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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0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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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内房股早盘持续走高,融创中国(01918.HK)涨超5%,中国金茂(00817.HK)涨超4%,新城发展(01030.HK)、富力地产(02777.HK)、金辉控股(09993.HK)等个股跟涨。
快讯· 2025-07-07 01:57
港股内房股表现 - 港股内房股早盘持续走高 [1] - 融创中国(01918HK)涨超5% [1] - 中国金茂(00817HK)涨超4% [1] - 新城发展(01030HK) 富力地产(02777HK) 金辉控股(09993HK)等个股跟涨 [1]
富力地产(02777)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7-03 13:09
债务相关 - 重庆富力瑜璟需返还借款本金1129927139元、利息11000000元及违约金,富力地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9][10] - 淮南淮富需偿还借款本金462760000元及欠付利息,富力地产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3] - 仲裁案中申请人已支付保全费10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被申请人承担2196249.60元[13] - 纳入重组范围债务包括怡略有限公司发行优先票据及其他金融债务[16] - 某银行撤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本金11.294亿元及累计利息[19] 诉讼仲裁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富力地产名下房产变卖流拍[14] - 某企业管理公司与重庆富力瑜璟借贷纠纷案双方均上诉[10] - 赣州市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申请获准许[11] 财务情况 - 核数师对公司2024财年综合财报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拟实施行动计划解决[16] 债务重组 - 2024年12月16日公布境外债务重组方案,加入截止日期改为2025年7月31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17] - 公司推进境内公司债重组,与债券持有人协商方案[23] 销售业绩 - 2025年5月销售收入约13.7亿元,销售面积约129,600平方米[21] - 累计至2025年5月底,总销售收入约55亿元,销售面积约513,300平方米[21] - 2025年4月销售收入约13.6亿元,销售面积约128,900平方米[21] - 累计至2025年4月底,总销售收入约41.3亿元,销售面积约383,700平方米[21] 未来策略 - 公司控制行政成本和不必要资本支出,评估减少可自由支配支出措施[25] - 公司寻求出售项目开发公司股权以产生额外现金流入[25] - 公司与现有贷款人商讨延长、再融资或重组借款,寻求新融资来源[25]
港股异动 | 内房股集体走高 广州将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 机构看好地产加快止跌回稳进程
智通财经网· 2025-07-03 01:54
内房股市场表现 - 富力地产(02777)涨6.86%报1.09港元 雅居乐集团(03383)涨5.95%报0.445港元 远洋集团(03377)涨4.65%报0.09港元 融创中国(01918)涨4%报1.56港元 [1] 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 广州拟启动商转公贷款条件为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 个贷率达85%及以上时采取防控措施 90%及以上时暂停 [1] - 政策取消限售限价范围 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 传递宽松信号 对提振市场有重要作用 [1] 房企销售数据 - 2025年上半年TOP100房企销售总额18364.1亿元 同比下降11.8% 降幅较1-5月扩大1个百分点 [2] - 6月单月TOP100房企销售额同比下降18.5% 较5月降幅扩大1.2个百分点 [2] 行业政策展望 - 预计后续房地产政策保持积极温和 更多财政及货币政策将出台 [2] - 存量收储及城中村改造加速推进 改善住房供求关系 加快止跌回稳 [2]
港股房地产板股盘初上扬,富力地产(02777.HK)涨超10%,雅居乐集团(03383.HK)涨9%,融创中国(01918.HK)超5%,龙光集团(03380.HK)、中国奥园(03883.HK)纷纷上涨。
快讯· 2025-07-03 01:42
港股房地产板块表现 - 港股房地产板块盘初呈现上扬趋势 [1] - 富力地产(02777 HK)涨幅超过10% [1] - 雅居乐集团(03383 HK)上涨9% [1] - 融创中国(01918 HK)涨幅超过5% [1] - 龙光集团(03380 HK)和中国奥园(03883 HK)股价均有所上涨 [1]
港股房地产板块盘初拉升,富力地产涨超10%
快讯· 2025-07-03 01:41
港股房地产板块表现 - 港股房地产板块盘初出现拉升行情 [1] - 富力地产涨幅超过10% [1] - 雅居乐集团上涨9% [1] - 融创中国涨幅超过5% [1] - 龙光集团和中国奥园股价也呈现上涨态势 [1]
富力地产(02777) - 有关解决核数师对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所实施的行动计划之季度更新
2025-06-30 08:40
业绩总结 - 2025年5月销售收入约13.7亿元,销售面积约129,600平方米,2024年5月销售收入约9.7亿元,销售面积67,800平方米[7] - 截至2025年5月底累计销售收入约55亿元,销售面积约513,300平方米,2024年5月底累计销售收入约44.5亿元,销售面积313,100平方米[7] - 2025年4月销售收入约13.6亿元,销售面积约128,900平方米,2024年4月销售收入约7.7亿元,销售面积60,000平方米[8] - 截至2025年4月底累计销售收入约41.3亿元,销售面积约383,700平方米,2024年4月底累计销售收入约34.8亿元,销售面积245,300平方米[8] 债务诉讼 - 重组涉及2025、2027及2028年到期的6.5%现金/7.5%PIK优先票据等境外债务,加入截止日期改为2025年7月31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3][4] - 某银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撤诉,涉及借款本金11.294亿元及累计利息[5]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实施行动计划解决核数师对2024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的问题[3] - 公司将继续与境外债权人沟通,争取支持完成重组剩余步骤[4] - 公司将继续解决剩余诉讼,加快物业预售及销售,收回款项[6][8] - 公司持续控制成本、出售股权、与贷款人协商及寻求新融资[9]
