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达标,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公司支持与沟通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9]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22] - 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可提要求,公司应反馈落实情况[22]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2]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三变科技: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