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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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7 10: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Thinkingdom Media Group Ltd [1] -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 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4,234,624元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2][5]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天津生态城动漫东路355号创研大厦33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94096J [1][2]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 [49][12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1亿股 主要发起人陈明俊持股7158.4445万股(占比71.58%) [5] - 现有股份总数154,234,624股 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19] - 公司禁止接受自身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发起人及董监高股份转让受锁定期限制 [29][30] 经营范围 - 主营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 版权代理及影视制作业务 [3] - 经营宗旨强调提供"有益、有趣、经得起时间"的优质内容 [3] - 具体业务涵盖图文设计、纸张销售、进出口贸易、广告业务及教育咨询等领域 [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31][8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4]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5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及查阅会计账簿等法定权利 [10][11]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 [11]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股份质押需及时书面告知公司 [14][15]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股份回购需符合法定情形 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及维护公司价值等需求 [7][8] - 回购股份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10% [8]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禁止六个月内反向交易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1]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15]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并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 [47]
江苏国信: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Guoxin Corp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邮政编码210005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8,079,704元 [3] - 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3,700万股普通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组织机构 坚持党的领导并为企业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经营宗旨以电力和信托为主业 致力于打造业内标杆企业 [4] - 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电力项目开发建设及进出口贸易等 [4]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持有110,000,000股 由11位股东共同发起 [5] - 主要发起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60万股(占比36%) [6] -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40万股(占比34%) [6] - 目前总股本为3,778,079,704股 全部为普通股 [6] 股份管理规则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5]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决议且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7] - 股份回购仅限于特定情形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8]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建议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及高管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14]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 [45]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及重大交易决策等职权 [45]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联关系 [52]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及内控评估 [55] 会议机制 - 股东会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 [23]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召开 需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4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 [56]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并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职权 [54]
安宁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6 08: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ichuan Anning Iron and Titanium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80号 邮政编码617200 [3] - 公司系由原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604471T [3] -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0万股 于2020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股本与股份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1989958元 股份总数为471989958股 全部为普通股 [4][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10000万股 持股比例100% [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6][7]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以技术创新为导向 持续对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稀贵金属直接分离提取等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和产业应用 [5]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矿石开采 洗选 钒钛铁精矿 钛精矿 钛中矿及其他矿产品加工 销售 机电维修 建材 百货销售 装卸搬运 [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等职权 [18][1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数1/3 设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股同权 [6] - 公司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6][17]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20]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 网络表决程序等内容 [26]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 1/3以上董事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3] - 董事会会议应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54]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括召开日期地点 出席董事姓名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内容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5]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是前10名股东等 [57]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59]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 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等措施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9]
中颖电子: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1][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金钟路767弄3号 邮政编码200335 [2] - 公司系由中颖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于2010年12月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37.0172万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4137.0172万元 [2][6]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272280Q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独立董事四人 [47]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 [40] - 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0]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47] 股份结构信息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600万股 由10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137.0172万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37.0172万股 无其他类别股 [6] - 公司发起人包括Rich La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等机构 [1][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与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等 [5] - 公司经营宗旨为依托政府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 开发国内集成电路、芯片等产品 [3] - 公司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 [13]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1] - 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36]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7]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 [47] - 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47]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47] 关联交易管理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52] - 关联交易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52]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参与投票表决 [34]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9]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8]
嘉化能源: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Jiahua Energy Chemical Industry Co.,Ltd.,股票代码为SH600273 [1] - 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3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于200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邮政编码3142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6,879,522元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1]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创造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3]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食品生产及销售、药品进出口、发电业务等 [3] - 一般项目涵盖热力生产供应、化工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煤炭销售、污水处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3]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 - 公司发起时发行股份总数12500万股,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0000万股,其他发起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56,879,522股,均为普通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查阅公司文件、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 [9]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4][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 [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召开 [22]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和特别决议(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6]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方案等 [47] - 董事会需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并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规范运作 [48] 交易与担保审批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 [18][20] -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行为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21] - 董事会授权审批权限包括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净资产40%且单项不超30%、资产抵押不超过净资产40%且单项不超30%等 [48][49]
