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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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 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仅限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 务"),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 行投机或其他套利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套保业务是指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 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套保业务。子公司进行套保业务视同 公司进行套保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二)公司进行套保业务,只能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三 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证券投 资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 诺,保证所填报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 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 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人员配置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7]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11]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负责人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并纳入年度计划[14]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16][17][18][19]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专项账户等[18][19]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准则遵守等[19]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19] 其他规定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董事会形成决议[22]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4] - 对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5] - 对阻挠破坏行为责任者给予处分追责[25]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视情节处分追责[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8][29]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4]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10%认定有重大差异[4] 责任处理情形 - 四种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四种有效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6]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8]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解释修订[10][11]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募集资金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终止需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核查进展,异常及时披露[11][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会后2个交易日公告[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归还前次到期资金[1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开立或注销账户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14][15]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6] - 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违规,支出按制度审批[10] 资金补充与披露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到期归还也需公告[16] 节余与超募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结项时明确,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17]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0]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多项内容[21]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公告多项内容[22]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报告,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