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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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 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应参会监事3名 实际参会监事3名 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未发现参与编制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监管规则要求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 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 - 关联监事杨国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影石创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关联交易概述 - 影石创新放弃对参股公司融光光学优先增资权 融光光学拟增资扩股引入和谐超越基金、稳正长优基金及陆永杰 增资总额为人民币5870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46.5315万元 资本公积5323.4685万元 [1] - 和谐超越基金出资5000万元认购465.5294万元注册资本 稳正长优基金出资800万元认购74.4847万元注册资本 陆永杰出资70万元认购6.5174万元注册资本 [1][6] - 交易完成后融光光学注册资本从1582.8万元增至2129.3315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从20%降至14.8666% [2] 交易标的与关联关系 - 融光光学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82.8万元 成立于2021年9月2日 经营范围包括光学仪器制造、真空镀膜加工等 [4] - 现有股东包括珠海横琴融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32.0003%)、影石创新(持股20%)、东莞晶彩光学(持股15.4623%)等 [5]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846万元 负债总额3063万元 净资产1783万元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792万元 负债总额3276万元 净资产1516万元 [5] - 2024年营业收入4164万元 净利润-253万元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358万元 净利润-267万元 [5] 交易定价与协议安排 - 交易定价基于融光光学经营情况经各方协商确定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6] - 和谐超越基金认购后持股21.8627% 稳正长优基金持股3.4980% 陆永杰持股0.3061% [6][7] - 协议要求核心人员签署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投资方需完成尽职调查并获投资决策批准 [9][10] - 违约条款规定 若因公司方不配合导致交易失败 需按投资金额10%支付违约金 工商变更逾期需按日2‰支付违约金 [12][13] 交易影响与审议程序 - 放弃优先增资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交易后融光光学仍为参股公司 不会对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4]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4]
上海银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关联交易概述 - 调整向上银国际(深圳)转让相关资管计划所持有资产的支付进度 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1] - 给予新微集团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 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及投资 授信有效期3年 担保方式为信用 [1] 关联方介绍 - 上银国际(深圳)为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 注册资本20,098万元 法定代表人茅彦民 由公司全资控股 [2] - 新微集团注册资本4.70亿元 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赵宇 [3] 交易定价与影响 - 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规则 交易定价与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3] - 与上银国际(深圳)交易为支付进度调整 与新微集团交易属日常业务 对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3] 审议程序与标准 - 上银国际(深圳)交易因支付进度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3] - 新微集团单笔交易4亿元不足上季末资本净额1% 但累计交易金额达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 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上银国际(深圳)交易条件公允 新微集团授信属正常业务且按市场原则定价 [5] - 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5][6]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6]
泓淋电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财务资助交易概述 - 公司孙公司HONGZHAN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接受关联方泰国泓淋集团不超过2亿泰铢的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利率不高于泰国市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并提前还款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关联方泰国泓淋集团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2亿泰铢 主营储能设备和充电桩的生产销售 由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98% [2] - 截至2024年末 泰国泓淋集团总资产158,958.86万泰铢 净资产14,259.10万泰铢 总收入2,606.34万泰铢 净利润-4,297.79万泰铢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通过威海泓淋科技集团持有泰国泓淋集团99.98%股权 构成关联关系 [2][3] 交易条款与定价 - 借款利率按泰国市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定价经双方平等协商 被认定为公允合理 [4] - 协议规定借款用于合规生产经营 无需公司提供担保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6] 公司治理程序 -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交易符合法规要求 定价公允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 [2][6] 交易必要性及影响 - 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支持业务开展 [5] - 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574.71万元人民币(未税) [5]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认定该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规定 [1] - 报告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未发现参与编制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 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专项规定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 未出现变相改变用途情况 [2] -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日常关联交易 -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获监事会通过 [2] - 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 - 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 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3][4]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修订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3][4] 期货业务拓展 - 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获监事会批准 [4] - 增加额度基于实际业务需要 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4] - 已设置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
钱江水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大湾区科创中心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4
交易概述 - 钱江水利拟购置中国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9楼16层 建筑面积2177.2357平方米 含税单价15,552元/平方米 总价款3,386万元[1][2] - 交易对方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方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2] - 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方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1][2] 交易标的详情 - 标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中轴线东侧 为5A级甲级写字楼 配备职工餐厅及企业展厅[6] - 购置楼层包含套内建筑面积1330.8766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846.3591平方米[6] - 产权证标注"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 抵押转让须与全部自持物业整体办理"[6][12] 定价与评估 - 定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2024〕资评字第号) 采用收益法评估[7] -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 评估价值2,704.48万元 增值率25.20%[7] - 最终定价参考周边办公楼售价 含增值税9%[1][7][10] 支付与交付安排 - 全额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2025年9月20日完成付款[4][8] - 交付条件为支付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 买方需在10日内完成验收[8] - 实测面积与预测差异需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结算 多退少补[11] 产权登记与保修 - 卖方在项目规划验收合格后180个工作日内申请初始登记[11] - 买方需提供关联企业认定文件等资料 产权变更手续在资料齐全后720日内完成[11][12] - 保修期按工程类型划分:主体结构按设计使用年限 