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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亏损890.57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17:1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48亿元 同比增长98.0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890.57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993.75万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0.0571元 [1]
中原环保: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43
中期票据兑付情况 - 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 发行金额5亿元 票面利率2.97% 期限3年 [1] - 票据代码为042280504 简称中原环保MTN002 到期日为2025年8月24日 [1] - 兑付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平台查询 [1]
丛麟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部分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3
一致行动协议变动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有效期届满 三方(宋乐平 朱龙德 邢建南)在协议期间未出现分歧或违约情况 [1][2] - 邢建南基于个人意愿不再续签新协议 但仍担任公司董事 [2][6] - 宋乐平与朱龙德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 有效期36个月 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 [2][3] 控制权结构变化 - 实际控制人由宋乐平 朱龙德 邢建南三人变更为宋乐平与朱龙德两人 [4] - 权益变动前三方合计控制公司45.78%股份及表决权(宋乐平间接控制13.26% 朱龙德间接控制17.22% 邢建南间接控制15.30%) [4][5] - 权益变动后宋乐平与朱龙德合计控制公司30.48%表决权(宋乐平13.26% 朱龙德17.22%) [5] 新协议运作机制 - 双方在股东会 董事会提案 表决及高管提名等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 [2] - 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宋乐平意见为准 [3] -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承诺不主动辞去董事或高管职务(经双方协商除外) [3] 合规性声明 - 本次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6][7]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无异议 [7]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6,422.14万股,发行价每股4.86元,募集资金总额79,81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9.27万元后净额为79,292.33万元,资金于2022年8月25日到账[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7,338.8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49,692.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707.2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累计969.41万元,实际结余资金19,215.57万元[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设立8个专项账户,与中信证券及多家银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使用规范[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92,155,734.10元,其中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账户余额37,864,292.22元,其余账户部分已于2024年至2025年期间销户[3][4]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7,646.51万元,主要用于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项目(1,447.54万元)及赣州南康污水处理厂项目(6,198.97万元)[9][10] - 公司于2023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90.37万元[4][10] - 2024年11月将桐庐、福清、青田等4个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账户已完成销户[4][5]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4年11月将原"智慧水务项目"(承诺投资20,206.19万元)变更为"赣州南康污水处理厂项目",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8,909.56万元,实施主体由紫光环保变更为赣州紫光[6][9][13]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因项目聚焦技术研发而非直接盈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8][13] - 变更后项目投资进度均未达预期:低碳研究院项目累计投入2,755.74万元(进度31.97%),赣州项目累计投入6,198.97万元(进度32.78%)[9][13] 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桐庐一二期提标工程、三期扩建工程、福清提标改造、青田改造工程均已于2022-2023年完工,分别实现效益35.52万元、17.55万元、52.18万元、141.14万元,达到预计效益[1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8,204.35万元已全部投入完毕[10]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9月8日15: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及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16:00前通过官网"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dsb@feidaep.com提前提交问题 [1][3] 参会人员构成 - 董事长吴刚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艺威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郭滢先生将出席 [2] - 独立董事吴依女士及财务总监朱叶梅女士共同参与交流 [2] 会议内容重点 - 主要围绕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 [2] - 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集中回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1][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官网在线参与实时交流 [2]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同一平台查看会议主要内容记录 [3]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企业合并背景 - 公司以7128.47万元收购环保集团持有的菲达保盛95%股权 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以3967.29万元收购环保集团持有的宁波禹成51%股权 [1] - 菲达保盛股权工商变更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 宁波禹成股权工商变更于2025年5月16日完成 两家公司均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因合并各方均受浙江省环保集团最终控制且控制关系非暂时性 [2] 会计准则处理依据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和第33号规定 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期初至报告期数据追溯调整 [2] - 追溯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2] 资产负债表调整影响 - 资产总额增加2.44亿元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亿元 非流动资产增加1.33亿元 [3] - 货币资金增加1835.51万元 应收账款增加2106.85万元 合同资产增加6281.34万元 [3] - 无形资产增加1.31亿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少300万元 [3] - 负债总额增加1.19亿元 其中流动负债增加1.19亿元 非流动负债增加13.34万元 [3] - 应付账款增加3089.79万元 其他应付款增加6594.46万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2010.98万元 [3] - 所有者权益增加1.25亿元 其中资本公积增加8707.98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849.22万元 未分配利润减少25.33万元 [3] 利润表调整影响 - 营业总收入增加4941.81万元至15.12亿元 营业总成本增加4182.97万元至13.78亿元 [4] - 营业成本增加4170.49万元 管理费用增加111.39万元 财务费用减少102.48万元 [4] - 净利润增加584万元至1.17亿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整后为1.17亿元 [5] - 综合收益总额增加592.50万元至1.10亿元 [6] 现金流量表调整影响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7638.33万元至15.99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3823.49万元至13.99亿元 [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810.87万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500万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854.52万元 [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54.52万元 [8] 治理层意见 - 董事会认为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调整后报表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 - 监事会认可追溯调整依据充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9]
