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3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 [1] - 政策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 - 政策被置于首要位置,旨在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 [1] 重点领域项目准入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1] - 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事宜 [1]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需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1] 持股比例与实施方式 - 项目具体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 [1]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民间资本持股比例 [1] 投融资政策支持 - 政策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 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现状 - 基础设施REITs是公开市场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2] - 已上市项目涵盖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 [2] - 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2] 未来政策协同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推动市场发展 [2] - 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提高工作质效 [2] - 目标是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2]
聚焦重点领域打通制约民间投资堵点
中国经济网·2025-11-11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