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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 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收购人及其他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而专门召开 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 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 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 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澄星 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 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五条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的担保具体业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提前向财务部门 提交担保申请书及与担保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 财务部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应及时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 对向其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及决 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一节 召集与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凡是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审核通过有关提 交股东会的议题和方案。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按照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规则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管理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 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在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 责任追究与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负有职责和 义务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 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澄星磷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 由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