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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6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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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2024-03-29 10:10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4.92%[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比87.44%[8]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7]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围绕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治理[21] - 2024年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法治国企建设[21] - 2024年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21] - 2024年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1] - 2024年强化创新驱动,能级提升[21] - 2024年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枢纽港口[21] 其他 - 董事长为顾金山,已获董事会授权[22] - 文件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22]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0:10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291人,注册会计师1710余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383人[3] - 项目合伙人近3年签4家,质量复核合伙人复核7家,签字注册会计师签5家[6]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收入总额74.21亿元,审计业务68.54亿元,证券业务32.84亿元[3] - 2022年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109家,收费5.29亿元,同行业9家[3]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受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2人[5] - 近三年无民事诉讼担责情况[4][14] 审计情况 - 2023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无分歧[8] - 2023年审计未发现项目质量重大问题,未识别出管理缺陷[10] - 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审计方案[10] 保险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4][14]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10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设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职责[8] - 可下设工作组做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0]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生效情况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3-29 10:10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4年3月28日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董事会10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291人等[3] - 普华永道中天2022年度收入总额74.21亿元等[3] - 普华永道中天职业保险等情况及近3年执业责任情况[3]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766.07万元[6] -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控制在900万元之内[7][9] 人员情况 - 项目等合伙人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6]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3-29 10:10
独立董事津贴调整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通过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0万调至15万,涨幅50%[1] - 调整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上港集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10
第一节 董事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3 月 28 日(修订)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党委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上港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交所主板上市2023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2024-03-29 10:10
上港集团业绩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75.52亿元,同比增长0.73%[9] - 2023年度净利润132.03亿元,同比下降23.34%[9] - 2023年末净资产1231.75亿元,同比增长9.66%[9] - 2023年末总资产2035.76亿元,同比增长11.98%[9]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5691元/股,同比下降23.33%[10] 锦江航运业绩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66亿元,同比下降23.01%[11] - 2023年实现净利润7.43亿元,同比下降59.36%[11] 其他 - 2023年12月5日,锦江航运于上交所主板上市[4] - 2023年CCFI均值同比下降66.43%[11] - 上港集团分拆锦江航运上市符合相关要求[17]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1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在特定时间前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召开[14] - 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1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决策与披露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采用其他方式[3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1]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1]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1]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2]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34]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卫)
2024-03-29 10:1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并履职[5]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6] - 2023年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独立董事组织召开并出席[7]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独立董事列席会议[7] - 自2023年9月4日起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发生须提交审议的议案事项[7] 公告披露情况 - 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10] - 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11] -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上港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等报告[12] 人事变动情况 - 2023年4月4日通过更换董事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14][15] - 2023年7月29日通过聘任副总裁议案[14] - 2023年8月30日通过更换副财务总监和聘任总法律顾问议案[14] - 2023年10月31日通过更换董事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15] - 2023年12月23日通过聘任职业经理人议案[15] 方案通过情况 - 2023年4月4日通过《上港集团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报告[15] - 2023年8月30日通过《关于2023年至2025年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议案[16] - 2023年12月29日通过《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0年至2022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17]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1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11] -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实际支付审计报酬在额度内[13] - 2023年独立董事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