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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60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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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07:4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蓝 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河南蓝天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 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07:49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 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具备《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9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6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7:49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6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 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 科学确定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 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 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1 公司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应当严格控制并购风险,重点关 注并购对象的隐性债务、承诺事项、可持续发展能力、员工状况及 其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的关联关系,合理确定支付对价,确保实 现并购目标。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方式及范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 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9 07:46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 原则,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 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7:46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处理公司投资决策的日常工作,由 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08-29 07:46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其他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 ...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6
募集资金核查与通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4]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1]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1]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超募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3]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0]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相关内容[19][21]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0] 报告编制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报告需经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3][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交易所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交易所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蓝天燃气(605368) - 蓝天燃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07:46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1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