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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
新华网· 2025-08-12 05:54
专项整治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旨在有效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 [1] - 专项整治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 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1] - 依法查处四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 包括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添加 同时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1] 执法措施与机制 - 通过开展"你拍我查"活动鼓励群众拍摄涉嫌违法行为 及时收集掌握违法问题线索 实现公正高效查处 [1]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及时研判处置 坚决查处问题反映集中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大典型案件 [1] - 采取及时曝光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深挖个案问题根源完善长效机制 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宣传倡导 [1] 社会影响与目标 - 采取多种方式凝聚社会共识 营造打击虚假宣传守护老年人健康安全的社会氛围 [1] -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促进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1] - 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
齐鲁晚报网· 2025-08-04 09:02
行业常见问题 - 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的心理进行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推销药品保健品[1] - 常见手段包括夸大功效如宣称包治百病治愈癌症替代药品等神奇疗效[2] - 虚构成分如谎称含稀缺原料专利技术或国外进口等高科技概念误导消费者[3] - 通过虚构患者案例编造成功治愈故事或假冒权威机构专家推荐增强可信度[3] - 采用亲情营销手段如免费体检电话关怀赠送小礼品组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健康旅游等活动拉近距离[3] - 通过消费欺诈手段如抬高价格后以限时特价内部价预存返现等噱头促销[3] - 雇佣所谓专家教授以免费体检为名制造虚假健康危机诱导高价购买产品[3] 行业规范要求 - 药品需认准国药准字号医疗器械需看清注册号或备案号[4] - 保健食品需认准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4] - 所有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4] - 消费者应拒绝购买无批准文号产品[4] 消费者行为指导 - 建议保持理性平和心态不轻信包治百病根治永不复发最新科技等宣传[4] - 身体不适时应前往正规药店医院或信誉良好的商场购买药品保健品[4] - 应遵循专业医生建议不轻易相信街头推销和不明来源广告宣传[4] - 面对促销活动应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商量避免冲动消费[4] - 谨慎参与健康讲座免费体验活动避免信息泄露和诱导消费[4] - 需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发票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视频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4] 监管维权渠道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投诉举报[5] - 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应用程序进行投诉举报[5]
守护“夕阳红” 向数字“坑老”亮剑
消费日报网· 2025-07-28 02:33
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全国范围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1] - 监管重点从线下会销转移至私域数字渠道 包括微信企业微信群 网站平台小程序直播间等 [1] - 违法行为呈现高度组织化特征 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 导致发现追踪取证查处难度增加 [1] 欺诈手段 - 主播伪装专家身份 使用精心设计话术和虚假实验鼓吹产品功效 诱导线上订单或线下消费 [1] - 通过私域流量构建信任闭环 创建信息茧房屏蔽外界质疑声音 [1] - 利用老年人健康需求 权威信赖及数字平台认知局限 捏造包治百病逆转衰老等虚假宣传 [1] 社会危害 - 导致老年人可能停用正规药物 依赖无效保健品 贻误治疗时机造成病情恶化 [2] - 消耗老年人成千上万元存款用于购买保健品理疗器械 引发家庭矛盾 [2] - 对老年群体身心健康与财产安全造成远超普通消费欺诈的严重侵害 [2] 平台责任 - 网络平台需加强私域流量入口管理 抖音微信企业微信等应升级技术手段识别监控异常群组 [2] - 电商平台和小程序服务商需对老年人健康产品直播间进行严格前置审核与动态巡查 [2] - 建立快速下架封停机制 特别警惕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敏感名称直播间 [2] 监管协同 - 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需深化协同 建立涉老网络欺诈专项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 [3] - 提升电子证据固定分析能力以应对快闪战术 重罚商家并追究技术支持支付通道提供方责任 [3] - 优化老年人网络举报渠道 开发一键举报和语音举报等简便功能 [3] 社会共治 - 子女需承担数字反哺责任 帮助父母识别网络风险并解释常见骗术 [3] - 社区老年大学公益组织应开展银发族数字素养与防骗知识普及活动 [3] - 通过监管严查 平台尽责 社会共治 家庭关爱等多维度措施构建防护网络 [3]
警惕“养生讲堂”背后陷阱 老年人保健消费需擦亮眼睛
新华网· 2025-07-10 01:27
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 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发现商家通过私域渠道(个人微信 企业微信 微信群)引流至线上直播间 假借"养生讲堂""健康咨询"名义进行夸大不实宣传 [1] - 商家采用线下活动如"免费送鸡蛋""社区义诊"吸引老年人加入微信群 在直播间通过"伪科学养生课"等形式夸大产品功效 诱导购买高价"神药" [1] - 私域直播间采用封闭场景实施情感营销 使用"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等违规用语 通过"专家推荐""限时秒杀"等手段制造消费焦虑 [1] 消费者防范措施 - 建议查验直播间公示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核查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药品"国药准字"批号 [2] - 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正规平台消费 警惕私域直播间和临时链接等非正规渠道 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和商品信息 [2] - 保健食品仅具调节功能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发现质量问题可通过平台维权或拨打12315投诉 大额涉嫌犯罪案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2]
