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铝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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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HOSHION INDUSTRIAL ALUMINIUM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 于2017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911.4081万元人民币 股份总数为27911.4081万股 均为普通股 [3][6]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及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 邮编528463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8][112]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创造世界高水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改变外界对"中国制造"和"中国企业"的看法 [4][5] - 经营范围包括加工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及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材料 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5] - 金属表面处理业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17]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李建湘、霍润、金炯等10名自然人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5]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6]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 [54]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公司可在六种情形下回购股份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8][9] - 回购股份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 [9][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10] 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且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5]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5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