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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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2 10:24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者本所)接受奥比中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比中光)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奥比中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 ...
奥比中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1-22 10: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奥比中光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1,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96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9.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734.00 万元。上 ...
奥比中光: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4-11-22 10:24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全面的 讨论与分析,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 ...
奥比中光: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1-22 10:2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4][5][9][13] - 授予数量为53.9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13%[5][13] - 授予人数为5人[9][13] - 授予价格为16.12元/股[4][9][12][13]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标的股票来源为回购和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3]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3] 流程时间线 - 2024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议案[4] - 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7] - 2024年11月11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议案[7]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批归属,比例30%、30%、40%[15] - 归属期间为授予日起16 - 28、28 - 40、40 - 52个月[15] 人员分配 - 外籍3人获授41.93万股,占授予总量77.75%[15] - 其他2人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22.25%[15] 测算数据 - 基准日股价32.83元/股,不同有效期有对应波动率、无风险利率[19] - 股息率为1.1114%[19] 成本摊销 - 预计激励总成本888.56万元,2024 - 2028年分别摊销[20] 合规情况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17] - 律师事务所认为授予符合规定[22]
奥比中光: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1-22 10:24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 项,并将募投项目"3D 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40.44 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 ...
奥比中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4-11-22 10:24
股权激励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53.93万股,占股本0.13%[2] - 外籍3人获授41.93万股,占总量77.75%[2] - 其他人员2人获授12万股,占总量22.25%[2] 人员构成 - 研发骨干2人,占授予总人数40%[4] - 职能骨干3人,占授予总人数60%[4] - 授予总人数为5人[4]
奥比中光(6883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1-18 10:36
业绩相关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86.46万元同比增长35.27%已接近去年全年营收规模水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30.65万元同比减少亏损68.58%[3]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4.88万元同比增长46.27%环比增长14.2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3.34万元同比减少亏损86.59%环比减少亏损71.81%[3] - 公司第三季度毛利率约46%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波动幅度在合理范围内[7] 业务举措与发展趋势 - 近两年公司加快新兴场景推广并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在三维扫描医保核验等场景加速落地应用实现了在AIOT等领域的规模快速增长[3] - 2024年开年以来公司加快新兴场景推广并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专注在机器人三维扫描等核心细分领域深耕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持续落地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公司持续推进资源配置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3] -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内的新兴领域与产品并积极探索其与公司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场景围绕以自研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刚需的应用领域在全球范围开拓潜在客户持续提升公司的业务表现和经营业绩[3][5] 产品相关 -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2] - 公司产品/方案主要在生物识别三维扫描机器人等刚需下游市场实现商业应用在生物识别领域主要面向线下零售医保核验及智能门锁等细分应用场景在机器人领域已与累计超百家机器人客户和开发者提供一站式产品和服务在三维扫描领域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的多款手持式消费级三维扫描仪可全面满足下游客户在3D打印逆向工程游戏设计等领域对高精度低成本的3D扫描需求[4] - 2024年4月公司与战略合作伙伴创想三维联合推出两款高精度3D扫描仪CR - Scan Otter、CR - Scan Raptor加上2023年已成功量产的CR - Scan Ferret落实完成3D扫描仪之高、中、低档位的产品矩阵布局相关产品可满足3D打印逆向工程模具制作游戏设计医疗护具艺术创作AR/VR等领域对高精度低成本3D扫描的需求公司的手持式三维扫描仪均搭载公司自研芯片及创新光学设计方案具有高性价比高性能等优势[6] 技术相关 - 公司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在技术纵深上融合了光学机械电子芯片设计算法SDK固件开发等多项复杂学科交叉技术在技术横向跨度上涵盖结构光iToF dToF双目Lidar工业三维测量六大领域[3] - 公司自成立即围绕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构建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具备从底层芯片到上层算法的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产品底层技术达到全球3D视觉行业领先水平在芯片领域公司的芯片团队具备数字及模拟芯片的研发实力目前已自主研发深度引擎计算芯片iToF和dToF感光芯片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等多类型芯片[6] - MX6800是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被动双目公司Gemini 330系列双目3D相机均搭载了该芯片配备高性能主被动融合成像系统在强光暗光室内外等不同环境均具备出色的适应性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机器人等场景LS635是dToF激光雷达传感器芯片是采用3D堆叠工艺(45nm+22nm)的背照式SPAD - SoC芯片在低功耗高性能和最小面积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主要面向机器人无人机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6] 医保核验业务 - 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利用公司的3D视觉感知技术可以快速获取被保险人信息和确定就诊人的生物特征通过国家医保局认证的人脸识别+实名+实人同步核验系统能够有效防止医保盗刷医保欺诈等情形同时通过医保和医疗的深入联动患者仅靠刷脸就可以完成门诊就医和住院全流程服务大大提高了就医效率和提升了就医体验截至目前公司全流程智慧医保刷脸就医产品已在河南河北湖北江西等省份落地伴随越来越多项目形成的良好示范效应将加快医保场景应用的落地助力公司业务的加速拓展[4] 海外市场相关 - 依托创始团队深厚的国际化研发及学术背景公司在成立初期就着手布局海外市场2014年即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已设立全球业务部全球营销管理中心和亚太业务部等海外事业部积极推进包括服务/工业机器人智慧安防等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在欧美及亚太市场的开拓[9] - 今年年初公司引入海外资深销售团队并陆续推出多款新品在突破海外存量市场的同时抢抓新增量同时通过顺利接入Mac OS、英伟达Issac等各类生态开发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奥比中光品牌的海外影响力有助于加快输出产品质量过硬性能占优的中国智造[9] -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引领、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定位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核心业务突破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继而提升公司的业务表现和经营业绩[9] 其他 -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情况稳中向好关于公司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9] - 关于公司IPO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顺德自建工厂一期已顺利投产该项目的实施落地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3D视觉传感器和激光雷达供给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生产能力与生产稳定性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7]
奥比中光:公司简评报告:用于机器人的激光雷达芯片已小批量客户送样
首创证券· 2024-11-17 03:40
报告投资评级 - 评级:买入[3] 报告核心观点 - 看好奥比中光在人工智能时代打造的“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预计2024 - 2026年收入分别为5.51/8.85/12.21亿元,同比增长53.1%/60.5%/38.0%,净利润分别为-0.88/-0.18/1.17亿元[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基本数据 - 最新收盘价35.55元,一年内最高/最低价为36.33/18.83元,市盈率(当前)-98.58,市净率(当前)4.84,总股本4.00亿股,总市值142.20亿元[3] 财务数据 - 2024年Q3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4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3万元;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3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亿元[4] 产品进展 - 激光雷达芯片LS635已小批量客户送样,正在与特定下游客户进行规格和参数适配,达到客户要求和量产条件后可进入大规模量产阶段[5] - 发布Gemini 335Lg全场景双目3D相机,为UR AI加速器提供3D视觉数据支撑[6]
奥比中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1-11 09:38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 ...
奥比中光: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09:38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