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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688322) - 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奥比中光(SH:688322)2025-06-06 10:47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经审核注册,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7][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东持股 - 发起人黄源浩认购1.0890396亿股,持股比例30.2511%[15]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8822120股,持股比例13.5617%[16] - 仅有股东黄源浩为A类股份持有者,A类股份表决权是B类股份的5倍[18] 股份规则 - 公司上市后,除特定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A类股份比例[21]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诉讼[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9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7]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4] -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8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