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旺(00984)
icon
搜索文档
永旺(00984) - 盈利警告
2025-01-28 08:11
股東及有意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 主席 後藤俊哉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EON STORES (HONG KONG) CO., LIMITED 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84) 盈利警告 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 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的內幕消息條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2)條 發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本集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董事會目前可得資料的初步評估,本集團錄得控股股東 應佔虧損約港幣 3.4 億元至港幣 3.8 億元,而 2023 年同期之控股股東應佔虧損為港幣 1.89 億元。 董事會認為虧損增加主要由於 ...
永旺(00984) - 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5-01-27 11:3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EON STORES (HONG KONG) CO., LIMITED 永 旺 ( 香 港 )百 貨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984) 有關租賃協議之須予披露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 年 1 月 27 日,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永旺廣東(作為承租 人)與出租人(作為出租人)就租賃該處所訂立租賃協議,租期為五年,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7 月 31 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永旺廣東已租賃該處所 I 作辦公用途。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永旺廣東訂立租賃協議將令本集團須確認該處所為使 用權資產。故此,根據上市規則,訂立租賃協議將被視為本集團收購資產。本集團根據 租賃協議所確認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約為人民幣 13.06 百萬元。 由於按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確認之使用 權資產的價值計算,其 ...
永旺(00984) - 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5-01-27 11:31
租赁协议 - 2025年1月27日永旺广东与出租人订立10年6个月27日租期协议,附带5年续租选择权[3][4][6] - 承租日为2025年4月1日[14] - 免租金期为2027年10月28日至2028年1月27日[6] 财务数据 - 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价值约1790万元[3][11] - 租赁期应付总基本租金(含税)约2230万元[6] - 租赁期应付管理费总额(含税)约690万元[6] - 保证金为50.5万元[6] 解约与续租 - 开业首72个月内,连续三月月营业额低于450万元,提前12个月通知并付保证金赔偿可提前解约[6] - 开业72个月后,连续三月月营业额低于450万元,提前6个月通知可提前解约,出租人无息退还保证金[6] - 永旺广东应在租赁年期到期前至少180天发书面续租通知,出租人90天内书面回复[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84[14] - 公司拥有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65%权益[14] 人员信息 - 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长岛武德先生及久永晋也先生[17] - 公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后藤俊哉等四人[17] - 公告日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志堂等三人[17] 其他 - 出租人是广州捷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14] - 租赁处所位于中国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路133号恒宝广场第二层001A、001B、001C号铺位[15]
永旺(00984) - 延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订立ATV主採购协议之通函
2025-01-22 14:04
通函寄发 - 公司原预计2025年1月22日或之前寄发通函,后延迟至2月28日或之前[2] 人员信息 - 公告披露执行董事为长岛武德先生及久永晋也先生[3] - 公告披露非执行董事为后藤俊哉等四位先生[3] - 公告披露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志堂等三人[3]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3]
永旺(00984) - 延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主服务协议之通函
2025-01-22 13:59
未来安排 - 公司原计划2025年1月22日或之前寄发通函[3] - 因编制审定资料需额外时间,通函寄发日期延迟至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3]
永旺(00984) - 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补充主商标许可协议及主採购协议
2025-01-01 23:3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EON STORES (HONG KONG) CO., LIMITED 永 旺 (香 港 )百貨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984) 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補充主商標許可協議及主採購協議 謹提述本公司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公告,有關與 ATV Japan 的過往主 商標許可協議。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與 ATV Japan 簽訂補充 主商標許可協議,ATV Japan 同意按與過往主商標許可協議中規定的相 同條款和條件繼續授予本集團使用 TopValu 商標並向本集團提供輔助 服務的許可,為期三個月,從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作為雙方談判並最終確定續訂交易條款和條件的臨時措施。同日,本公 司與 ATV Japan 有條件簽訂 ATV 主採購協議,以規範本公司從 ATV Japan採購因排他性和/ ...
永旺(00984) - 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主服务协议
2025-01-01 23:32
主服务协议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有条件订立主服务协议重续过往协议[3][5] - 协议为期三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6] - 2025 - 2027年主服务协议年度上限分别为8570万元、1.092亿元、1.152亿元[10] 过往协议情况 - 2022 - 2024年1 - 9月过往主服务协议年度上限分别为4050万元、4950万元、5470万元[12] - 2022 - 2024年1 - 9月过往主服务协议实际交易额分别为2940万元、3610万元、3060万元[12] 后续安排 - 预计不迟于2025年1月22日寄发通函给股东[4][20] -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寻求独立股东批准,部分人员放弃投票[21][22] 公司管理 - 关联方交易小组每两周或半年审查监控持续关连交易[15] -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委聘独立财务顾问[18][19]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要在香港及中国经营零售商店,永旺永乐主要业务管理[16] - AEON公司为日本注册公众有限公司,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6]
永旺(00984) - 有关諮询服务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5-01-01 23:27
咨询服务协议 - 过往协议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新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3] - 协议适用百分比率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获豁免股东批准规定[3] - 服务费按成本加成原则收取,成本加3%及相关税项[8] 费用情况 - 2022 - 2024年1 - 9月咨询服务历史交易年度上限均为1480万元,费用分别为1340万、1000万、910万元[14] - 2025 - 2027年咨询服务费用年度上限均为990万港元[15] 公司权益 - 广东永旺65%权益由公司拥有[20] - ASC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20] 其他 - 6位董事因潜在重大利益放弃相关决议案投票[17]
永旺(00984) - 持续关连交易 主协议
2024-12-12 11:51
合作协议 - 2024年12月12日广东永旺与AEON Mall BM订立主协议,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3][5][6][7] - 2021年12月16日双方订立现有管理协议[19] 费用情况 - 广东永旺应付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7元(含税)算,每月10日前支付[10] - 2025 - 2028各年度费用上限分别为380万、460万、510万、50万[13] - 2023 - 2024年6月历史费用分别为390万、370万、410万、180万[13] 其他要点 - 主协议交易适用百分比率0.1%以上但少于5%,遵守年度审阅及披露规定[3][16] - 广东永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公用事业开支[8] - AEON Mall BM同意广东永旺设招牌,费用自担[11]
永旺(00984) - 致登记股东的通知信函及变更申请表格 - 有关PP、OP及HZ补充协议的主要交...
2024-12-05 11:40
公司信息 - 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984[1] 通函发布 - 2024年12月6日发布有关PP、OP及HZ补充协议主要交易通函刊发通知[2][8] 通函获取 - 公司通讯中英文版本已登载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2][7] - 选择浏览公司网站通讯的股东可要求印刷本[3][7] 通函收取方式 - 可填表格邮寄或电邮更改通讯收取方式[4][7] - 股东可书面通知更改通讯收取方式[5][8][9] 其他事项 - 对信件有查询可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处热线[6][8] - 联名股东由首位股东签署变更申请表才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