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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投资标的与规模 - 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基金规模40% [1][2] -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占基金规模10% [1][2] - 咸宁高新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500万元,咸宁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500万元,各占基金规模25% [2] 基金投资方向 - 基金重点投资新材料、先进制造、大健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优质企业 [3][11] 出资安排 - 首期出资实缴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40%,公司需实缴8,000万元,东湖投资实缴2,000万元,咸宁资本实缴5,000万元,咸宁产业实缴5,000万元 [10] - 后续出资在基金已投金额达到可投金额70%时触发,各合伙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 [10] 治理结构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东湖投资推荐2名,公司推荐1名,咸宁资本推荐1名,咸宁产业推荐1名 [11] - 投资决策需获得至少四票赞成方为有效 [11] 收益分配机制 - 分配顺序优先覆盖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再分配门槛收益(单利年化6%),剩余部分进行超额收益分配 [12][13] - 管理费按投资期累计实缴出资额2%/年、退出期未退出投资金额1%/年收取 [13] 资金托管与责任 - 基金资金由具备托管资质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托管 [13]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 [11] 战略影响 - 设立基金是公司科技园板块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科技园区企业质量及业务竞争力 [14] - 通过基金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14]
陕西能源: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3][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栋主持 [3][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计433名 代表股份3,083,165,6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178%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6533%同意票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仅为33.8110% [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99.6568%同意票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34.4852% [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99.6568%同意票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34.4827% [7]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99.6572%同意票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34.5626% [8][9] -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获得99.8742%同意票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达75.9900% [12][1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王栋以99.7708%得票率当选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2411% [13] - 王琛以99.7756%得票率当选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7.1588% [14] - 史鹏钊以99.7727%得票率当选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6133% [14] - 刘鹏以99.7741%得票率当选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8777% [14] - 杨国帅以99.7727%得票率当选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6133% [15] - 独立董事王成文以99.7782%得票率当选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7.6602% [15] - 独立董事董书宁以99.7740%得票率当选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8640% [15][16] - 独立董事齐保垒以99.7726%得票率当选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56.5975% [16]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7] - 律师事务所确认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7]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核心观点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其持股及变动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明确持股范围 转让限制 减持程序 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 [1][2][3][4][5][6][7][8][9] 持股范围定义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自己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 所持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1] 持股转让限制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 - 承诺不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 [1]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 [1] - 个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 [1] - 因证券期货违法被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 [1] - 因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 [1] -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离职后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2] - 每人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25%比例限制 [2] 可转让股份数量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2] - 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股权激励 二级市场购买等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3]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 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3]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4] 减持程序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的 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上交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 [4]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 方式 价格区间 原因等 [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需报告并公告 [4]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4] 减持与重大事项关联披露 - 减持期间公司披露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 需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是否有关联 [5] 短线交易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 收益归公司所有 [5] - 短线交易限制涵盖其配偶 父母 子女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股权性质证券 [5]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5] -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5] - 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日至披露日 [5] - 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期间 [5]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限制 - 离婚分割股份后 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25% [6] - 需及时披露离婚分割股份情况 [6]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 [6]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 [7] - 需申报个人 配偶 父母 子女及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 [6] 信息披露责任 - 保证向上交所申报数据的真实 准确 及时 完整 [7] - 持股发生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7]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 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 [8] - 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 [8]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8] 违规责任 - 买卖股票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除承担监管处罚外 公司可视情况处分或追究民事赔偿 [8] -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 - 持有及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8]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原制度废止 [9]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制度制定依据 -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人员 [1][3] 重大差错定义 - 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或被证券监管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2]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原则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2] 责任追究情形 - 因违反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指引 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需追究责任 [2] - 年报编制过程中各部门 各子公司工作人员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其负责人承担审核及相应责任 [2] 责任划分与认定 - 根据信息收集 编制 报送 传递 审核 披露的具体职责分工确定责任 各环节错误导致重大差错的 相关环节单位或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3] - 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时 内部审计机构需查实原因 督促更正 形成责任追究意见报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 [3] - 有证据表明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工作职责且非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差错的 可免于承担责任 [3] 追究形式与种类 - 追究形式包括纪律处分 经济处罚等 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负责人的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 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原制度同时废止 [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6]
