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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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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 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 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 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 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 ...
豫能控股(001896) - 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
豫能控股(00189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制定本实施细则。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独立董事行使本条第一款所列职权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 正常行使的,公司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五条 下列事项为董事会特定议案的前置审议程序,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1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
豫能控股(0018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 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 ...
豫能控股(0018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
豫能控股(00189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六)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 ...
豫能控股(0018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 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 ...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 ...
豫能控股(001896) - 重大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47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等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保密制度适用人员: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所任公司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公司收购人 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职 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 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 以获取内幕信 ...
豫能控股(00189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4: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营业收入为52.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9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40.7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58%[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76元/股,同比增长340.57%[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5%,同比提升4.59个百分点[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55.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81%[22]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9%至52.84亿元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7.75%至46.57亿元[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61.58%至15.89亿元因燃煤价格下降采购现金流出减少[46] - 净利润为1.29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亏损434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5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亿元,去年同期亏损4288万元[1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至15.894亿元,同比增长61.6%[157] - 母公司净利润为1313.6万元,去年同期亏损1075.8万元[155] - 投资收益为3778.4万元,同比增长261.6%[155] - 利息费用为1.118亿元,同比下降20.3%[1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876亿元,同比增长18.2%[157] - 所得税费用为7779.8万元,同比增长62.2%[152]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改善,从-1.42亿元(2024年半年度)转为正7.18亿元(2025年半年度)[159]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至25.77亿元(202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23.70亿元增长8.7%[160]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至29.76亿元(202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11.48亿元增长159.2%[160]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至7.34亿元(202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5.62亿元增长30.6%[160]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654.97万元,较上年同期-6,196.62万元增长255.81%[138] - 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1.42,较上年同期0.90增长57.78%[138] - 公司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15.40亿元,较期初13.50亿元增长14.07%[142] - 公司应收账款为16.33亿元,较期初18.20亿元下降10.27%[142] - 公司存货为7.00亿元,较期初10.02亿元下降30.15%[142] - 公司在建工程为46.13亿元,较期初39.16亿元增长17.80%[143] - 公司短期借款为41.66亿元,较期初37.17亿元增长12.05%[143] - 公司资产负债率从上年末89.02%降至本报告期末88.34%,下降0.68个百分点[138] - 公司流动比率为0.42,较上年末0.44下降4.55%[1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从-10.06亿元(2024年半年度)收窄至-7.72亿元(2025年半年度)[1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7.66亿元(2024年半年度)变为-6.08亿元(2025年半年度)[15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至14.09亿元(202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18.01亿元下降21.7%[158]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至25.68亿元(202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26.55亿元下降3.3%[16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2.554亿元,同比下降20.7%[157] - 营业总收入为52.84亿元,同比下降13.9%[151] - 营业成本为46.57亿元,同比下降17.8%[151] - 货币资金为7.34亿元,同比增长11.3%[146] - 短期借款为5.00亿元,同比增长150.0%[14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2.01亿元,同比下降21.4%[144] - 长期借款为152.23亿元,同比增长3.4%[1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2.42亿元,同比增长4.4%[144] - 未分配利润为-50.67亿元,同比改善2.0%[144]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89.11亿元,同比增长1.1%[14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火力发电及供热收入占比90.26%同比下降11.82%至47.69亿元[47] - 煤炭销售及运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9.61%至1.9亿元占比降至3.6%[47] - 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上升72.06%至1.29亿元占比升至2.44%[47] - 火力发电及供热营业收入47.69亿元,同比下降11.82%,毛利率11.94%,同比上升4.30%[49] - 风力发电营业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3.21%,毛利率42.68%,同比上升3.26%[49] - 煤炭销售及运输业务营业收入1.90亿元,同比下降59.61%,毛利率-7.64%,同比下降3.90%[49] - 国内业务营业收入52.84亿元,同比下降13.90%,毛利率11.87%,同比上升4.13%[49] - 火电企业销售量同比下降15.87%至992896.32万千瓦时生产量同比下降15.39%至1062716.82万千瓦时[39] - 风电企业销售量同比上升15.81%至44315.59万千瓦时生产量同比上升15.65%至45695.21万千瓦时[39] - 光伏企业销售量同比上升34.7%至18530.57万千瓦时生产量同比上升34.7%至18530.57万千瓦时[39] - 公司供电煤耗为295.68克/千瓦时,同比下降2.84克/千瓦时,供热量1318.76万吉焦,同比增加71.99万吉焦[72] 各地区表现 - 全国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4.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34] - 河南省年累计用电量2,134.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35] - 河南省火电发电量1,212.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71%[37] - 河南省风电发电量300.