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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1.64亿元业绩补偿款等执行程序被终结
新浪财经· 2025-12-16 13:47
核心事件概述 - 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何侃臣、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 -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5] 涉案金额与财务影响 - 本次涉案金额包括本金1.64亿元、逾期违约金以及律师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用、仲裁费用 [2] -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前年度已对上述案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终结执行程序整体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5] 纠纷起源与交易背景 - 纠纷始于2017年的股权收购交易,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48%股权 [2] - 交易对手方包括上海秉樊前身、上海慧罄前身及何侃臣等人,双方约定信唐普华2017-2019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700万元、2200万元,未达标则需现金补偿 [2] - 2020年12月,公司进一步以5676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慧罄持有的信唐普华22%股权,持股比例升至70%,信唐普华成为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 - 何侃臣时任信唐普华法定代表人及上海慧罄执行事务合伙人 [3] 业绩承诺未达成与财务造假 - 信唐普华未达成承诺业绩 [3]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核查发现,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3] - 2020年收购股权时定价也高于公允价值 [3] 仲裁过程与请求 - 2024年5月,公司就业绩补偿款/赔偿款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 - 仲裁请求包括:2017-2019年参股期间业绩补偿款4496.18万元,2021-2023年控股期间业绩补偿款为9357.89万元,因虚假陈述需赔偿3410.1万元 [3] - 除何侃臣已支付业绩补偿金911.82万元外,公司尚未收到被申请人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3] 仲裁裁决与强制执行 -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贸仲作出的终局《裁决书》,裁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的款项应在《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 [4] - 2024年11月,因被申请人未如期履行裁决,公司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立案 [4]
仲裁赢了没钱拿!慧辰股份追讨1.64亿业绩补偿款无果
深圳商报· 2025-12-16 12:33
仲裁进展与执行情况 - 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追讨近1.64亿元业绩补偿款赢得仲裁,但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 [1] - 公司于2024年5月提起仲裁,10月收到终局裁决,要求被申请人10日内付款,并于11月因对方未履行而申请强制执行 [1] -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未来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2] 仲裁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往年度已对上述案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终结执行程序整体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 - 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最新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5亿元,同比上升16.35% [3]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6121万元变为亏损4316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5801万元变为亏损4693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3亿元,同比上升19.24% [3] - 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2518万元变为亏损1114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685万元变为亏损1255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数据分析方法论和数据智能技术提供数据应用相关的全栈解决方案 [2]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专业数据分析服务、数字化营销软件产品/SaaS、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2]
华映科技30.29亿官司胜诉执行待考 面板行业寒冬业绩减亏1.26亿仍承压
长江商报· 2025-12-16 00:05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沈右荣 终审胜诉,华映科技(000536.SZ)获判赔逾30亿元。 12月12日晚,华映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的结果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即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 30.29亿元,另外两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年官司胜诉,对经营承压的华映科技而言是一大利好。华映科技是一家显示面板企业,近年来,面板 行业处于寒冬之中,公司深陷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下降,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1.26亿元, 亏损额仍达7.22亿元。 若30.29亿元的业绩补偿款到账,将大幅改善华映科技经营业绩。不过,能否顺利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七年诉讼终结获判赔30.29亿 与曾经的控股股东打了七年的官司,华映科技最终赢得了法律支持。 根据最新公告,12月12日下午,华映科技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大同股 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大同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驳回其上诉,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 律正确,维持原判。 这场官司始于2019年初。2019年1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 ...
