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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 支持民企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构建开放共享生态体系
证券时报· 2025-11-11 18:03
扩大民间投资准入 - 政策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提出13条举措,特别将扩大民间投资准入置于首要位置 [1][2] - 针对铁路、核电、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长期受关注领域明确开放路径,对具备条件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近两年在新核准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 [2]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投资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2] - 服务业准入限制将进一步清理,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 [3] 打通投资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4]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4] - 各地已有先例,如四川打造"1+N"模式整合中试资源,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政府资金支持中试转化 [5] 强化投融资保障 - 在投资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7] - 在融资端,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7]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投贷联动合作机制基础上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 [7] 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 构建"服务+监管+协同"的多维度保障体系,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投资服务,不断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 [8] -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情况 [8] -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发挥好现有机制平台作用 [8]
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REITs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16:57
市场扩容与资产类型 - 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并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1] - 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以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1] 民间投资促进措施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等具有收益的项目,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2]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根据项目实际和民营企业意愿确定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2] 项目协调与服务机制 - 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和主动协调 [1] - 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单列 [1] 工作质效与平台建设 - 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 [1] - 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以更好服务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相关主体 [1]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并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1]
扩大准入 民资入股能源有多少想象空间?
中国电力报· 2025-11-11 16:5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核心目标是让民间投资敢投、会投、能投,保障民间资本有舞台、有空间、有回报 [1] 市场准入扩大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等重点领域项目 [2]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3] - 政策突破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由国企主导的传统,为有实力的民营能源企业提供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机会 [2][3] 民间投资现状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4] - 民营企业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超过10% [4]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比重近60% [4]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 [4] - 民营企业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并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投资环境优化 - 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5]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后,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占比已超85% [6] 公平开放监管 - 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管网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7] - 全面实施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过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7] - 修订《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完善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制度 [8]
聚焦重点领域打通制约民间投资堵点
中国经济网· 2025-11-11 14:5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3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 [1] - 政策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 - 政策被置于首要位置,旨在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 [1] 重点领域项目准入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1] - 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事宜 [1]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需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1] 持股比例与实施方式 - 项目具体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 [1]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民间资本持股比例 [1] 投融资政策支持 - 政策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 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现状 - 基础设施REITs是公开市场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2] - 已上市项目涵盖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 [2] - 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2] 未来政策协同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推动市场发展 [2] - 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提高工作质效 [2] - 目标是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2]
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提升整体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 打通堵点 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 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 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 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 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需结合项目实际与参与意愿专项论证确定 [4] 强化权益与创新保障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 油气管网使用 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 - 支持国有企业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加强投融资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重要行业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3] -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3] 政府服务与平台建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国家 省 市 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5] - 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于2024年12月开通 截至今年10月底访问量超50万人次 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 [5] - 建立由43家部门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实现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流程 [5] 推动数字化转型 -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 [6] - 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获取订单 融资 拓展销路 [6] - 发挥互联网平台 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 提供共性技术工具 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 [6]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 2025-11-11 14:04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政策与进展 - 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4] - 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企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4]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4]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 [5]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目前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至10.2% [5] - 支持民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5] - 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企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6]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领域民企数量占比已超85% [6] - 推进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29]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持股比例政策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 [13]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企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3] 生产性服务业民间投资导向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20] - 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20] 投融资政策支持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1]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22] 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间投资 - 基础设施REITs已累计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1] - 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32] 民营企业中试平台建设 - 支持民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3] 数字化转型投资机遇 - 支持龙头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数字综合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数据汇聚、融合应用 [37] - 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场景开放 [37]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 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 [39] - 加强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纠正各类排斥民企的不合理条件,指导各地方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39]
13条举措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多部门协同疏堵点、强保障
证券时报网· 2025-11-11 13:55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提出13条举措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1] - 政策旨在破解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释放促进信号领域明确且参与比例清晰 [2] 扩大准入领域 - 政策将扩大民间投资准入置于首要位置针对铁路、核电、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长期受关注领域明确开放路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在能源领域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2] - 油气领域民营企业投资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2] - 服务业准入限制将进一步清理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 [3] 打通运营堵点 - 措施提出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以连接创新与产业 [4]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体系 [4] - 各地已有先例如四川整合高校院所、企业等中试资源上海、江苏、浙江、重庆探索政府资金支持中试转化的“先投后股”模式 [5] 投资与融资支持 - 在投资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6] - 在融资端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持续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 [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6] 政策落地保障 - 构建“服务+监管+协同”的多维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 [7] - 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7]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 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1 13:4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1]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的量化要求 [2][5] - 政策超越原则性表述,通过列举重点领域和专项论证要求,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 [5] 重点投资领域与准入 - 明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的领域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 [2] - 在核电领域,2024年新核准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3]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于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的投资占比已超过10% [3] - 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6] 民间投资现状与资产类型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 [2]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国家发改委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涵盖清洁能源、数据中心、租赁住房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1] 投融资支持措施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1][8]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部分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8] - 信贷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9] 行业改革与未来发展 - 针对电力、油气、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政策提出具体改革要求以降低隐性门槛,如监管运行调度、解决铁路线路接轨等堵点 [4] - 生产性服务业被视为产业发展的“黏合剂”,民间资本被鼓励进入高价值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6][7]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 [7] - “十五五”时期被指出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的时期 [6]
国家发改委就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答每经问:将加力解决涉民间投资有关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3:44
政策支持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四个一”工作体系支持民间投资,包括一部法律、一个机制、一个平台和一个闭环[2][3][4] - 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主持召开20场“早餐会”,委党组成员座谈交流160余次,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召开座谈会2万余次[3] - 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自2024年12月上线,集成7大功能板块,截至今年10月底访问量超50万人次,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3] 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 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重点鼓励进入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科技服务业[5] - 将通过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5] - 结合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鼓励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6] 规划与法律保障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将予以吸收采纳[2] - 今年出台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立“投资融资促进”专章,首次在法律中对促进民间投资作出规定,完善制度保障[2]
13项举措精准发力 激活民间投资新动能
中国经营报· 2025-11-11 13:4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1] - 《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旨在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目标是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1] 当前民间投资表现 - 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1]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1] - 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1] 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瓶颈 - 民营企业普遍面临创新、融资、管理等多重能力瓶颈,投资可持续性不强问题日益突出[2] - 囿于人才、资金、科研基础设施等创新资源不足,民营企业大多存在创新意愿强但创新能力弱的困境[2] - 由于中试平台和中试服务缺乏,民营企业很难顺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2] 针对创新瓶颈的政策措施 - 《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2] - 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2] - 探索简化优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以破解科技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障碍[2] 针对融资难的政策措施 -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2] 政策影响与业界观点 - 政策以量化标准强化刚性约束,从准入到运营、从融资到转型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3] - 政策回应了民间资本“不敢投”、“不能投”的顾虑,并引导资本流向国家战略领域[3] - 民间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半壁江山,预计将随政策落地进一步释放活力,为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提供坚实支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