1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29,195,978.12元[1] - 应收款项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24,556,793.73元[2] - 计提后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29,195,978.12元[3] - 计提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9,195,978.12元[3] 减值明细 - 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9,540,756.14元[1] - 2023年度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39,184.39元[1]
三变科技: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4-04-19 09:1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4] 接待推广事务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4] 投资者说明会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六种情形下应及时召开[5] 信息披露 - 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通报需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7]
三变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19 09: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5] - 董监高因违规被调查、谴责未满规定时间不得减持股份[6] 交易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买卖计划 - 董监高计划买卖证券需提前三天填问询函交董事会,董秘核查并给出意见[5] - 董秘应对问询函等资料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5] 可转让额度计算 - 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25%计算[14]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全转[14] 减持规定 - 董监高计划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4]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进展[15] - 减持完毕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告[15]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6]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三变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9 09:1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31,615,005.84元,母公司报表233,143,524.59元[1] - 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262,080,000股[1]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合计派现7,862,400元[1]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利润分配预案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未来展望 - 规划推动新能源发电相关产品研发投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