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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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新规! 10月9日起实施, 全面规范营销活动范围
搜狐财经· 2025-08-25 23:51
新规发布与实施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10月9日正式实施[1] - 新规共十八条 建立系统性监管框架 标志行业互联网营销进入全面规范化管理阶段[1] 互联网营销现状与问题 - 互联网营销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拓宽服务半径 增加获客渠道[3] - 个别公司存在不当宣传 诱导开户 变相居间等违法违规行为 损害交易者权益和行业声誉[3] 营销活动范围界定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范围 包括期货经纪和交易咨询服务的商业性宣传推介[4] - 突破原有经纪业务营销界限 将期货交易咨询服务纳入监管范畴[4] -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等涉及互联网营销的行为均需遵守规定[4] 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 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 纳入合规管理体系[4] - 总部需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管理互联网营销活动[4] - 分支机构必须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活动 不得自行利用第三方服务[4] 营销内容管理规范 - 统一审核管理营销内容 确保合法合规性[4]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4] - 对直播传播形式加强监控力度 禁止发布未经统一审核的内容[4] - 营销活动全流程留痕管理 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4] 第三方合作管理 - 建立事前评估机制 全面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和业务合规情况[5] - 需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 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5] - 协议需明确第三方机构禁止性行为 包括违法获取客户信息和违规开展居间活动等[5] 费用支付限制 - 禁止向第三方支付与期货业务指标挂钩或变相挂钩的费用[5] - 第三方机构超出合作范围涉嫌非法期货活动时 按打击非法期货活动规定处理[5] 禁止性营销行为 - 禁止使用不真实 不准确 未经审核或未经授权的营销内容[5] - 禁止承诺或夸大收益 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5] - 禁止使用混淆概念 不当类比 片面宣传等不当营销手段[5] 公平竞争维护 - 禁止捏造 散布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损害其他公司信誉[6] - 禁止通过不当评比 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营销[6] - 禁止通过不正当方式引流 干扰正常搜索结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