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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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603759) - 总裁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人员聘任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4] - 董事会聘任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裁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需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17] - 总裁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需先由人力资源部考核[17]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11] - 特定情形下总裁应在两日内召开临时总裁办公会议[11] - 总裁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审议事项经出席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12] -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3] 报告制度 - 总裁就重要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可书面或口头[15] - 公司特定情形下总裁和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 董事会要求时,总裁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5] 投资与财务 - 投资项目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股东会授权限额内由董事会批准,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7] - 董事会授权内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7] - 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裁批准[17]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裁批准[17] 工程项目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总裁组织制定招标文件和评估投标单位[18] - 招标后与中标单位签合同,专人配合监理公司跟踪管理工程[18] - 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验收并进行决算审计[18] 其他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0]
海天股份(6037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已有的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 ...
海天股份(6037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2:0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 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海天 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 ...
海天股份(6037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续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 ...
海天股份(603759)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2:03
承诺要求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5] - 承诺事项含具体内容和履约时限[5,6] 信息披露 - 各方及时、公平披露承诺相关信息[7]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履行情况[10] 监督管理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履约,披露违约情况[11] 变更豁免 - 部分承诺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需特定程序审议[7,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0]
海天股份(6037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3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每年120,000元(税前)[10] 审议决策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和政策并提建议[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年度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12] - 董高薪酬按月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税[14] 薪酬调整与扣减 - 董高受处分,董事会可扣减或停发薪酬[14] - 特定情形公司可减少或不发绩效薪酬[14]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14]
海天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公司治理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张霞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所有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 财务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 - 会计估计变更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况 [1]
海天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公司治理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 -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 - 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1]
海天股份: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对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国补)的坏账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将其作为单独组合并按5%比例计提坏账 以更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2][4]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 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数据[1][4] - 变更原因系国补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与供排水业务存在显著差异 需单独分类以提升财务报告准确性[2] - 变更后应收国补收入单独组合 坏账计提比例确定为5%[1][3] 同行业比较与政策依据 - 参考三峡能源(综合计提比率5.02%)、宁波能源(1%)、华电新能(1%)、绿色动力(综合计提比率4.42%)及江苏新能(综合计提比率6.63%)等同行业公司国补坏账计提政策[3] - 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相关规定[2][4] 财务影响测算 - 预计2025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79万元 净利润增加216万元[4] - 2025年全年损益影响暂无法量化 需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4] 治理程序与机构意见 - 变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能更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符合会计准则且不损害股东利益[5]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认可变更的合理性与合规性[4]
海天股份: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将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作为单独组合并按5%计提坏账 [3][4] - 变更目的是更客观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提升财务报告准确性与合理性 [3][4] - 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1][3] 变更原因与背景 - 政府高度重视固废处理行业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拓展固废板块布局并提升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 [4] - 国补属于政府性基金 其信用风险特征与供排水业务客户存在显著差异 [4] - 原有按账龄组合计提方式无法准确反映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预期信用损失 [4][5] 变更具体内容 - 变更前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年以内5% 1-2年20% 2-3年50% 3年以上100% [5] - 变更后对国补收入单独设置组合 采用5%计提比例 [3][4] - 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规定 [5] 行业参考标准 - 同行业上市公司三峡能源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组合采用综合计提比率5.02% [5] - 变更后坏账计提政策与行业实践保持一致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