人民财评:根除“银发消费陷阱”,让老年人“老有所安”
人民网· 2025-05-30 02:50
专项整治行动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开展全国性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名义的欺诈行为[1] - 治理场景锁定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等虚假宣传高发地,涉及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等多维度措施[1] - 行动覆盖3.1亿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旨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并强化社会诚信[1] 虚假宣传新特点 -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科技认知局限,通过隐私信息实施定向诈骗,如"量子神水""保健神药"等伪科学概念[1] - 营销模式从线下会销转向短视频、社交群聊等线上渠道,采用虚构剧情诱导老年人下单[1] - 危害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直接威胁生命健康[1] 监管框架创新 - 构建"政府管理+全民参与"一体化监管,通过"你拍我查"活动发动社会力量举报违法行为[2] - 重点打击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变相广告形式,强化广告审查制度与食品安全底线[2]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养老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需建立长效治理机制[2] 长效治理方向 -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惩戒标准,利用大数据、AI技术动态优化整治模式[3] - 需填补老年人情感与健康服务真空,瓦解骗局的"亲情"与"知识"诱因[3] - 强调法治、科技与社会关怀结合,构建全方位防护网[3]
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 专项整治开启
快讯· 2025-05-28 01:32
专项整治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坑老""骗老"行为 [1]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添加等行为 [1] - 通过"你拍我查"活动鼓励群众拍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收集违法问题线索 [1]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检查
中国食品网· 2025-05-17 04:04
市场监管行动 -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检查,重点打击虚假广告价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 - 执法重点覆盖养生馆理疗馆药店食品经营店,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核查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合规性专区销售情况警示语悬挂索票索证制度执行情况 [2] - 严查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行为,打击以免费礼品理疗体验吸引老年人观看宣传视频听讲座进行虚假宣传播放违法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法律法规宣导 - 向商户宣讲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单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 [2] - 计划发布典型案例警示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鼓励群众举报虚假宣传线索构建社会共治机制 [2] 检查内容细节 - 重点核查保健食品是否经营假冒非法添加产品,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是否违规宣传治疗疾病功效 [2] - 要求经营场所必须悬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 [2]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线索“你拍我查” 征集公告
中国食品网· 2025-05-16 09:24
活动目标 - 鼓励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进行实时拍摄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1] - 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高效查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1] -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 活动时间 - 活动即日起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 [1] 征集范围 - 以免费赠送礼品、免费体验等手段吸引顾客并夸大或虚假宣传药品、保健品功效疗效 [1] - 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宣称普通食品或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1] - 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电话营销等方式引流或通过网络红人制造虚假口碑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药品、保健品或服务 [1] - 通过伪造科研报告、虚构患者案例等方式虚假宣传药品、保健品功效疗效 [1] - 其他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1] 征集方式 - 举报电话包括12315、12345或0901-3382096 [2] - 举报地址为额敏县前进南路005号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2] - 邮政编码为834600 [2] 注意事项 - 举报可通过手机拍摄、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 [2]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 [2] - 举报材料需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及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2] - 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2] -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2] 发布信息 - 活动由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