防水工程5年 装修及设备安装2年[12][13] 交易影响 - 满足广州市场拓展办公需求 符合经营发展需要[15] - 交易完成后可能新增与电建物业的关联交易 但不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控股子公司[15][16] - 不会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5][16] 审批程序 - 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5日审议通过 认为交易价格基于市场且符合公司利益[5][16] - 董事会于8月27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17] - 交易金额未超董事会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2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价格为1,527,200,572.59元 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9][10][34]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标的资产增值率为16.49% 加期评估确认价值未发生减值 [9][34][35] - 发行股份价格为3.49元/股 发行数量为437,593,287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28.71% [11][12][38] 标的资产情况 - 宁波交工主营业务为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重大项目代建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9][32] - 标的公司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曾获李春奖、詹天佑奖、鲁班奖等行业荣誉 [32] - 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占比分别为40.58%和32.33% 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及政府单位 [24][26] 财务影响分析 - 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将增长32.19%至4,234,882.58万元 负债总额增长33.12%至3,540,581.12万元 [12] - 2024年营业收入预计增长27.13%至2,677,421.84万元 净利润增长40.29%至45,159.99万元 [1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2674元增至0.2714元 净资产收益率提升 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 [12][27] 股权结构变化 - 交易完成后交投集团持股比例从26.87%增至47.86% 实际控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 [12] - 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保持在10%以上 满足上市条件 [12]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并设置股价下跌自动延期条款 [11][39] 交易背景与目的 - 落实国企改革要求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30][31] - 解决交投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 履行2019年作出的公开承诺 [30] - 整合房建施工、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业务 形成产业链协同优势 [12][32][33] 审批进展 - 已获得宁波市国资委预审核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 尚需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注册 [12] - 交易存在因审批未通过或内幕交易调查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18][19]
西安银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财务报告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 - 批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财务信息已获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2][3] - 通过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5] 风险管理体系更新 - 更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2024年版)》 [5] - 优化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并变更关键参数 [5] 关联交易业务合作 - 与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信贷业务合作 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 [5][6] - 与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展5亿元信贷业务合作 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 [6] - 与西安大唐西市置业有限公司开展2.935亿元信贷业务合作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授信总额保持不变 [7][8] - 所有关联交易均纳入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7][8] 战略发展规划 - 批准普惠业务三年行动计划 [8]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8][9]
富淼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03
关联交易概述 - 富淼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淼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毅泓创投 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元 毅泓创投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取得增资后安徽富淼16.67%股权 [1][2] -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由100%降至83.33% 安徽富淼仍为控股子公司 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 [2] - 增资款项用于安徽富淼安庆项目的后续建设及业务推广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增资方基本情况 - 毅泓创投成立于2025年5月2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峰毅远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25.00%份额 根据规则认定为关联方 [2][3] - 毅泓创投合伙人包括安庆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 暂无财务数据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安徽富淼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仓储业务 负责"年产44.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配套功能性单体"项目建设 [1][3] - 2025年1-6月资产总额5.73亿元 负债总额4.12亿元 净资产1.62亿元 净利润-123.51万元 2024年度净利润-203.56万元 [4][5] 交易定价与协议内容 - 增资定价基于安徽富淼整体价值及发展前景 经双方协商确定 遵循公平自愿原则 [5][6] - 协议约定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2.4亿元 新增4,000万元 先决条件包括公司内部决策批准及无重大不利变化 [6][7] - 增资款项需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仅用于项目建设及经营 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 [7] 交易影响与审议程序 - 交易有利于优化股东结构 推动市场化运作 满足新业务发展战略需求 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8][9] - 交易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方将放弃投票权 [9][10] 保荐机构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交易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符合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航材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03
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关联方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购买3吨级真空感应熔炼炉及配套设备等25台/套资产 [1][2] - 交易目的为优化资产配置、理清资产管理责任、减少关联交易,并发挥熔铸事业部在粉末高温合金熔炼领域的专业优势 [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与受让航材院持有的钛合金公司77%股权交易累计计算后达到审议标准 [2][12] 交易标的详情 - 标的资产包括1台3吨级真空感应熔炼炉及24台配套设备,均于2020年底至2021年投入使用 [4] - 设备原值总计21,098,761.08元,净值13,782,129.5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 [4] - 资产权属清晰无纠纷,无诉讼、质押问题,且近期运作状态良好可正常投入生产 [4] 交易定价依据 -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816.52万元(不含税),较账面净值1,378.21万元增值438.31万元,增值率31.80% [5] - 交易作价含税总额20,526,707.64元(不含税18,165,228元,税额2,361,479.64元),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6][10] - 定价方法选择依据:设备无法独立产生收益(不适用收益法)、无足够可比案例(不适用市场法),故采用重置成本法 [6] 交易必要性与可行性 - 必要性:粉末高温合金母合金是熔铸事业部核心业务,购置设备可理顺资产边界、减少长期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 [1][8][9] - 可行性:设备原为公司租用且状态完好,技术资料齐全,购置后无需改造即可使用,且公司资金充足可支持交易 [8][9] 合同与履约安排 - 合同规定购买价款需在签约后6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逾期则按日1‰支付迟延履行金 [9][10] - 交付在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即视为无质量异议,所有权同时转移 [10] - 购买方承担除增值税外的一切税费(如印花税、城建税等),若出售方被要求缴纳税费可向购买方追偿 [10] 审议程序进展 - 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1][12]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并同意议案,但因战略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 [12] - 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最终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