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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中泰证券(600918)2025年Q2净利润同比增388.56%
搜狐财经· 2025-08-30 23:2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价7.21元,较上周7.32元下跌1.5% [1] - 本周最高价7.44元(8月25日),最低价7.04元(8月28日) [1] - 总市值499.05亿元,证券板块市值排名23/50,A股整体市值排名332/5152 [1] 股东结构变化 - 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10.6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720户(降幅5.11%) [3] - 户均持股数量由6.23万股增至6.5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42.21万元 [3]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主营收入52.57亿元,同比增长3.11% [4] - 归母净利润7.11亿元,同比增长77.26%;扣非净利润6.95亿元,同比增长78.67% [4] - 第二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41亿元,同比增长388.56%;扣非净利润3.34亿元,同比增长308.77% [4] - 负债率80.07%,投资收益12.34亿元 [4] 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 - 2025年5月27日至8月26日回购46,962,500股(占总股本0.67%),均价6.39元/股,支付金额3.00亿元 [5] - 回购股份于2025年8月27日注销,总股本由6.97亿股变更为6.92亿股 [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回复上交所审核意见,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5] - 中泰期货拟与山能集团签署2026-2028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需股东大会审议 [5] 合规与审计 - 法律意见确认山能集团与公司投资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5] - 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债权投资减值计提符合会计准则且计提充分 [5]
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核心交易内容 - 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签署四份框架协议 涵盖大宗商品购销 衍生品交易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 期货经纪及其他金融服务 [1] - 协议包括《大宗商品购销框架协议》《风险管理服务框架协议》《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期货经纪服务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6] 交易金额与类别 - 《大宗商品购销框架协议》涉及双向现货购销 中泰期货附属企业向山能集团购买现货成本上限未披露 山能集团向中泰期货购买现货成本上限未披露 [2] - 《风险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涉及场外衍生品业务名义本金规模上限未披露 实际结算以盈亏为基础而非名义本金 [2] - 《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设定山能集团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内最高投资额上限未披露 中泰期货收取资产管理费上限未披露 [2] - 《期货经纪服务框架协议》规定中泰期货向山能集团提供经纪服务收取的佣金上限未披露 [2] 审议程序与关联关系 - 交易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已获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 关联方山东能源集团为山东省国资委控股70%的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302亿元 2024年末资产总额10453.85亿元 [4][5] - 山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交易无违约记录 被认为具备履约能力 [3][5] 定价原则与交易目的 - 大宗商品购销定价参照独立第三方当地市场可比价格 衍生品交易按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资产管理费适用统一管理费率 期货佣金参考交易所标准及市场水平 [5] - 交易基于日常业务需要 定价公允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或导致对关联方依赖 [6]
新黄浦: 新黄浦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8:25
核心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8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68.46% [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09元/股,同比增长368.63%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6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788.91% [2] 业务板块表现 - 租赁住房业务出租率稳步攀升,"筑梦城"长租公寓品牌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3] - 商品住宅销售通过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促进剩余货值加速去化 [3] - 商业办公与园区运营确保租金收入和出租率等核心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 - 金融业务板块中,华闻期货市场份额保持行业领先,客户权益规模及监管评级总体表现良好 [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0.4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61%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98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26% [2] - 短期借款为2901.9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51.69% [6] - 担保总额为23.06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7.56% [11] 主要投资项目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6.368亿元人民币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71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 [6]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37.286亿元人民币 [13] - 公司新增对外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07亿股,占比17.93% [12] -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8510.71万股,占比12.64% [12]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包括非独立董事离任和选举新任董事 [9] - 公司股东总数为32,189户 [12] 社会责任履行 - 下属子公司华闻期货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向多地捐赠帮扶资金累计60万元人民币 [10] - 帮扶工作对帮助农村人口5008人就业及509户脱贫人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10] - 公司持续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与精细化运营,助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3]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新规! 10月9日起实施, 全面规范营销活动范围