菲达环保: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核心观点 - 菲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3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6.4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7][11][12]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数量的40% [7][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7日届满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不低于15% 实际达成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但满足条件 [9]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62% 实际达成为4.67%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9] - 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以2022年为基数不低于5% 实际达成为16.48% [9] - 2023年新增专利授权量不少于55件 实际达成为63件 [9] 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3人 包括7名高管和256名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 [12] - 可解除限售股票总量906.40万股 其中高管群体合计84万股 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群体合计824.40万股 [12]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艺威可解除限售12万股 占其获授数量的40% [12] -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郭滢可解除限售12万股 占其获授数量的40% [12] 审批程序 - 激励计划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浙国资考核〔2023〕23号) [5] - 公司先后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6] - 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性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4][6]
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核心观点 - 菲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将于2025年9月7日届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263人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906.40万股 占总股本1.02% [6][10][16] 批准与授权流程 -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7]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事宜 [8]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 确定以2023年8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2.49元/股 [9]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 认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9]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40% [1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7日完成登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7日届满 [10]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负面情形 [11] - 激励对象未出现违法违规或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12][1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达67.18%(基准为不低于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3.62% 研发费用增长率达16.48%(基准为不低于5%) 新增专利授权63件 [1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25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标准系数100%) 5名为基本称职(标准系数80%) [14]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方案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263人 可解除限售股票906.40万股 占已获授数量比例39.74% [16] - 高管获授及解除限售情况: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艺威获授30万股/可解除12万股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郭滢获授30万股/可解除12万股 董事吴黎明获授40万股/可解除16万股 [15] - 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256人合计获授2281万股 [16]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涉及263名激励对象和9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1.02% [4][8] - 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 并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规定 [1][10][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7日届满 [5]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67.18% 显著高于28%的考核基准 且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 [8]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4.67% 高于3.62%的考核要求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8] - 研发费用增长率为16.48% 远超5%的考核目标 新增专利授权量63件 高于55件的考核标准 [8]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 258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 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为100% [8] - 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为80% [8][10] - 高管团队获授数量为30-40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均为40% [9] 法律与财务顾问意见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确认解除限售事项符合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1]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60052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简称菲达环保 曾用简称包括G菲达和*ST菲达 [1] - 董事会秘书郭滢和证券事务代表邢朝霞联系方式为0575-87211326 电子邮箱dsb@feidaep.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1] 财务表现 - 总资产达12,148,659,010.19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1.75% [1] - 营业收入1,589,966,671.60元 同比增长5.13% [1] - 利润总额183,769,717.92元 同比增长16.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17,382,007.69元 同比大幅增长28.04%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0.05个百分点 [1]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42,492户 [2]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32.91% 持股数量292,832,289股 [2]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 持股比例10.86% 持股数量96,627,476股 其中质押10,000,000股 [2] 债务情况 - 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代码23菲达环保GN001 [3]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1.12% 较上年末60.02%有所上升 [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8.48 高于上年同期的7.71 [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重大影响事项需要说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