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 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全过程监管 指导合规展业并保护交易者权益 [1] 监管框架与范围 - 规定共十八条 聚焦互联网营销问题与风险隐患 涵盖营销范围界定、内容审核、制度部门明确、人员账号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及禁止性行为等方面 [2]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或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介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涉及营销活动的也需遵守规定 [2] -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同"条款 扩大监管覆盖范围至交易咨询服务和品牌宣传投教活动 [2] 营销管理要求 - 分支机构需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互联网营销 禁止自行利用第三方服务 [3]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信息 强化内容规范性 [3] - 要求期货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备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构超范围业务将按非法期货活动处理 [3] 客户保护与公平竞争 - 加强风险提示和回访 禁止高于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 需及时了解客户异常交易并提示风险 [4] - 禁止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禁止不当评比排序营销 禁止通过不正当方式引流干扰搜索等损害公平竞争行为 [4] 监督检查与行业影响 - 建立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和监控中心的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监管协同性 [5] - 新规为期货公司提供明确展业指引 规范管理机制为总部统一管理 界定互联网营销与投教业务范围 [5] -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多家公司因直播管理缺失、资质不足、误导宣传、变相返佣等问题受罚 [5] - 新规实施后将减少违规现象 促进行业互联网营销业务健康发展 [5] 长期行业展望 - 短期行业将经历磨合期 长期明晰监管指引有助于提升服务质量 探索差异化发展 加强互联网客户服务与保护 [6] - 规范行业互联网营销活动 避免因管理框架不明确导致的管理方式不统一 对交易者和期货公司形成长期保护 [6]
明确展业边界,加强全过程监管!《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解读来了→
期货日报·2025-08-24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