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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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一条 为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提高本公司股东会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 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 证券。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 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 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是指 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本制度第三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履职履责和培训与 考核评价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 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管理部门,处理如下日常事务: (一)按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整理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担任证券部负责人,并负责保管董事会 印章。 1 (二)根据董事长的委托及指示负责监督、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负责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的联系; (四)负责并协助各中介机构制作、递交公司证券发行的申报材料; (五)负责公司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公司信息泄露时,及时采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 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 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1:5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 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 查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六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其 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权限 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 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并统一负责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 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