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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赢了没钱拿!慧辰股份追讨1.64亿业绩补偿款无果
深圳商报· 2025-12-16 12:33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贸仲作出的《裁决书》,贸仲已作出终局裁决,被申请人应支付的款项应在《裁 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 公告》。2024年11月,因被申请人未如期履行裁决,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被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受理并立案,案号为(2024)京01执4521号。公司于2024年11月 23日披露了《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慧辰股份主营业务是基于数据分析方法论和数据智能技术提供数据应用相关的全栈解决 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专业数据分析服务、数字化营销软件产品/SaaS、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 案。 就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公告介绍,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 书》主要内容如下:因被执行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 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 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最新业绩方面,10月29日,慧辰股份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3.15亿 ...
华伍股份仲裁事项恢复执行,涉案金额超2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05 13:33
仲裁事项进展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恢651号],裁定立即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花再华、潘北河的财产,执行限额为人民币205,312,6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用等 [1][3] - 此次恢复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 仲裁历程回顾 - 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仲裁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依据2016年12月《股权转让协议》及2018年12月《股权质押协议》中的仲裁条款 [2] - 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裁决书》,裁决花再华、潘北河支付人民币205,312,600元及相关违约金 [2] - 2021年6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24年3月5日公司收到执行款10,771,240.71元,2024年4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明确满足条件可申请恢复执行 [2]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孙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7304.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5%,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4] -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金额约3322.95万元(占比45.49%),作为被告涉及金额约3981.18万元(占比54.51%)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