得润电子: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1] - 叶星先生和廖映红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将与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1] - 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2]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 - 两位职工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4][5] 高管背景信息 - 叶星现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主任曾任采购中心副总监和总裁助理[4] - 廖映红现任风控法务部总监和审计部总监曾任职于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任[4] - 两位职工董事均无证监会处罚记录及司法立案调查情形[4][5]
陕西能源: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 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3:00 [1]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持有2,711,665,0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11% [1]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30人 代表股份16,151,6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 [2]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3,072,475,07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3% 反对股数为10,574,895股 占比0.3430% 弃权股数为115,700股 占比0.0038% [2]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461,01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110% 反对10,574,895股 占比65.4727% 弃权115,700股 占比0.7163% [3]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3,072,583,971股 占比99.6568% 反对10,457,995股 占比0.3392% 弃权123,700股 占比0.0040% [3]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69,919股 占比34.4852% 反对10,457,995股 占比64.7489% 弃权123,700股 占比0.7659% [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3,072,583,571股 占比99.6568% 反对10,458,495股 占比0.3392% 弃权123,600股 占比0.0040% [6]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69,519股 占比34.4827% 反对10,458,495股 占比64.7520% 弃权123,600股 占比0.7652% [6]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3,072,596,471股 占比99.6572% 反对10,461,595股 占比0.3393% 弃权107,600股 占比0.0035% [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82,419股 占比34.5626% 反对10,461,595股 占比64.7712% 弃权107,600股 占比0.6662% [7]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 -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3,079,287,666股 占比99.8742% 反对3,764,500股 占比0.1221% 弃权113,500股 占比0.0037% [12]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表决支持度较高 同意12,273,614股 占比75.9900% 反对3,764,500股 占比23.3073% 弃权113,500股 占比0.7027% [13] 董事会换届选举结果 - 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王栋、王琛、史鹏钊、刘鹏、杨国帅当选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3] - 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王成文、董书宁、齐保垒当选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4]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意见认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
银河电子: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3.11%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33% [1] - 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8月14日 解除日期为2025年9月4日 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1] - 本次解除质押后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由116,500,000股减少至81,500,000股 [1] 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控股股东持股总量为244,184,60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8% [1] -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由47.71%降至33.38%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7.24% [1] - 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62,684,601股 无限售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 [1] 质押资金安排与影响说明 - 未来质押期限届满后 还款资金将来源于控股股东自筹资金 包括经营所得、银行授信及投资收益等 [1]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
三元股份: 三元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回购注销原因 - 公司因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 决定回购注销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工作调动不再具备资格 拟回购注销其72.3331万股剩余限制性股票 [1] -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资格 拟回购注销其55.4330万股剩余限制性股票 [1] - 总计回购注销708.6978万股限制性股票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操作 [1] 注册资本变更 - 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从1,509,176,043股减少至1,502,089,065股 [1] - 对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9,176,04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2,089,065元 [1] - 股本减少比例为4.7% 对应注册资本减少比例为4.7% [1] 债权人通知程序 - 根据《公司法》规定 公司需就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2]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债权有效性 公司将继续按原约定履行债务义务 [2] -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 债权申报要求 - 法人债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2] - 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2] - 所有申报需附合同、协议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及复印件文件 [2]
海康威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安排 - 海康威视将于2025年9月23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及9:30-11:30与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1] - 会议将审议11项提案 其中提案2至提案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1]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至提案11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1] - 提案涉及《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修订 需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2] 登记与投票方式 -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登记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 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1]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 以邮戳日期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需通过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行使投票权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互联网投票需使用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2] ETF产品表现 - 食品饮料ETF代码515170 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 近五日下跌1.47% 市盈率21.05倍 份额增加1.0亿份至72.3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1894.7万元 估值分位22.38% [4] - 游戏ETF代码159869 跟踪中证动漫游戏指数 近五日下跌4.00% 市盈率41.04倍 份额减少1.3亿份至52.3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6837.8万元 估值分位60.40% [4] - 科创半导体ETF代码588170 跟踪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指数 近五日下跌4.80% 份额增加1200.0万份至4.6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39.7万元 [4] - 云计算50ETF代码516630 跟踪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 近五日下跌5.24% 市盈率112.33倍 份额减少2000.0万份至4.0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300.5万元 估值分位89.58% [5]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内部审计制度(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 确保管理层行为合法合规 提升运营效率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管理层级 重点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 [1][2] - 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 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不受其他部门干预 [2]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需具备审计 会计等专业背景及实践经验 [2][3] - 审计人员需熟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恪守独立 客观 公正原则 并执行回避制度 [4] - 审计经费纳入公司财务预算 保障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反舞弊机制建设 风险预警及重大经济合同监督等 [5][6] - 审计权限涵盖调阅所有财务资料 封存可疑资产 参加经营决策会议 追究违规责任及直接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等 [6][7] - 审计范围扩展至对外投资 资产交易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业务环节 [9][10][11] 审计工作程序与要求 - 审计工作分为准备 实施 报告三阶段 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方式 以就地审计为主 [15][16] - 审计报告需清晰描述发现事项并发表意见 被审计单位需限期反馈或执行审计决定 [16][17]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 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保存至少10年 [12][18] 内部控制评价与披露 - 审计部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 [8][13]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需对非标准审计报告作出专项说明 [14]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14] 奖惩机制 - 对拒绝审计 阻挠工作 弄虚作假等行为 审计部门可提出处罚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19][21] - 审计人员若存在渎职 泄密或徇私舞弊 将受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 [19][21]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将被纠正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