搜狐财经· 2025-08-25 23:51
新规发布与实施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10月9日正式实施[1] - 新规共十八条 建立系统性监管框架 标志行业互联网营销进入全面规范化管理阶段[1] 互联网营销现状与问题 - 互联网营销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拓宽服务半径 增加获客渠道[3] - 个别公司存在不当宣传 诱导开户 变相居间等违法违规行为 损害交易者权益和行业声誉[3] 营销活动范围界定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范围 包括期货经纪和交易咨询服务的商业性宣传推介[4] - 突破原有经纪业务营销界限 将期货交易咨询服务纳入监管范畴[4] -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等涉及互联网营销的行为均需遵守规定[4] 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 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 纳入合规管理体系[4] - 总部需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管理互联网营销活动[4] - 分支机构必须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活动 不得自行利用第三方服务[4] 营销内容管理规范 - 统一审核管理营销内容 确保合法合规性[4]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4] - 对直播传播形式加强监控力度 禁止发布未经统一审核的内容[4] - 营销活动全流程留痕管理 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4] 第三方合作管理 - 建立事前评估机制 全面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和业务合规情况[5] - 需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 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5] - 协议需明确第三方机构禁止性行为 包括违法获取客户信息和违规开展居间活动等[5] 费用支付限制 - 禁止向第三方支付与期货业务指标挂钩或变相挂钩的费用[5] - 第三方机构超出合作范围涉嫌非法期货活动时 按打击非法期货活动规定处理[5] 禁止性营销行为 - 禁止使用不真实 不准确 未经审核或未经授权的营销内容[5] - 禁止承诺或夸大收益 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5] - 禁止使用混淆概念 不当类比 片面宣传等不当营销手段[5] 公平竞争维护 - 禁止捏造 散布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损害其他公司信誉[6] - 禁止通过不当评比 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营销[6] - 禁止通过不正当方式引流 干扰正常搜索结果[6]
明确展业边界,加强全过程监管!《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解读来了→
期货日报· 2025-08-24 23:52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 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全过程监管 指导合规展业并保护交易者权益 [1] 监管框架与范围 - 规定共十八条 聚焦互联网营销问题与风险隐患 涵盖营销范围界定、内容审核、制度部门明确、人员账号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及禁止性行为等方面 [2]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或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介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涉及营销活动的也需遵守规定 [2] -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同"条款 扩大监管覆盖范围至交易咨询服务和品牌宣传投教活动 [2] 营销管理要求 - 分支机构需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互联网营销 禁止自行利用第三方服务 [3]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信息 强化内容规范性 [3] - 要求期货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备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构超范围业务将按非法期货活动处理 [3] 客户保护与公平竞争 - 加强风险提示和回访 禁止高于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 需及时了解客户异常交易并提示风险 [4] - 禁止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禁止不当评比排序营销 禁止通过不正当方式引流干扰搜索等损害公平竞争行为 [4] 监督检查与行业影响 - 建立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和监控中心的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监管协同性 [5] - 新规为期货公司提供明确展业指引 规范管理机制为总部统一管理 界定互联网营销与投教业务范围 [5] -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多家公司因直播管理缺失、资质不足、误导宣传、变相返佣等问题受罚 [5] - 新规实施后将减少违规现象 促进行业互联网营销业务健康发展 [5] 长期行业展望 - 短期行业将经历磨合期 长期明晰监管指引有助于提升服务质量 探索差异化发展 加强互联网客户服务与保护 [6] - 规范行业互联网营销活动 避免因管理框架不明确导致的管理方式不统一 对交易者和期货公司形成长期保护 [6]
明确展业边界 加强全过程监管
期货日报网· 2025-08-24 16:14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 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全过程监管 指导合规展业并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1] 监管框架与范围界定 - 规定共十八条 聚焦互联网营销问题与风险隐患 涵盖营销范围界定、内容审核、制度部门明确、人员账号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及客户保护等多方面监管要求[2]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或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介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涉及营销活动的也需遵守规定[2] - 将期货交易咨询服务及品牌宣传、交易者教育纳入监管 突破原有经纪业务营销定义 明晰展业边界[2] -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同"的规定 为业务融合提供空间[2] 营销管理规范 - 分支机构需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互联网营销 禁止自行利用第三方机构服务[3]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信息 强化内容规范性[3] - 要求期货公司探索互联网营销服务体系 培育核心竞争力 同时为分支机构参与营销提供展业空间[3] 第三方合作管理 - 期货公司利用第三方机构服务需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3] - 第三方机构超出合作范围涉嫌非法期货活动的 将按打击非法期货活动规定处理 加大对非法居间及违规展业的打击力度[3] 客户保护措施 - 要求加强风险提示和回访 禁止高于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 需及时了解客户频繁交易等异常情况并提示风险[4] 公平竞争与监督检查 - 禁止以捏造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不得通过不当评比排序或不正当方式引流干扰搜索结果[5] - 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及监控中心需建立互联网营销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监管协同性[5] - 明确互联网营销定义及总部统一管理机制 界定与投资咨询业务、品牌宣传投教业务的范围[5] 行业影响与实施展望 - 新规落地后将减少互联网营销违规现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短期行业或经历磨合期但长期利于提升服务质量[6] -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多家期货公司因直播管理不到位、资质缺失、误导宣传及第三方合作不规范等问题受罚[6] - 规范管理框架后将避免管理方式不统一问题 对交易者和期货公司形成长期保护[6]