氯碱化工: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CHLOR-ALKALI CHEMICAL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中国上海市神工路200号 邮政编码为201507 [4] -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和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批准设立 [2] - 公司于1992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181.07万股 包括原上海氯碱总厂国有资产折股50538.07万股 [3] -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内资股8643万股 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24000万股 于199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639.9976万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7]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156,399,976股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749,839,976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406,560,000股 [6]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内资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 [4]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重大决策权 [17]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权利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5] 股份变动规则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7]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4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0]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6][57]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52][53] - 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54]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5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产品生产货物进出口等许可项目 [5] - 一般项目包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化工机械设备批发消毒剂销售仓储服务等 [5] 经营宗旨 - 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以一流质量产品和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4] - 经营宗旨为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不断扩大资产和增加利润 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经济利益 [4]
鑫铂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Anhui Xinbo Aluminum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邮政编码为239304 [2] -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1万股 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69.5765万元 [2] - 公司系由安徽银盾斯金铝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铝棒材及铝型材、铝制品、轨道交通车辆铝部件、汽车铝部件、新能源光伏部件、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 以及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销售 [4]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务实、开拓、进取 [4]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以2017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270.52万元按1:1比例折股 注册资本确定为5800万元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4369.5765万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369.5765万股 其他类别股零股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查阅公司文件、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0]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4]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16]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 [16]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4] - 董事任期3年 可连选连任 [38] - 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38]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 [44]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定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程序 [45]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2]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 [5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4]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5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收益归公司所有 [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5]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超过总资产30%等 [17]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17]
ST长方: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5562228B [1] - 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 于2012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ANGFANG GROUP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长方集团总部大楼一层 邮政编码518118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868,769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兴办实业 LED 发光二极管 数码管产品 SMD产品 太阳能光源 半导体 室内外照明产品 离网照明产品 智能照明产品 特种照明产品 LED照明光源SMD支架的生产与销售 [3] - 经营范围还包括照明节能技术开发 市政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与施工 物业管理 自有物业租赁及国内贸易 [3] - 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 五金 塑胶制品 新能源 新材料 电器 电子产品 照明产品 智能储电产品的生产 研发 设计及销售 [3][4]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900万股 目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29,868,769股 均为普通股 [5] - 公司不得以赠与 垫资 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5] - 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股份变动 - 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 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6][7]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但需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6]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6] - 公司收购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 依法请求召开 召集 主持 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10]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义务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的义务 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的义务等 [13]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规范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14] - 控股股东 实控人应当遵守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规定 [14] - 控股股东 实控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15][16] -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5][16] - 股东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 对外担保规范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1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 [17]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 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4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43][44]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权限 [44][4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9]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6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62] 财务会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6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 [62] - 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 [62]
和胜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HOSHION INDUSTRIAL ALUMINIUM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 于2017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911.4081万元人民币 股份总数为27911.4081万股 均为普通股 [3][6]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及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 邮编528463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8][112]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创造世界高水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改变外界对"中国制造"和"中国企业"的看法 [4][5] - 经营范围包括加工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及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材料 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5] - 金属表面处理业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17]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李建湘、霍润、金炯等10名自然人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5]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6]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 [54]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公司可在六种情形下回购股份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8][9] - 回购股份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 [9][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10] 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且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5]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5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 [46]
丰立智能: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FOR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2][4] -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10万股 并于2022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9号 注册资本为12010万元人民币 [3][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名并可设副董事长 [4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修改章程等职权 [17]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3名且包含2名独立董事 [51]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共有13名发起人 其中台州市黄岩丰立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322344万股 为最大发起股东 [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010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7][6]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机器人研发 齿轮及齿轮减速变速箱制造销售 工业机器人制造销售等 [5] -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包含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业务 分支机构设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三丰路1号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等权利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1][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要求违规担保 保证公司五独立 [1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人员 其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0] 重要治理机制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2][31]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