中国平安在港股富力地产的持股比例从7.07%降至5.73%。
快讯· 2025-06-18 09:22
中国平安减持富力地产股权 - 中国平安在港股市场对富力地产的持股比例从7 07%下降至5 73% [1]
富力地产(02777)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6-16 09:15
3. 会议程序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77)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1. 组成 1.1 本委员会是按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会议通过成立的。 2. 成员 2.1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挑选,委员会人数最少三名,而 大部份之成员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不 同性别的成员。 2.2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 2.3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的秘书。 2.4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通过决议,方可委任额外或罢免委员会成员。 5. 委任代表 3.1 会议通知 3.1.1 除非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委员会的会议通知期,不应少于 十天。 5.1 无法出席会议的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作为其代表出席会议,亦可通过 书面方式向委员会表达意見及表决。由代表代为出席的会议不得计入 有关委员的出席率。 会议法定人数为委员会成员两人或以上。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全 体委员的过半人数通过。 3.3 会议次数 每年最少开会一次,以厘定、检讨及考虑本公司就董事(「董事」)委 任、重新委任及罢免的提名程序、前述事项在有关年度的实施 ...
富力地产(02777)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6-16 09:13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77)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1. 组成 2. 成员 3. 会议程序 1.1 薪酬委员会(「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经广州富力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过成立。 1.2 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修订之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规定。 2.1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包括三名成员,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 2.2 委员会主席必须由董事会委任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3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的秘书。 2.4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通过决议,方可委任额外或罢免委员会成员。 6.1 会议纪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于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的合理时段内发送至委 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后定稿作其纪录之用。完整的会 议纪录应由委员会秘书保存。 2 3.1 会议通知 3.1.1 除非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委员会的会议通知期不应少于十天。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委员或以上,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的过 半人数通过。 3.3 会议次数 每年最少开会一次,如有需要,可召开多次会议。 4. ...
富力地产(02777)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6-16 09:10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77)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1. 组成 1.1 本委员会(「委员会」)是按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会议通过成立的。 2. 成员 2.1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其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委任组成,委员 会人数最少三名,其中至少一名须为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3.10(2)条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 管理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负责审计本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 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的成员: (i) 该名人士终止成为该公司合伙人的日期;或 (ii) 该名人士不再享有该公司财务利益的日期。 2.2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及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2.3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的秘书。 2.4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通过决议,方可委任额外或罢免委员会成员。 3. 会议程序 会议法定人数为达到委员会成员人数过半数或以上。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过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每年最少开会兩次,或视乎需要召开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