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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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21 23:21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3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1月5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8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1 14:24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变动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全体5名董事出席并审议通过了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 - 商晓红女士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随后被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并被补选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20][21][22] - 商晓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1,05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255,30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为姐弟关系 [20][25][26]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 - “鸿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32.08元/股的70%而触发 [7]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312元/张,计算依据为票面利率2.0%及计息天数57天 [6][11][12]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投资者回售款预计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8日 [9][15][17] - 回售期内债券可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或转让、回售、转托管 [17]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共有297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7,073,756股,占总股本的69.4060% [32]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6.501亿元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3225% [33][35]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3063% [3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8879% [3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9365% [52][5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及修订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12项公司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均超过99.32% [38][40][42][43][44][45][46][48][49][50][51][5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20:18
公司可转债回售与转股安排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70%,且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4][9] - “鸿路转债”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在此期间可转债将暂停转股,并于2025年12月12日恢复转股 [4][11]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根据持有人类型不同,税后实际可得金额为100.249元/张或100.312元/张 [11][13][14]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8.80亿元,期限六年 [2] - 该可转债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目前处于转股期 [3] 回售条款与执行细节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 [9] - 本次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11月19日,回售价格计算中使用的当期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57天(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5日),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为0.312元/张 [11][13] - 回售程序安排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6日,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2月1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8日 [11][17] 持有人权利与操作流程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8][14] - 持有人需在2025年12月5日至1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不能撤销,若在申报期内未进行申报,则视为放弃本次回售权 [16] -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若持有的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则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17]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2-09 18:05
公司董事会决议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全部出席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补选董事张玉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3][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下属企业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益、压缩管理层级及优化税务筹划 [5][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旨在加强投资管理,并符合江西省国资委对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管的新要求 [7][8]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 - 由于公司股票截至2025年12月9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53元/股的70%(即5.971元/股),且“万青转债”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其有条件回售条款已生效 [11][13][24] - “万青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1.235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1.235元/张(根据票面利率2.30%及计息天数196天计算得出) [11][14][15][16]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2][16][18]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26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9日 [12][19] - 在回售申报期内,“万青转债”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并于2025年12月23日恢复转股 [12][21][24][25] 公司及债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0789,证券简称为万年青 [10][23] - “万青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17,发行总额为10.00亿元(1,000,000,000元),期限6年,于2020年6月3日公开发行 [24] - “万青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6年6月2日 [2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路转债”回售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9 03:17
关于“鸿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 核心观点: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鸿路转债”持有人有权在指定期间内按特定价格将债券回售给公司 [1][3] -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70%,且债券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3] - 回售价格:确定为100.312元/张(含息税),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312元/张 [3][7][8] - 回售关键时间表: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12月16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12月18日 [5][11] - 回售程序:债券持有人需在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10] - 回售期间交易安排:债券在回售期内可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13]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会议基本信息: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5][17] - 股权登记日与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18][29] - 网络投票安排: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10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17][33][35] - 会议审议事项:部分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1][22]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担保授权概述: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为17家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融资担保总额度为159.43亿元人民币 [40] - 最新担保进展:2025年11月,公司为三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新的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 [41] - 累计担保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2.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85.44% [42] - 担保风险说明:所有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无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4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6 04:34
股东会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15: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 - 会议由董事姚俊卿先生主持,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22% [3][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1,757人,代表股份40,754,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5% [4] 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 该议案总同意股数为1,679,840,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9% [7]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股数为33,71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365% [8] 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 公司同日召开了“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一项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 [12][18] -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4名,持有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37,791,7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3550% [15] - 该议案获得债券持有人100%同意,同意票对应债券377,917张 [18] 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 由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锦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24][26] - 回售价格为100.986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986元/张 [24][27][29][30]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2日 [24][25][33][34] 募投项目变更具体内容 - 公司终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24] -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在回售申报期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美锦转债”将暂停转股 [25][39][41] - “美锦转债”自2025年12月8日起恢复转股,转股期截止至2028年4月19日 [39][4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2 02:01
回售条款触发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70%,触发"鸿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3]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3] - 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312元/张 [8] 回售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持有人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 [11]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8日 [12] - 回售期内可转债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同一交易日多项业务申请按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 [14] 转股价格调整 - 当前转股价格为32.08元/股,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85%(27.27元/股) [23] - 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低于转股价格的85%,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3]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需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1] 可转债基本信息 - "鸿路转债"发行总额18.80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880万张,期限六年 [19] - 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转股期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 [19]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经过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当前转股价格为32.08元/股 [19][21]
科华生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7 08:17
科华转债回售条款触发 - 科华生物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64元/股的70% 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3] - 回售条款仅限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生效 且每年仅可行使一次回售权 [2][3] - 转股价格因派息、增发等情形调整时 需重新计算连续30个交易日的起始点 [2] 回售价格与税务安排 - 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计算得100.241元/张(含税) [3][4] - 当期应计利息按公式IA=B×i×t/365计算 其中票面利率i=2.00% 计息天数t=44天 [3][4] - 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按20%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所得100.193元/张 QFII和RQFII免税所得100.241元/张 [5] 回售操作流程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且当日可撤单 [6] -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 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处理清算 [6] - 回售期内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交易指令优先级顺序为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6] 发行与监管背景 - 科华转债于2020年发行 规模73,800万元 2020年8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代码128124 [1] - 回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等法规要求 [7]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回售程序无异议 [7]
科华生物: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7 08:17
可转债回售法律依据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出具 [1] - 回售条款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监管指引》第二十七条关于可转债持有人按约定条件回售的规定 [8] 可转债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获批发行面值总额73,800万元可转债 期限6年 [6] - 可转债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 发行总额73,800万元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代码128124 存续期至2026年7月27日 [7] 回售触发条件 - 回售条款约定: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公司股票连续30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70%时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 [7] - 2025年7月28日至9月5日公司股票连续30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 且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触发回售条件 [8] 公司决策程序 - 2019年7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 2020年6月股东大会延长授权期限 [4][5][6] - 回售实施需履行公告程序 包括回售条件触发后次一交易日披露回售公告及后续提示性公告 [8]
宏川智慧: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宏川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6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批准 -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包括发行方案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 [2] -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0日批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 [2]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0日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议案 [4] 中国证监会核准与债券上市 -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通过证监许可[2020]31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 [4] -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宏川转债" 发行总额67,000万元 债券代码128121 存续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4]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 [5] - 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4日起调整为18.56元/股 触发阈值为12.992元/股 [6] - 2025年7月17日至8月27日期间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992元/股 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6]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回售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 [6] - 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未转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6] - 公司需依法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公告程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