净利接连承压 东方智造实控人欲退场
北京商报· 2025-12-15 15:58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12月15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1] - 控股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约14.33%的股份转让给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交易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批 [2] -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前身是广西物资集团,聚焦物流、环保、机电三大主业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斌于2023年12月通过向科翔控股增资,持有其51.22%的股权,从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距其入主公司已逾两年 [3] 公司财务与业绩表现 - 公司近年来净利润连续下滑,2022年至2024年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1.07亿元、4393.64万元、1661.25万元 [4]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495.57万元、77.69万元、1311.75万元 [4]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19亿元,同比下降9.13% [4]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32.81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6.08% [4]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为-159.0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1][4] 历史业绩承诺与补偿 - 根据2021年披露的《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合计不低于2.5亿元 [5]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约3885.01万元,未完成金额约为2.11亿元,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 [5] - 截至7月15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11亿元,其业绩补偿义务已完全履行 [5]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于2007年登陆A股市场,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以及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 [4] - 智能制造业务板块包括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真空镀膜设备业务 [4] - 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板块包括代建管理服务业务、营销服务业务、商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等 [4]
净利接连承压,东方智造实控人李斌欲“退场”
北京商报· 2025-12-15 11:27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股份转让事宜,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12月15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1]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拟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约14.33%的股份转让给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 [4] -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成立于2021年2月,前身是广西物资集团,聚焦物流、环保、机电三大主业 [4] 股权结构与历史沿革 - 2021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科翔高新 [4] - 2023年12月,李斌通过向科翔控股增资,持有科翔控股51.22%的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 - 截至前三季度末,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累计质押股份2.2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1.35%,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 [4]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1.07亿元、4393.64万元、1661.25万元,连续三年下滑 [6]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495.57万元、77.69万元、1311.75万元 [6]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19亿元,同比下降9.13% [6]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32.81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6.08% [6]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为-159.0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6]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根据2021年《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承诺重整后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 [7] - 公司2022—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约3885.01万元,未完成金额约为2.11亿元,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 [7] - 截至7月15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11亿元,业绩补偿义务已完全履行 [7] 业务构成 - 公司以智能制造业务以及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为双主业 [6] - 智能制造业务板块包括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真空镀膜设备业务 [6] - 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板块包括代建管理服务业务、营销服务业务、商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等 [6]
停牌了!002175,又筹划易主
中国基金报· 2025-12-15 04:41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件 - 东方智造于12月1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因公司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2] 公司主营业务与近期动态 - 公司以“智能制造”与“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为双主业,智能制造业务涵盖精密数显量具量仪、智能物流分拣设备、真空镀膜设备三大板块 [4] - 2024年,公司荣获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 [4] - 停牌前一个月,公司以2748.87万元收购赛孚机械70%股权,以强化智能制造主业布局 [4] 当前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5亿股,持股占比为19.21% [4] - 科翔高新期末参考市值为11.5249亿元 [5] - 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23.41%,合计参考市值为14.0394亿元 [5] 公司历史沿革与多次易主 - 公司前身为2007年上市的广陆数测,最初实控人为彭朋 [6] - 2014年启动战略转型进入文娱传媒领域,2015年7月更名为东方网络 [6] - 2019年控制权变更,宋小忠成为新实控人 [6] - 2022年初公司完成破产重整,实控人变更为宋小忠及范美蓉夫妇 [6] - 2022年10月,公司更名为东方智造 [7] - 2023年末,自然人李斌通过向科翔高新的控股股东增资1.3亿元,间接获得公司控制权 [7] - 此次停牌距离上一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尚不足两年 [5] 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与补偿问题 - 根据破产重整约定,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承诺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 [7] - 实际三年合计净利润仅3885万元,完成率15.54%,触发约2.11亿元的业绩补偿义务 [7] - 截至2025年5月底,公司收到首笔2000万元补偿款,2025年6月收到第二笔2000万元补偿款 [7] - 2025年6月,因未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广西证监局对科翔高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8] 公司近期经营与市场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19亿元,同比下降9.13% [8]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32.81万元,同比下降96.08% [8] - 截至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2月12日),公司股价报4.30元/股,总市值为54.90亿元 [8]
打了近7年官司,终审胜诉!000536,获赔高达30.3亿元,但拿到钱不容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3 13:45
