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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0:17
泰豪科技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1] - 管理原则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及股东权益保护四大方向[1] 离职情形分类 - 明确离职情形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况[2]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2] - 特殊情形下董事需继续履职:如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缺会计专业人士[2] 信息披露与补选机制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信息,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原因及关注事项[2] - 董事空缺需60日内补选,董事会秘书空缺原则上3个月内完成聘任[3]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3] 职务解除程序 - 股东会可经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前解除董事职务[3] - 董事会可经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解除高管职务,财务总监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4][5] 离职交接与持续义务 - 离职人员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财务资料移交等[5]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需继续执行,违约需赔偿损失[5] - 离任审计可由公司发起,离职人员需配合提供文件[6] 保密与竞业限制 -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仍有效,禁止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6] - 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竞业禁止需遵守约定[6] - 任职期间违法责任不因离职免除,造成损失需赔偿[7] 持股管理规范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需遵守原任期加6个月的转让限制[7] - 董事会秘书监督持股变动,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异常[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0]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0]
泰豪科技(6005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 通知规定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召集临时股东会,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股东会由董事长或相关人员主持[20]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通知[8] - 通讯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参与[22] 会议举行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1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18] 决议通过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20] - 主持人可要求暂缓表决[12]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15] - 可委托评估咨询[1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26]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26]
泰豪科技(60059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泰豪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 机构职责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工作要求 - 被审计单位十日内送交审计报告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5]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2] 问题处理与奖惩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9] - 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审计工作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21]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1]
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信息申报与报告 - 特定4种情况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7] 短线交易规定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9] 细则审议 - 本细则经2025年7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泰豪科技(60059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信息披露制度 - 泰豪科技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 公司董高人员等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等审议后披露[8] - 临时报告由董高通报董秘,董事长敦促披露[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裁、董秘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1] - 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1] 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份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4] - 公司发股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相关信息[15]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19] - 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0] 资料保管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书面查询申请与董秘书面同意函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9] 联系方式 - 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30] - 公司邮编为330096[30] - 股东咨询电话为021 - 68790276[30] - 传真为021 - 68790276[30] - 电子邮箱为stock@tellhow.com[30] 制度制定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16日制定[31]
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派[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建议聘请或更换等[6]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8] - 审阅财务报告,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意见[9]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内控缺陷整改[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审计相关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7]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多环节审议[17]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需对其本年度审计情况和执业质量全面评价[17]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须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 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17]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17] 其他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
泰豪科技(60059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6 10:00
股东大会信息 - 泰豪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日14点在江西南昌泰豪军工大厦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 审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4] 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7月25日,A股代码600590[8] - 现场会议股东7月30日登记,会期半天费用自理[9][10] 授权委托 - 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使表决权[14]
泰豪科技(600590)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6 09:46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5月3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2,869,750元[6] - 公司发起人为同方股份等6家公司,认购股份总数93,056,828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852,869,75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重大收购中,收购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6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7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5] - 重大投资预计当年对外投资达到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或绝对值达50000万元[96] - 现金分红规划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3][10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08]
泰豪科技(60059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09:46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不超7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每届任期3年[4]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例会,一般在每月第一个周六进行[8] 决策权限 - 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均在上市公司对应指标最近一期经审计值10%以下[17] 计划与制度制定 - 年度计划由总裁指定负责人起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19] - 投资计划由总裁指定财务负责人起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20] -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由总裁提出,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基本管理制度由总裁提出方案并组织起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批[23] - 内部具体规章制度由总裁提出方案,指定负责人起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裁签署颁发执行[14] 人员任免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人选和变更由总裁提名,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5] - 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并征求总裁办公会意见后决定[26] 总裁职责 - 总裁办公会实施资金、资产运用须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18] - 总裁可代表公司对外签署重大合同[18] - 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经营业绩等情况[20] - 总裁可提出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20] 保密要求 - 总裁办公会未通过事项未经许可不得泄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