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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编辑退休离任的公告
公司人事变动 - 中文传媒总编辑游道勤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5年8月18日递交书面辞呈 [1] - 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未持有公司股份 [1] - 董事会确认该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 公司治理 - 人事变动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对游道勤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1]
出版板块8月19日涨0.02%,新华文轩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2.7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19 08:37
板块整体表现 - 出版板块当日上涨0.02%,领先个股包括新华文轩(涨2.28%)和荣信文化(涨2.28%)[1] - 上证指数下跌0.02%至3727.29点,深证成指下跌0.12%至11821.63点[1] - 板块内分化明显,城市传媒跌幅最大(-2.56%),山东出版(-1.29%)和ST华闻(-1.15%)跟跌[2] 个股交易数据 - 新华文轩成交量4.55万手,成交额7116.33万元,位列涨幅榜首[1] - 天舟文化成交额达3.63亿元,成交量68.16万手为当日最高[1] - 中文在线成交额14.49亿元,成交量53.61万手,但股价下跌1.14%[2] 资金流向分析 - 出版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2.7亿元,游资净流出2226.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2亿元[2] - 浙版传媒获主力净流入3082.69万元(占比11.39%),但散户资金净流出3483.7万元[3] - 果麦文化主力净流入2354.94万元(占比7.64%),荣信文化主力净流入942.76万元(占比4.5%)[3] - 出版传媒主力净流入490.79万元(占比9.85%),但游资净流出841.72万元[3]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全安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央视新闻· 2025-08-16 09:58
案件判决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全安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对宋全安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事实 - 2017年至2023年宋全安任中财荃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在2017年11月与其他公司合作中未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违反规定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5000万元 [3] - 未履行分层风险控制和投后管理职责,未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管,导致2019年9月其他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中财荃兴资本实际经济损失2363.7785万元 [3] 受贿事实 - 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宋全安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入职、职务晋升及日常工作提供帮助 [4] - 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先后3次非法收受55万元 [4] 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宋全安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 [4] - 鉴于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4]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全安一审获刑3年半
新浪财经· 2025-08-16 09:20
案件判决结果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全安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 - 宋全安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 [2]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事实 - 2017年至2023年宋全安担任中财荃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期间 在2017年11月合作项目中未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违反规定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5000万元 [3] - 未履行分层风险控制 投后管理职责 未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管 导致2019年9月合作方资金链断裂 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2363.7785万元 [3] 受贿事实 - 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宋全安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入职 职务晋升及日常工作提供帮助 [3] - 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间3次非法收受55万元 [3] 法院判决依据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宋全安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受贿罪 依法应予并罚 [5] - 鉴于宋全安具有自首情节 自愿认罪认罚 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 依法减轻处罚 [5]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全安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案一审宣判
新浪财经· 2025-08-16 08:42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宋全安因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 -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受贿犯罪所得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1]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事实 - 2017年至2023年担任中财荃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未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1] - 2017年11月违反规定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5000万元 [1] - 未执行分层风险控制及投后管理,导致2019年9月合作方资金链断裂 [1] - 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2363.7785万元 [1] 受贿事实 - 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入职、晋升提供帮助 [2] - 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间3次非法收受55万元 [2] 量刑依据 -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 [2] - 因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赃款追缴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 [2]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朗知网络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 公告
担保事项 - 公司为一级控股子公司朗知传媒提供银行授信担保0.522亿元,担保后累计担保余额达2.58亿元(含2024年度余额),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1.52亿元 [1] -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同累计余额13.21亿元(含2024年度),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5.71亿元,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余额为0 [1] - 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01.20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4.42亿元(子公司担保29.42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5亿元) [2] 被担保人情况 - 朗知传媒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5466239亿元,2024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4.33亿元,负债9.73亿元,净利润0.93亿元,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净利润0.01亿元 [4] - 朗知传媒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8%,业务涵盖技术开发、广告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4][5] 担保协议细节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单笔融资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后三年 [6][7] - 本次担保系公司与管理股东按58%:42%比例为朗知传媒0.9亿元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 [7]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议案,认为担保符合业务发展需求且风险可控,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8] - 担保事项已获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8] 创业投资基金进展 - 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设立中天文投创业投资基金(规模1.5亿元,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40%),2018年完成工商注册 [10] - 因基金进入退出期且不再新增投资,各方协商变更为非基金化运作并完成基金身份注销备案 [1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18: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228,444.45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220,650.49万元 [1] - 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监管协议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协议 [2] 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和"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已完成并结项 [1] -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1][2] -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元(含税)[1] - 以总股本550,914,7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54,882.00元[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实施年度为2024年年度[1] 分派对象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除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外 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1][2] - 股权登记日后红利发放日实施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差异化税收处理 - 个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征税 1个月至1年按10%征税 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054元[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054元 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060元[6] 投资者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和法律部联系电话024-23285500咨询权益分派事宜[7][8]
出版传媒: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4 07:37
公司分红方案 - 出版传媒2024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060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8月20日[2] - 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1日[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18:43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0.060元(含税)[2]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50,914,7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54,882元[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实施时间与方式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辽宁出版集团等三家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7]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征税,1-12个月按10%,超过1年免税[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054元[9]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实际每股派发0.054元[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实际每股派发0.060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