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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础设施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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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准入 民资入股能源有多少想象空间?
中国电力报· 2025-11-11 16:5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核心目标是让民间投资敢投、会投、能投,保障民间资本有舞台、有空间、有回报 [1] 市场准入扩大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等重点领域项目 [2]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3] - 政策突破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由国企主导的传统,为有实力的民营能源企业提供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机会 [2][3] 民间投资现状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4] - 民营企业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超过10% [4]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比重近60% [4]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 [4] - 民营企业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并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投资环境优化 - 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5]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后,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占比已超85% [6] 公平开放监管 - 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管网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7] - 全面实施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过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7] - 修订《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完善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制度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