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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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11:32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7] - 2023年8月29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4年7月18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10]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9] 业绩数据 - 2024年负极材料销售量21.65万吨,较2023年增长53.65%[12] - 2024年净利润821,464,804.94元,较2023年增长14.46%[12] 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 - 10人可解除限售57,100股,占总股本0.0219%[14] - 1人离职,回购注销35,000股,占总股本0.0134%[16][17] 其他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8元,2025年5月20日完成[19] - 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21.71元/股加利息[19]
尚太科技(001301)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025-07-22 11:31
融资方案 - 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2] - 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等切实可行[3][5][6][7] 激励计划 - 因权益分派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 - 回购注销1名离职原激励对象35,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9]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57,100股[10]
尚太科技(00130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2 11: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0.23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份总数为18,891.67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80.23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持股 - 发起人欧阳永跃持股9,532.70万股,持股比例50.4597%[13] - 发起人长江晨道持股2,727.00万股,持股比例14.4349%[13] - 发起人深圳市招银朗曜持股944.83万股,持股比例5.0013%[13] 股份限制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书面报告[31]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3] 监事会规则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9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5]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5]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无需股东会决议[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2025-07-22 11:31
业绩相关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亿元,扣非后为8.09亿元[5] - 假设2025 - 2026年净利润年增长率为0%、10%、20%三种情形测算[5] - 情形一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2.93元/股[7] - 情形二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3.54元/股[7] - 情形三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4.21元/股[8] 可转债相关 -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亿元[5] - 假设本次可转债于2025年9月发行完毕,2026年3月31日转股率为100%,2026年12月31日转股率为0[4] - 测算以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61亿股为基础[4] - 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50.68元/股[4] - 完成本次发行后,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风险[9] - 可转债发行后至转股前,极端情况公司税后利润有下降风险,会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10] - 投资者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会摊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10] 项目与技术 -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9项授权专利,包括12项发明专利和37项实用新型专利[16] 市场与规划 - 公司已进入宁德时代、远景动力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链[17] - 公司制定《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1] 应对策略 - 公司拟加强主营业务开拓,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降低摊薄风险[19]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制定制度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利用[20] 人员承诺 - 公司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24] - 公司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4] - 公司人员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4] - 公司人员承诺按监管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4] - 公司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违规愿担责[2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2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监管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违规愿承担补偿责任[25] - 违反承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处罚或监管措施[24][25]
尚太科技(00130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07-22 11:31
融资与项目 -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17.34亿元[3] -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总投资39.94亿元,拟用募集资金17.34亿元[4][5][6] - 项目计划建设期18个月[4][7] 市场数据 - 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达21.65万吨,同比增长53.65%[12] -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量分别为11.97万吨、15.12万吨和22.68万吨,同比增长26.3%和50.0%[23] -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数量为10.72万吨、14.09万吨和21.65万吨,同比增长31.4%和53.7%[23] -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为106.53%、81.19%和127.35%[23] 未来展望 - 2030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5,127.3GWh[25] - 2030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有望达到580万吨,人造石墨出货量超470万吨[25] 技术与合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49项授权专利,包括12项发明专利和37项实用新型专利[27] - 公司进入宁德时代等知名锂电池厂商供应链,建立稳定合作关系[25] 策略与影响 - 公司需优化产品结构,减少低附加值产品,提高高端产品市场占比[17] -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32] - 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财务成本较低,能维持合理资产负债率[32] - 可转债陆续转股后公司资本实力加强,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32] - 可转债转股后公司偿债风险降低,资本结构优化,抗风险能力提升[32] - 发行可转债会使公司总股本有一定幅度增加,摊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32] - 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下降[32] - 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释放效益后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提升[32]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5-07-22 11:31
股份回购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35,000股限制性股票[1] 股本与资本变动 - 股本总额将由260,837,350股减至260,802,350股[2] - 注册资本将由260,837,350元减至260,802,350元[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相应修订[4] 审议与授权 - 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 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宜[5]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22 11:3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4:45[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 - 15:00[2][25]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4] - 会议地点在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5] 提案与登记 - 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现场会议登记需在2025年8月6日下午17:00前完成[9] - 登记地点为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12] 投票代码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1301,投票简称为尚太投票[19]
尚太科技(00130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2 11:30
资金与投资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修订后不超17.34亿元[3][6] - 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计划投资39.93558亿元[4][7] 激励与分红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调为21.71元/股加利息[13] - 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现8元[13] 股权变动 - 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3.5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10名激励对象5.71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7] 会议与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7月21日召开[2] - 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全票通过[14] - 回购注销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6]
尚太科技(001301) - 监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5-07-22 11:30
分红 - 以总股本260,837,3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8元(含税)[2] - 2025年5月20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2] 激励计划 -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 - 回购注销1名辞职激励对象35,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2] - 2025年7月23日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3][4]
尚太科技(001301) -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2025-07-22 11:30
股权激励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议案[2]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2] - 10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3] - 同意为10名激励对象的57,1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