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证监会发文
中国证券报· 2025-08-23 05:27
监管背景与目标 - 证监会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 制定《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自10月9日起实施[1] - 新规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监管 指导合规展业 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1][2] - 新规针对互联网营销中存在的违规宣传、诱导开户、变相居间等问题 共收到184条公众意见 多数建议已被采纳[2] 监管范围与制度要求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范围指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或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介的活动[3] - 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 纳入合规管理体系 并在总部设置专门管理部门[3] - 规定营销内容需统一审核管理 禁止发布未经审核内容 且全流程需留痕[3] 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管理 - 要求营销人员必须为获得期货公司授权并统一管理的期货从业人员 公司需强化培训监督[3] - 规定期货公司需审慎选择第三方机构 订立书面协议明确禁止性行为 规范费用支付标准[3] - 明确禁止营销人员以欺诈或误导客户方式开展活动 并列举具体违规行为[4] 客户保护与合规操作 - 要求期货公司加强风险提示和客户回访 公示手续费标准且不得超标准收费[3] - 对客户频繁交易等异常情况需及时了解并提示风险[3] - 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营销 明确具体违规情形[5] 监管执行机制 -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可通过非现场监管或现场检查实施监督管理[5] - 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非法期货活动[5]
南华期货(603093)境内外双轮驱动 业绩高增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8-22 06:33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H1营收和净利润受利率下行及费率竞争影响承压 但境外业务增长强劲且境内外双轮驱动策略有望助推未来业绩高增 [1][2][3][4] 财务表现 - 2025H1营收11.01亿元同比-58.27% 归母净利润2.31亿元同比+0.46% [2] - 加权平均ROE同比-0.52个百分点至5.51% [2] - 利息净收入同比-27.80%至2.53亿元 贡献调整后营收增量的-161.93% [3]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13.88%至2.35亿元 [3] 业务分析 - 境外期货保证金规模实现26.46%高速增长 海外业务发展势头强劲 [3] - 净佣金率因市场竞争下滑 期货交投活跃但收入承压 [3] -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交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影响收入计量口径 [3] 战略布局 - 境外业务依托主流交易所清算资质与自主清算体系优势 H股融资上市持续推进以增强资本实力 [4] - 国内业务受益人民币国际化 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将拓展至100个并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 [4] - 人民币国际化推动大宗商品人民币定价 提升商品期货与外汇期货套保市场空间 [4] 盈利预期 - 上调2025-2027年EPS预期至0.82/0.97/1.15元(原预期0.81/0.90/0.99元) [2] - 基于境内外双轮驱动增长预期 给予2025年38.04倍PE与4.86倍PB估值溢价 [2] - 目标价31.03元 维持增持评级 [2]
耀才证券金融(01428)下跌8.13%,报13.56元/股
金融界· 2025-08-01 04:25
股价表现 - 8月1日盘中下跌8 13%至13 56元/股 成交额达3 05亿元 [1] 公司业务 - 提供股票 期货 新股认购及股票融资等全面经纪服务 [1] - 在线交易平台稳定 以低佣金 高融资比率和低融资利息为竞争优势 [1] 经营规模 - 员工近300人 营业点14个 [1] - 客户资产峰值近600亿元 客户账户总数达41万户 [1] 财务数据 - 2024年营业总收入12 55亿元 净利润5 7亿元 [2]
南华期货(603093):重大事项点评:跨境清算牌照再扩容
华创证券· 2025-07-11 04:4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南华期货是全球清算布局最完善的中资期货公司,境外业务为利润增长核心引擎,后续港股上市助力国际资本补充,长期境外投资者进入带来新业务增长点,上调2025 - 2027年EPS等预期,给予2025年业绩35倍PE估值,对应目标价30.76元 [6] 公司基本情况 - 总股本61,006.59万股,已上市流通股61,006.59万股,总市值154.10亿元,流通市值154.10亿元,资产负债率89.41%,每股净资产6.80元,12个月内最高/最低价25.26/8.58元 [4] 重大事项 - 2025年7月9日,南华期货境外全资孙公司南华美国获批成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清算所清算会员,可清算相关期货期权及产品 [7] 全球清算布局 - 境外金融业务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横华国际开展,横华国际下属多家子公司覆盖全球市场,已取得11个清算会员资质,此次CBOE清算资质为第12席 [7] CBOE交易所情况 - 是美国最大期权交易所和上市期权提供商,交易股票、指数、利率等衍生品,近年拓展数字资产市场,有比特币和以太坊期货等加密货币衍生品 [7] 境外业务优势 - 2021 - 2024年境外利息收入由0.03亿元增至4.98亿元(CAGR + 468%),占净额法营业收入比重由0.3%提升至38%,核心驱动为境外客户权益增长和海外高利率环境,后续赴港上市补充资本金可冲抵海外利率下滑影响 [7] 牌照资质与业务拓展 - 横华国际持有香港证监会1、4、9类牌照,若升级有望构建“大宗商品期货 + 数字资产”全球交易生态,拓展新业务增长点 [7] 投资建议 - 上调2025/2026/2027年EPS预期为0.88/0.95/1.08元(2026/2027前值为0.94/1.06元),BPS预期为7.63/8.51/9.50元,ROE为11.5%/11.2%/11.4%,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28.74/26.46/23.36倍,给予2025年业绩35倍PE估值,对应目标价30.76元,维持“推荐”评级 [7] 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2024A|2025E|2026E|2027E| |----|----|----|----|----| |营业总收入(百万)|5,711.61|7,351.48|8,056.85|8,859.12| |同比增速(%)|-8.6|28.7|9.6|10.0| |归母净利润(百万)|457.97|536.11|582.48|659.56| |同比增速(%)|14.0|17.1|8.6|13.2| |每股盈利(元)|0.75|0.88|0.95|1.08| |市盈率(倍)|33.68|28.74|26.46|23.36| |市净率(倍)|3.74|3.31|2.97|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