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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6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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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6037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 ...
海天股份(603759)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有规定[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9] 履职要求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8]
海天股份(6037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 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及相关人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
海天股份(60375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 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天 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证 券投资行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八条 在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前,相关人员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证券投资交易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九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证券投资交易的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
海天股份(6037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不得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如有)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 ...
海天股份(6037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
海天股份(6037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4]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 特殊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报股东会批准[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报股东会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报股东会批准[8] - 按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报股东会批准[8] 董事会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8] 备案与责任 - 担保合同签署2日内报送融资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0]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担责[15] - 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海天股份(6037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
海天股份(6037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报送[12] 保密措施 - 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或承诺书[14] - 接待媒体签承诺书防信息泄露[16]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保密义务[16]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视情节追究违规者责任[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董事会解释[20] 档案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有登记要求[24] 事项备忘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承诺[28]
海天股份(603759)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2: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评价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影响的参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 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 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第四条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 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