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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3:14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减除比例政策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3] - 该政策是国家授权幅度范围内的顶格减免,旨在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是现有优惠政策的延续[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5] - 内蒙古自治区自1996年起执行的《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价计征的减除比例为10%[6] - 本次政策是自2019年以来减除比例由10%调整为30%的优惠政策的延续,该优惠已连续实施7年[7][8] - 政策明确不涉及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此类房产根据条例规定免征房产税[9]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我国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18] - 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18] - 企业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20][23] -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主体需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为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21][22] -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办理退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单位需提供分包合同(协议)[23]
带您了解个体工商户常见税费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3:04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要点 - 个体工商户必须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应税收入均需申报[3] -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包括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发生应税收入即需在纳税申报时如实申报未开票收入[3] - 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3] - 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申报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次[3] - 存在其他免税收入时,需填写申报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3]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要求 -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3]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3] -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也应当设置复式账[3]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将数电发票纳税人分为Ⅰ类、Ⅱ类、Ⅲ类、IV类,并据此确定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不同类别赋予其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存量纳税人(即纳入数电发票推广前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方式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不同类别赋予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在“数据概览”信息栏中查看“可用发票额度”和“发票总额度”[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校验 - 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填写数据后,系统提示填报的已发放工资薪金月平均值为0元,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月平均值差异较大,需确认数据是否正确并按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11] - 出现该提示时,应核实单位是否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建议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路径进入申报企业所得税[12]
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调整!2026年起这样执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2:47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 纯电动乘用车的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国家标准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纯电动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续驶里程需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3]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应低于GB 19578―2024对应车型限值的70% [3] - 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应低于GB 19578―2024对应车型限值的75%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插混乘用车,其燃料消耗量限值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3]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应低于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限值的140% [3] - 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应低于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限值的145%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插混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技术要求仍按2023年第32号公告规定执行 [3] 企业境外投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企业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0] - 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 [10] - 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10] - 适用主体为出口境外投资相关货物的企业 [9] - 适用条件包括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11] - 适用条件亦包括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11] - 生产企业以自产货物出资形式在境外设立公司,其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12] - 办理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境外投资文件副本 [14] - 此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境外投资的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15] - 该设备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或海关完税价格 × (设备固定资产净值 ÷ 设备原值) [15] - 设备固定资产净值等于设备原值减去已提累计折旧 [15]
成为A级纳税人的攻略速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2:32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与失信行为分类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对经营主体进行分级管理,系统默认显示2025年扣分指标详情,经营主体可据此及时处理失信事项[10] - 经营主体可根据评价指标扣分情况及时修复信用,若失信行为尚未记入年度评价结果,税务机关将在开展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11] - 对于特定失信情形,经营主体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复评(核)[3] 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界定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且资格未到期、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行为均被界定为严重税收违法[2] - 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达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被列为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 -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并被移送或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亦属严重违法[2] 拒不履行税务义务行为界定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行为被界定为拒不履行税务义务[2]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义务[2]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同样被视为拒不履行税务义务[2] 失信与关联责任行为界定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以及由此类户的直接责任人员在事后注册登记并负责经营,均构成失信与关联责任[2] - 由纳税信用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并负责经营,被列为失信关联责任[2] - 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均属于失信与关联责任范畴[2] 纳税信用评价具体扣分指标 - 评价年度内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将导致不予评为A级[10] - 经营主体可通过点击指标后的“查看明细”按钮,查看具体行为发生明细[11]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08号文,转让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凭证,经审核后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12][13] - 合理费用包括纳税人按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其中手续费、公证费等可凭有关部门有效证明据实扣除[14]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负面清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7:19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资格与执行细则 -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或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 - 申请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偷税被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名单 [3] - 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4] -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5] -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6] - 企业将原材料或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后回购的仅可就加工费部分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 [7] - 税务部门发现企业以虚假信息获得资格或违规享受优惠的将追缴已减免税款并依法处理同时将名单推送同级工信部门 [8]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将其分为四类并据此确定首次初始发票额度 [14] - 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不同类别赋予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 [14] - 对存量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类别赋予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 [15] -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蓝字发票开具】的“数据概览”信息栏中查看“可用发票额度”和“发票总额度” [16]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校验 - 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数据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月平均值差异较大系统会提示确认 [17] - 出现该提示建议核实是否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建议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路径进入申报 [17]
