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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60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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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600590)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2025-07-23 10:3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2] - 2024年公司净利润972.55万元,较上年减少3814.58万元,同比降幅79.68%[58]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 - 9.91亿元,同比由盈转亏[94] 业务收入 - 2024年军工装备业务收入14.20亿元,同比下降31.14%[2] - 2024年应急装备业务收入28.67亿元,同比增长60.00%[2] 客户收入 - 近3年前五大军工装备客户收入2022 - 2024年分别为11.85亿、8.35亿、7.37亿[8] - 近3年前五大应急装备客户收入2022 - 2024年分别为6.78亿、5.83亿、11.65亿[13] 应收账款 -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47.47亿元,坏账准备余额10.38亿元[2] - 2024年军工装备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6.88亿元,坏账占应收比8.50%[19] - 2024年应急装备业务应收账款余额27.23亿元,坏账占应收比24.97%[19] 存货情况 - 2024年末公司存货期末余额24.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4] - 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为0[34] 商誉减值 - 公司对并购上海红生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47亿元[52] 业务板块 - 2024年舰用电子信息系统及设备收入820.23万元,占比10.03%[55][56] - 2024年光电信息系统及设备未开展业务[55] 未来展望 - 未来五年公司综合平均毛利率预计为40.90%[74] - 公司力争尽快实现扣非净利润转正[96] 新策略 - 公司拟强化主业竞争力、优化资产结构与现金流管理[94][95] - 公司以薪酬利润率、营收利润率为目标加强全流程成本管控与降本增效[96]
泰豪科技(600590) -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5-07-23 10:3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1] - 2024年军工装备业务收入14.20亿元,同比下降31.14%[1] - 2024年应急装备业务收入28.67亿元,同比增长60.00%[1]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 -9.91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非归母净利润连续5年为负[96] 用户数据 - 2022 - 2024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分别为11.85亿、8.35亿、7.37亿,占比分别为55.86%、40.49%、51.88%[7] - 2024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应急电源销售收入36,421.14万元,收入占比12.70%[16] - 2024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应急电源车销售收入40,398.78万元,收入占比14.09%[16]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 - 2029年及永续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500.00万元、8200.00万元、9100.00万元、10100.00万元、11100.00万元、11100.00万元[65] - 2025年舰用电子信息系统及设备业务收入预计1800万元,后续预计2000 - 2800万元[69] - 2025年军用专用仪器仪表业务收入预计200 - 300万元[70] - 2025年组件模块业务预计收入5000万元,1 - 6月已完成45.16%[70][71] - 2025年维修维保业务收入预计500万元,2029年目标营收800万元[7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加大军工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及应急电源领域研发投入[9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公司完成福州德塔等股权转让及子公司处置[90]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为改善业绩拟强化主业竞争力、加速订单转化[96] - 公司聚焦军工及应急装备两大核心板块增强核心竞争力[98] - 公司推进存量订单科研转化与生产交付,加强合同履约管理[97] - 应急电源板块深化国内市场分销体系,开拓多领域市场[97] - 公司持续剥离非主业股权类资产,推进存量非主业业务清理[97] - 公司成立催收工作组,推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加速回款[97] - 公司以薪酬利润率、营收利润率为目标加强全流程成本管控[97]
中证英大能源互联网等权指数报3514.19点,前十大权重包含协鑫集成等
金融界· 2025-07-21 15:39
指数表现 - 中证英大能源互联网等权指数(CS英大EI,930783)报3514 19点 [1] - 近一个月上涨10 47% 近三个月上涨9 57% 年至今上涨10 26% [1] 指数构成 - 样本覆盖分布式光伏 风电 储能 地方电网 电力自动化系统 特高压 信息化系统 充电设施 智能仪表及新能源相关金融平台等细分领域 [1] - 采用等权重方式加权 样本数量不超过80只证券 [1] - 基日为2013年12月31日 基点1000 0点 [1] 权重分布 -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31 98% 依次为协鑫集成(3 36%) 动力源(3 32%) 国轩高科(3 28%) 拓日新能(3 24%) 阳光电源(3 19%) 泰豪科技(3 11%) 欣旺达(3 10%) 远东股份(3 07%) 隆基绿能(3 06%) 特变电工(3 05%) [1] - 深交所占比55 70% 上交所占比44 30% [1] 行业分布 - 工业占比71 70% 通信服务占比14 19% 公用事业占比8 62% 信息技术占比2 88% 可选消费占比2 61% [2] 调整机制 - 样本每季度调整(3月 6月 9月 12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2] -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 特殊情况会临时调整 [2] - 样本退市时将被剔除 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参照细则处理 [2]
泰豪科技: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2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原有的《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废止 [1] -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议案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信息披露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2][3]
泰豪科技: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不超过7名、董事会秘书1名(可由副总裁兼任)、财务负责人1名(可由副总裁兼任),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4]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存在市场禁入情形或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 [5]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事务,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及成本管理工作 [6] 总裁办公会机制 -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参加,可根据议题要求其他部门负责人列席 [13] - 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例会(每月第一个周六),临时会议由总裁决定召开 [11] - 会议讨论事项包括实施董事会决议、提出机构设置意见、拟定重大资金运用方案、决定职工薪酬福利等18类事项 [18] - 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公司文件形式发布,由总裁或授权副总裁签署 [30] 决策权限与流程 - 总裁办公会可决策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10%的事项,超过权限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5][8] - 年度计划由总裁指定负责人起草,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19] - 投资计划由财务负责人起草,经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20] -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由总裁提出,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2] 执行与监督机制 - 总裁负责传达董事会决议并组织执行 [38] - 总裁需接受董事会监督,对质询需如实提供信息 [39] - 高级管理人员需定期报告分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 [29] - 总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方式,但不得违反办公会决定原则 [3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的报告,由总裁签署 [5][31] - 未经总裁办公会决定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秘书不得对外公布经营计划、财务等信息 [45] - 会议未通过事项未经总裁许可不得泄露 [43] 其他规定 - 总裁可代表公司签署重大合同 [37] - 总裁可逐级或越级检查其他高管工作,但一般不越级指挥 [44] - 细则修订需由总裁办公会提出草案,董事会审议通过 [47]