核心诉讼判决与财务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华映科技胜诉 被告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1][2] - 该笔补偿款金额远超公司2022年全年17.39亿元的营业收入[1][5] - 判决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将根据后续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5] 诉讼背景与承诺追溯 - 诉讼源于2014年9月11日被告方的业绩承诺 即确保华映科技相关业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2] - 2018年12月13日 被告方中华映管公告发生债务无法清偿等严重事宜 并申请重整 表明其无能力履行补偿承诺[3] - 华映科技于2019年将诉讼请求金额追加至约30亿元[3] 被告方财务状况与关联关系 - 主要被告之一中华映管已进入破产清算 大部分资产已抵质押 偿债能力有限[4][5] - 基于谨慎原则 公司已对相关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56亿元[5] - 另一被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控股股东)具有一定实力 其官网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营收超80亿元 营业毛利净额超10亿元 市值超过200亿元[1][6] - 华映科技原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所持股份已于2020年11月被以股抵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4] 业绩补偿款回收的会计处理与不确定性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 该30亿元款项需根据判决生效时间、执行状态及资产可收回性来判断何时计入报告期[5] - 若收款存在不确定性 应根据会计准则在报表附注披露而不提前确认收益[5] - 判决生效后若无法执行 公司需先确认应收款 再根据对方履行能力评估可收回性并可能计提减值准备[5] - 尽管获得胜诉判决 公司仍面临“收款难”的现实考验[1]
华映科技终审胜诉,被告被判赔偿30亿元业绩补偿款
中国基金报· 2025-12-13 09:49
诉讼案件终审结果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需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 [1][3] - 被告方为原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原实控人中华映管及大同公司,后两者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 诉讼背景与历程 - 纠纷源于2014年签订的业绩承诺,要求关联交易占比低于30%或确保模组业务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现金补足 [4] - 华映科技于2019年1月提起诉讼,最初要求支付19.14亿元,后于2019年5月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亿元 [5] - 案件历经一审、上诉,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整个拉锯过程历时约7年 [1][2][3] 被告方财务状况与影响 - 原经营主体中华映管及其离岸公司华映百慕大于2018年12月发生债务无法清偿,并申请重整,最终于2022年8月底正式宣告破产,导致其无能力履行补偿 [4][5] - 另一被告大同公司仍在正常经营,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超80亿元,营业毛利净额超10亿元,具有一定实力 [5] - 因中华映管破产,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被以股抵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于2020年11月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5]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营收为17.39亿元,归母净利润已连续4年(2021年至2024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近42亿元 [1] - 公司主营显示面板及模组业务,受行业周期性寒冬等因素影响,业绩持续不佳,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10.39亿元,同比下降21.03%,归母净利润为-7.22亿元,同比小幅减亏 [5] -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股价报5.02元/股,总市值为139亿元 [6] 事件潜在影响 - 若30.29亿元的赔偿款能够顺利执行,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巨大正面影响 [1]
华映科技终审胜诉 被告被判赔偿30亿元业绩补偿款
中国基金报· 2025-12-13 09:49
诉讼案件终审结果 - 华映科技诉原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及中华映管合同纠纷案终审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被告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人民币 [2][4][5] -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 - 若30.29亿元赔偿款顺利执行 将对公司产生巨大正面影响 [2] 诉讼背景与历史追溯 - 合同纠纷源于2010年重组上市后签订的业绩承诺 原控股股东需确保公司相关业务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 [7][8] - 2019年1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 公司最初要求支付现金补足款19.14亿元 后于2019年5月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亿元 [4][8] - 2018年12月 原实控人中华映管及华映百慕大发生债务无法清偿 并申请重整 2022年8月底 中华映管正式宣告破产 [8] 公司经营与财务现状 - 公司2024年营收为17.39亿元 归母净利润已连续4年(2021年至2024年)亏损 累计亏损额近42亿元 [2]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收10.39亿元 同比下降21.03% 实现归母净利润-7.22亿元 同比小幅减亏 [9] - 截至12月12日 公司股价报5.02元/股 总市值为139亿元 [10] 公司控制权与业务 - 因原控股股东破产 其持有股份被法院裁定以股抵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于2020年11月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9] - 公司主要从事显示面板、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是全球重要的新型平板显示专业制造商 [9] - 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不佳 受面板行业的周期性寒冬等因素影响 [9] 相关方情况 - 业绩补偿的连带责任方大同公司仍在正常经营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超80亿元 营业毛利净额超10亿元 [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18:58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一笔历史股权收购的业绩补偿纠纷,向多个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涉案总金额达1.217亿元 [1][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9起诉讼/仲裁,涉案本金总额约1.2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5% [8] - 公司目前面临预重整、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多重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10][11] 本次仲裁案件详情 - **案件背景与事实**:2017年2月,公司与被申请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荆州市晶威机动车驾驶员考训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荆州东方时尚)股权,协议包含2017-2019年业绩目标及补偿条款 [2]。因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目标,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现金补偿总额为11,112.76万元,并明确了支付期限与逾期罚则 [4] - **仲裁请求与金额**:因被申请人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提起仲裁,请求支付拖欠的业绩补偿金6,598.93万元、利息306.07万元及违约金5,267.45万元(暂计至2025年7月31日),合计约1.217亿元 [3][4][5]。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相关费用 [6] - **案件状态与影响**:案件目前处于审理阶段,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受理,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7] 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 **新增案件概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9件,涉案本金金额合计为129,272,163.93元 [8] - **案件性质**:新增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 [8] - **历史案件进展**: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有相应进展情况,但公告未提供具体细节 [9] - **披露完整性**:公司声明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 公司当前面临的其他重大风险 - **预重整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 [11]。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0][11] - **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后续依法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1] - **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公告日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