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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44
交易概述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获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财务资助 [1][2] -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 借款条款 -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实际金额以银行划付凭证为准 [2] - 借款年利率为6.5%(单利) [2] - 借款期限为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 [2] - 上海安瑰可在首笔借款发放日起12个月内分笔发放借款 [2] - 逾期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2] 担保安排 - 公司提供多项质押担保物:持有的上海光野973,300,000份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实缴出资457,505,000元)、安石宜昭有限合伙份额、对安依投资的4.4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应收款项债权 [3] - 子公司安石投顾提供对光控新业的4.1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应收款项债权质押 [3] -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余额、罚息、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合理费用 [4] - 质押协议需在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5] 协议生效条件 - 借款合同需双方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 - 质押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5] -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3][5]
摩恩电气: 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9:25
财务资助额度调整 - 公司追加向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 [1] - 追加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原额度变更为新额度(具体金额未披露) [1] 担保安排 - 问泽鸿先生(持有摩恩新能源49%股权)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确保《借款合同》履行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能够对摩恩新能源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风险控制 整体风险可控 [2] - 按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收取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使用费 [2] - 加强对被资助对象风险监控 跟踪经营管理、资产负债和资金使用情况 监督资金用途 [3] 财务资助现状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287.2156亿元(28,721.56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55% [3] -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无逾期还款情况 [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28 07:29
远期结售汇业务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准开展额度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2] - 业务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1][2][5] - 业务存在内部控制、操作、汇率波动、履约及客户违约五类风险,但公司通过配备专业人员、选择低风险业务及持续监控等措施控制风险 [3][4][5] 子公司股权激励 - 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通过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出资3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7.70万元 [11][12][13] -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100.00%降至65.00%,深圳海搏变为控股子公司但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1][13][35] - 增资价格定为3.25元/注册资本,基于评估机构对深圳海搏股东权益价值648.95万元的评估结果(每元注册资本对应3.24元) [29][33] 财务资助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深圳海搏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搏提供不超过12,000.00万元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同期LPR,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日 [44][45][46] - 深圳海搏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121.96%,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35.00%)提供同比例担保 [44][46][56] - 资助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5][59][61] 公司治理与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提案1及4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8][78][80]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68][73][78] - 提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委托投票 [79]
海目星: 海目星: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2:12
财务资助交易概述 - 海目星拟向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财务资助 额度有效期36个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关联自然人赵盛宇(持股8%)和周宇超(持股7.3%)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但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一年期LPR及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 具体以借款协议为准 [1] 被资助对象情况 - 星能懋业为海目星持股64.2%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从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业务 [3][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星能懋业净资产为374.58万元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26.09万元 净利润亏损537.79万元 [5] - 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1,097.09万元 扣非后净利润相同 [5] 交易审议程序 - 本次交易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且不影响资金周转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盛宇和周宇超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认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定价公允 [8] 战略意义与影响 - 星能懋业被定位为集团光伏板块业务主要承接单位 是未来经营业绩重要发力点 [7] - 财务资助旨在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 支持其业务发展需求 [7] - 公司强调对星能懋业具有实质控制力 将通过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7][8]
海目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2:08
财务资助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LPR及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具体以借款协议为准 [1][5] - 本次交易已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协议签署、款项支付及补充协议等事项 [1] 关联交易性质 - 公司持有星能懋业64.20%股份,为控股股东;董事长赵盛宇持股8.00%,董事周宇超持股7.30%,因二人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 - 关联自然人赵盛宇担任星能懋业董事长,周宇超担任总经理,二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2][3] -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被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 星能懋业2024年末资产总额1,476.62万元,负债总额564.90万元,净资产911.72万元;2025年3月末资产总额1,142.48万元,负债总额767.90万元,净资产374.58万元 [5] - 2024年度净利润为-1,097.09万元,2025年1-3月净利润为-537.79万元,扣非净利润与净利润一致 [5] -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26.09万元 [5] 交易必要性及影响 - 星能懋业作为集团光伏板块业务主要承接单位,是未来经营业绩重要发力点,本次资助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及业务发展需求 [6] - 公司对星能懋业具有实质控制力,将通过财务和资金管理实施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6] - 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8] 审议程序执行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认为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影响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 [6]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盛宇、周宇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7][8] - 监事会确认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 [8]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经核查认为,交易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9] - 基于星能懋业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力,交易总体风险可控 [9] - 保荐人对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00:0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58元,募集资金总额7.54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586亿元 [1] - 截至2024年底,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7063亿元,尚未使用金额1.5855亿元(含利息收入4421.99万元) [2] - 2025年上半年新增投入1491.04万元,累计投入增至5.8554亿元,尚未使用金额降至6319.35万元(含利息及汇兑收益84.24万元) [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6]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1.91万元,与尚未使用金额差异5487.45万元系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七天通知存款787.45万元、大额存单4700万元)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出1.801亿元用于收购鸿通科技60%股权 [8][17] - 2024年再次变更用途,调出1.54945亿元向鸿通科技增资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8][18] - 2025年上半年以募集资金支付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1491.04万元 [3] - 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812.49万元(2020年)及353.11万美元(2024年) [9][11] 闲置资金管理 - 2024年9月批准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理财产品 [6][12][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产品余额5487.45万元 [6][12] 节余资金处理 - 2024年终止"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8065.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 - 2025年6月批准将"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节余资金4428.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 财务资助安排 - 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900万美元财务资助,用于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 [27][29][53] - 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利率参考SOFR且不低于公司美元融资成本 [29][53] - 鸿通香港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066.87万美元,净利润6.21万美元 [3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96亿元,同比下降8.64% [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亿元,同比下降13.85% [47] 公司治理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47][58][59] - 所有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1][60]
滨海投资(02886)获得中石化财务天津的财务资助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00:21
融资安排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获得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提供的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1] - 授信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形式用于结算天然气采购款项 由附属公司承担上游供应商贴现息 [1] - 商业汇票承兑合同有效期截止2025年12月30日 [1] 业务模式创新 - 本次交易实现集团首次采用票据结算气款模式 [1] - 该模式为公司提供低成本资金 同时优化融资结构和财务成本 [1] - 新模式有力支持集团运营与发展需求 [1] 股东支持 - 中国石化通过本次交易持续兑现助力集团持续发展的承诺 [1] - 交易体现重要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切实担当 [1]
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1 08:19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3点30分 [4] - 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间9:15-15:00 [4] 会议组织安排 - 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开展筹备工作 [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程序事宜 需凭股票账户卡及身份证件登记参会 [1][2] - 现场限制非股东及未获邀请人员进入 需保持会场秩序与手机关闭 [1][2] - 股东发言需提前15分钟登记 原则上按持股数量排序前十名可发言 [2] - 发言时间限5分钟内 内容需围绕会议议题 [3] 表决与监督机制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 - 表决结果经主持人宣布后以公告形式发布 [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核心议案内容 - 议案涉及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 [5] - 资助总额21,0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17,850万元对应85%股权比例 [5][9] - 资金用于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权 [5] - 借款期限3年 零利率且无担保措施 [9] - 首笔支付16,915万元 剩余935万元根据需求分笔支付 [9] 子公司基本情况 - 智筑空间成立于2025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8] - 公司持股85% 实控人江浩然持股15% [8]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房地产租赁等一般项目 [8] - 无失信记录及重大或有事项影响偿债能力 [8] 交易背景与影响 - 子公司专为受让信托贷款债权及处置抵押资产设立 [7] - 国民信托将在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5] -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8] - 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3.67% [10] - 目前无对外资助及逾期未收回款项 [10]
众合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5 12:16
财务资助概述 - 公司拟向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温瑞公司7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5%,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温瑞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为600万元,山屿源环保提供1800万元资助,合计2400万元[2] - 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上浮20%,山屿源环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温瑞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2024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12亿元,负债总额7253.93万元,净资产3946.61万元[5] - 2024年营业收入1932.63万元,净利润516.16万元,持有4500万元污水处理收益权质押借款[5] - 交易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山屿源环保,实际控制人为邵青青[4] 关联交易性质 - 因公司财务总监王美娇担任温瑞公司董事,交易完成后温瑞公司构成关联法人[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财务资助协议条款 - 资助方有权监督资金用途,对违约行为可提前收回款项并按日0.05%计收罚息[10] - 被资助方需按月提供财务报表,保证方承担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连带责任[10] 财务资助规模 - 截至核查日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6.38亿元,占净资产18.72%,本次新增600万元后合并报表外资助占比0.18%[11] 独立董事意见 - 交易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战略,温瑞公司经营稳定且现金流良好,资助风险可控[11] - 山屿源环保将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资助并承担担保责任[6] 董事会意见 - 山屿源环保资产负债率39%低于行业水平,具备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基础[12] - 温瑞公司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经营稳定性为还款提供保障[12] 保荐机构核查 -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3] - 《股权转让协议》已明确财务资助偿还计划[13]
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1:11
财务资助交易概述 - 恒银科技及实控人江浩然拟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 合计金额21,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恒银科技出资17,850万元 江浩然出资3,150万元 借款期限均为3年 [1] - 借款资金用于支付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转让款19,999万元 以及契税、印花税等后续费用约1,001万元 [1] - 智筑空间为恒银科技控股子公司 恒银科技持股85% 江浩然持股15% 注册资本100万元 [4][5] 交易结构与资金安排 - 恒银科技首笔支付16,915万元 剩余93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分笔支付 江浩然首笔支付2,985万元 剩余165万元分笔支付 [6][7] - 资金来源于双方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5][7] - 国民信托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 向恒银科技及江浩然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反对 [2] - 恒银科技部分资助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 - 江浩然资助适用《上市规则》6.3.18条豁免关联交易审议 仅按财务资助程序披露 [2] 子公司定位与资产处置 - 智筑空间专为承接信托贷款债权设立 作为资产处置平台管理抵押担保资产 [4]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房地产租赁等 无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记录 [6] - 公司通过治理体系监督子公司资金管理 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8] 财务影响与资金状况 - 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17,850万元 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3.67% [9] - 合并报表外单位借款余额为0 无逾期未收回资助 [9] - 交易预计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符合整体利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