泰豪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董事会构成及职责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 [6] - 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分管不同领域工作 [7] - 证券部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部门负责人 [8]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副董事长协助工作 [10][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事务 [13]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决定投资方案等15项职权 [14]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解聘事项 [14]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会议召集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 [15]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七类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6]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8]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议程等要素,变更需提前3日或获全体董事认可 [19][20][21] 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23]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需提交载明表决意向的书面委托书 [24] - 提案表决需逐项进行,争议事项可暂缓表决 [27][29][30]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 [31][33] - 表决采用记名书面方式,结果由董事会秘书统计并通知 [32]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34][35][37] - 决议需全体出席董事签字,董事可对记录提出异议 [36] - 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披露 [44][45] 特殊议事规定 - 通讯表决需1/2以上董事参与,决议经签署后生效 [41][42] - 重大事项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董事长需预先研判可行性 [40]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6]
泰豪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泰豪科技股份变动管理细则 适用范围与定义 - 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1][5]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6]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董事及高管,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3] 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 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董事及高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7]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7] 禁止转让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涉及违法违规期间不得转让 [4]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 [9]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个人信息 [9] - 股份变动需公告上年末持股数量、变动日期、价格等详细信息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股份数据及信息披露 [8]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 [9] - 违反细则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处罚 [9] - 未履行申报义务的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9]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 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7]
泰豪科技: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人及实际控制人等[2] - 信息披露文件涵盖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且必须采用中文文本[2] -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总裁、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 - 临时报告需董事或高管第一时间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披露[2] - 信息披露流程包括部门核对、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交易所审核及媒体公告[4] 责任主体与职责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并管理披露事务[2] - 董事需主动调查公司重大事件,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披露信息[5] - 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或财务事件,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5] - 内幕信息需控制在最小知情范围,禁止泄露或配合操纵股价[5] - 若信息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立即向交易所和监管局报告[6] 投资者关系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档案管理[7] - 现场调研需预约并由专人陪同,沟通内容需记录且不得提供内幕信息[7] - 信息披露文件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查询需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7] 违规处理与监督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职务解除或赔偿要求[5] - 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时,董事会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 - 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防止泄露[7]
泰豪科技: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总则 - 公司为完善治理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独立监督与评价活动 [2] - 内部审计机构需依法设立并配备专业人员,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及保密原则 [3][4]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重大问题需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7] -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可抽调其他部门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审计工作 [8] - 专职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机构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等背景及资格 [9] - 公司保障审计独立性,禁止打击报复,审计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10][11] 职责与权限 - 内部审计职责涵盖制定审计制度、评估经济管理效率、检查预算执行及内控有效性等13项具体内容 [13] - 审计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相关会议、检查财务数据及电子系统、提出整改建议等12项权力 [14] - 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5][16] 实施程序与结果运用 - 审计程序需遵循职业规范,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成立审计组、编制报告及征求意见等标准化流程 [20][21][22][23] - 审计结果需明确整改责任人,对典型问题可出具专题报告以完善管理制度 [27][28] - 被审计单位若拒绝配合或整改不力,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9]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及修改权归董事会 [31][32]
泰豪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5]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职责包括主持会议及特殊情况下的代行职责安排 [6][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任职期间不符合条件者需主动辞职或被撤换,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时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8][9][10]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 核心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 [12] - 对外部审计的监督涵盖独立性评估、费用审核、审计计划沟通及年度单独会议机制 [13] - 每半年需督导检查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及大额资金往来,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 [15] - 财务报告审阅需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舞弊风险及整改情况 [16] - 内部控制评估涉及制度设计审阅、内控报告及缺陷整改督促 [17][5]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机制 - 会议分为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 [24][25] - 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26] - 委员可委托投票(每人限受委托一次),会议记录需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27][31] - 可邀请外部审计、法律顾问等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29][30] 年报审计与信息披露 - 年报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7]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其执业质量全面评价,否定意见则需改聘 [38] - 年度履职情况需随年报同步披露,包括会议召开及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41][42]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时需披露并说明理由 [43] 其他规则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通过生效,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规及章程为准 [45][47] - 会议程序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