社保知识小课堂|一图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础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7:1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用人单位缴费率按规定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3] -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两险原缴费比例之和确定[3] - 缴费基数方面,用人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计算[3] 医疗保险费征收与预算管理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4] -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4] - 缴费征期安排可根据当地规定,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等时限进行[5]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统筹层次编制预决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6]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资格与限制 -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或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2] - 申请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名单[13] -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15] - 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14]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计提规则 -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6] - 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为半成品或产成品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加工费部分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17] 先进制造业企业优惠政策监管与违规处理 - 税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恶意筹划违规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将通知纳税人自不符合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名单推送同级工信部门[18][19]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计税方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6:59
增值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3] - 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3] 应税交易范围 - 销售货物的应税交易判定依据为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4] - 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应税交易判定依据为不动产或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4] - 销售金融商品的应税交易判定依据为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4]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上述不动产、金融商品外)的应税交易判定依据为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4] 增值税计税方法 -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5] - 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 - 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增值税计税方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7] 发票开具规定 -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13] -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包括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情况[14] 工伤保险费率问题处理 - 企业申报时若提示工伤保险费率错误因工伤保险费率为浮动费率由人社部门计算并推送至税务部门[16] - 若费率存在错误建议缴费人联系人社部门进行更正后由人社部门重新推送至税务部门[16]
你问我答 | 本来正常开票,突然提示“您没有该功能访问权限”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6:48
电子税务局人员权限管理操作流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入口登录Web端 [3] - 登录后进入右上角【账户中心】,点击【人员权限管理】下的【添加办税人员】功能 [4][5] - 在添加界面需录入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并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办税员”或“开票员”身份,同时设置权限和有效期后点击【确定】 [7] 办税员与开票员权限配置 - 办税员可被授予的权限包括“涉税办理”、“纳税申报”、“涉税查询”和“发票业务” [8] - 开票员可被授予的权限仅限“发票业务” [8]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添加人员时,默认勾选【数电发票】相关功能集,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设置】修改权限配置 [13] 电子税务局App操作补充 - 使用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管理员身份登录App后,需点击【我的】-【账户中心】 [8] - 随后依次点击【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信息填写界面 [9] - 需填写完整姓名、证件信息、身份类型、有效期及人员权限后点击【确定】 [11] 发票开具相关法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18] - 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8]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特殊情况包括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18] 工伤保险费率错误处理 - 企业申报时若提示工伤保险费率错误,因该费率为人社部门计算的浮动费率,需进行更正 [20] - 处理建议是联系人社部门更正费率,然后由其重新将数据推送到税务部门 [21]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附报事项”有哪些?怎么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6:36
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附报事项中“职工薪酬”栏次有特定填写要求[5] - 研发项目失败后,相关研发费用仍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5]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在预缴时可适用第7类优惠政策类型[3] 社会保险费相关处理 - 企业申报时若提示工伤保险费率错误需更正,因工伤保险费率为浮动费率,由人社部门计算后推送至税务部门[9][10] - 若费率存在错误,建议联系人社部门进行更正并重新推送至税务部门[10] 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 为深入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进行了系统梳理[16] - 梳理形成的优惠政策指引涵盖50项内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 - 指引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体例编写,并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促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梳理[17] 特定税收扣除事项 - 扶贫捐赠支出可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全额扣除[3] - 资产损失的相关税务处理在表格中列出[3] 宪法与税收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14] -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有关税收条款的具体化和延伸[18][19]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8]
一文看懂:将个人房屋赠与他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0:47
房屋赠与相关税收政策 - 核心观点:个人将房屋无偿赠与特定范围的亲属或抚养/赡养人,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免税情形,但受赠方通常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4][5] - 增值税及附加: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承担直接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免征增值税 [6] - 土地增值税: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但特别指出兄弟姐妹间赠与不动产(非住宅)需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9] - 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否则受赠人需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 印花税:房屋赠与双方需按产权转移书据价款的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也属赠与行为应征印花税,但小规模纳税人等可在特定期间享受税额减半征收 [11] - 契税:转移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赠与,承受方需缴纳契税,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11] 财政奖补资金税务处理 - 核心观点:企业取得的财政奖补资金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其是否与销售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以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 [19][24] - 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否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21] - 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国家投资和需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但若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有专项用途拨付文件、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2][23][24] 铁路电子发票处理流程 - 核心观点:旅客因信息有误需要换开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时,根据购买方是否已进行用途确认,规定了不同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16][17] - 未确认处理:购买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时,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直接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16] - 已确认处理: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需经购买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铁路运输企业方可开具红字电子发票,若发票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购买方需暂依《确认单》转出进项税额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