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81%[37] - 河南省太阳能发电量27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06%[37] - 截至6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5971万千瓦同比增长11.5%其中火电占比46.79%太阳能占比31.73%[3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控股火电机组中600MW级以上高效机组容量占比超80%高于全国及河南省平均水平[41] - 控股火电总装机容量达7,660MW,含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30] - 应急备用电源容量为650MW,含鸭河口发电350MW及鹤淇发电300MW机组[30] - 在运新能源装机容量730.09MW,其中风电366MW、光伏334.09MW、生物质热电30MW[3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涉及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3] - 报告期投资额7.74亿元,同比下降24.93%[55] - 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控股子公司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9]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等[1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新能源业务[11] -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煤炭储配交易业务[11] - 公司联营企业豫能菲达环保持股比例为35%[15] - 公司联营企业润电科学技术持股比例为20%[15] - 公司股份总数无变动,均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1,525,781,330股,占比100.00%[12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0,553户[125] - 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43,700,684股,占比61.85%,报告期内无增减变动[12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8,200,392股,占比0.54%,报告期内增持1,693,439股[125] - 股东严从华持股5,894,157股,占比0.39%,报告期内减持1,082,800股[125] - 股东张文胜新进持股5,545,359股,占比0.36%[125] - 股东杨子辉新进持股4,180,000股,占比0.27%[125]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持股3,366,443股,占比0.22%,报告期内增持3,268,519股[125] - 股东陈光持股3,212,300股,占比0.21%,报告期内增持2,709,200股[125] - 股东朱美佳持股2,853,767股,占比0.19%,报告期内减持430,900股[125] 关联交易与承诺履行 - 河南省财政厅2019年同业竞争承诺持续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情况[78] - 河南投资集团2009年同业竞争承诺持续履行发电企业委托上市公司管理[78] -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承诺豫能控股作为电力板块唯一整合上市平台[79] - 控股股东承诺在出售竞争性资产时豫能控股享有优先购买权[79] - 2017年公司完成收购鹤壁同力和鹤壁丰鹤股权[79] - 2021年9月通过资产重组公司收购濮阳豫能100%股权[79] - 控股股东对新增发电项目采用代为培育择机注入方式[79] - 2015年投资集团新增在建项目包括濮阳2×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79] - 2015年投资集团新增在建项目包括郑州2×660MW燃煤供热项目[79] - 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或股权收购完成后两年内注入上市公司[79] - 所有承诺在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未发生违反情况[79] - 公司通过多次资产重组完成对存量在运发电项目的收购[79] - 豫能控股对投资集团出售的竞争性资产、业务或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80] - 投资集团于2009年8月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原则上不与豫能控股发生关联交易[80] - 2014年10月22日投资集团出具承诺函,规范燃煤采购关联交易并制定短期和长期措施[80] -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投资集团仍为控股股东,相关承诺持续有效[80] - 2017年4月27日豫煤交易中心收购燃料公司,将其定位为互联网平台业务承接主体[80] - 交易完成后燃料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再签订燃料采购合同,不再代理燃煤采购及结算业务[80] - 投资集团于2009年出具承诺函,保障豫能控股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的独立性[80] -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投资集团重申保障豫能控股独立性承诺[80] - 2009年投资集团承诺对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清偿[80] - 截至目前所有承诺均在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况发生[80] - 投资集团为豫能控股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代为清偿[81] - 豫能控股已先行偿还债务后投资集团需在10日内全额偿付[81] - 承诺减少并规范与豫能控股的关联交易(不含豫能控股下属企业)[8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81] - 2017年重组承诺持有华能沁北发电35%股权权属清晰[81] - 持有鹤壁同力发电97.15%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81] - 持有鹤壁丰鹤发电50%股权无司法拍卖或信托安排[81] - 鹤壁丰鹤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损失由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足[81] - 华能沁北划拨土地使用权若需出让产生的额外损失由投资集团承担(不含法定土地出让金)[81] - 所有承诺截至披露日均未出现违反情况[81] - 投资集团承诺在豫能控股确定实际损失后极速30日内按转让的华能沁北股权比例以现金补偿[82] - 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82] - 豫能控股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极速2021年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极速情况挂钩[82] - 河南投资集团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且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82] - 公司承诺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赔偿责任[83][84] - 公司承诺在立案调查期间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极速[83][84] - 公司保证交易文件副本与正本一致性及签署合法性[83][84] - 河南投资集团承诺履行2021年3月22日签订的长期业绩补偿[83] - 豫能控股及全体董监高承诺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不实的赔偿责任[83] - 濮阳豫能发电公司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84] - 日常关联交易中采购设备及配件金额为57.78万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为0.04%[92] - 销售煤炭关联交易金额为9,024.59万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为1.70%[93] - 销售热力等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14,775.23万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为2.79%[93]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9,704.92万元[93] - 应收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期末余额为10,000万元,利率2.37%极速[96] - 应收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专项借款余额为4,300万元,利率1.20%[96] - 报告期内确认股权托管费税前收入238.85万元[99] - 2025年上半年办公楼场所租赁实际发生费用为376.14万元[102] 融资与担保活动 - 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210日,利率1.9%[117] - 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270日,利率1.97%[117] - 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270日,利率1.74%[118] - 公司202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规模5亿元,利率1.9%[13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76,123.9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54.32%[11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827万元[114] - 报告期末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477,980万元[114]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176,123.98万元[11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20,785.93万元[114] - 孙公司2019年与国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9亿元期限8年[103] - 孙极速公司2019年与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8亿元期限8年[103] - 子公司2020年使用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5年[104] - 子公司2020年使用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6年[104] - 公司与子公司2020年作为联合承租人使用交银租赁7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5年[104] - 子公司2021年与建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亿元期限极速3年[106] - 子公司2021年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亿元期限3年[106] - 子公司2022年与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2.5亿元期限3年[107] - 子公司2022年与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3.5亿元期限4年[108]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表现 - 南阳天益发电子公司净利润为0.53亿元,净资产6.76亿元,营业收入8.08亿元[63] - 新乡中益发电子公司净利润为0.19亿元,净资产0.64亿元,营业收入9.19亿元[63] - 鹤壁鹤淇发电子公司净利润为0.43亿元,净资产2.72亿元,营业收入10.76亿元[63] - 濮阳豫能发电子公司净利润为0.50亿元,净资产5.89亿元,营业收入9.94亿元极速[63] - 河南豫能新能源子公司净利润为0.17亿元,净资产12.37亿元,营业收入1.51亿元[63] - 鹤壁丰鹤发电子公司净利润为0.46亿元,净资产-0.36亿元,营业收入8.71亿元[63] -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子公司净亏损1.30亿元,净资产-2.32亿元,营业收入3.42亿元[63] - 参股公司华能沁北发电净利润为3.36亿元,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