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可转债回售与转股安排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70%,且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4][9] - “鸿路转债”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在此期间可转债将暂停转股,并于2025年12月12日恢复转股 [4][11]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根据持有人类型不同,税后实际可得金额为100.249元/张或100.312元/张 [11][13][14]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8.80亿元,期限六年 [2] - 该可转债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目前处于转股期 [3] 回售条款与执行细节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 [9] - 本次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11月19日,回售价格计算中使用的当期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57天(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5日),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为0.312元/张 [11][13] - 回售程序安排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6日,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2月1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8日 [11][17] 持有人权利与操作流程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8][14] - 持有人需在2025年12月5日至1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不能撤销,若在申报期内未进行申报,则视为放弃本次回售权 [16] -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若持有的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则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