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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1 11:41
公司公告 - 宏川智慧发布公告称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12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宏川转债" [2] - "宏川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2] -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31 19:58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 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3][5] - 触发日为2025年8月27日 且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3][5] - 回售条款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生效[3][5] 回售价格构成 - 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4][6][9] -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312元/张 计算公式为IA=100×2.0%×57/365[7][8] - 票面利率2.0%对应第六计息年度(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7] - 计息天数57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9月12日 算头不算尾)[7] 投资者实际收益差异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所得100.250元/张(扣除20%利息税)[10]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实际所得100.312元/张(暂免所得税)[10] - 其他债券持有者实际所得100.312元/张(需自行缴纳所得税)[10]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1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操作[4][13] - 申报期间可撤单 确认后不可撤销[13] - 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但继续交易[4][15] - 资金到账日安排:发行人2025年9月23日 投资者2025年9月25日[4][14] 回售权特性 - 持有人可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可转债[2][11] - 回售选择权不具有强制性[2][11] - 若回售申报期内未申报 视为自动放弃本计息年度回售权[5]
宏川智慧: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宏川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6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批准 -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包括发行方案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 [2] -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0日批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 [2]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0日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议案 [4] 中国证监会核准与债券上市 -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通过证监许可[2020]31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 [4] -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宏川转债" 发行总额67,000万元 债券代码128121 存续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4]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 [5] - 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4日起调整为18.56元/股 触发阈值为12.992元/股 [6] - 2025年7月17日至8月27日期间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992元/股 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6]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回售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 [6] - 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未转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6] - 公司需依法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公告程序 [7]
宏川智慧: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含赖丽思通讯参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核查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进行公示 [1] - 公示渠道包括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官网,公示期持续10天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 监事会表决结果 -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意见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监事会认定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2] - 详细核查意见已披露于2025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 [2]
宏川智慧: 关于“宏川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6:23
可转债付息公告核心内容 - 宏川转债将于2025年7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 每10张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为18元(含税)[1] - 利息享有权以2025年7月16日(含)为登记截止日 当日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可获得本次利息[1] - 本次付息为第五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 票面利率1.8%[3]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6.7亿元[1] - 债券采用年度付息方式 第五年利率1.8% 第六年利率2.0%[1]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 主体信用评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2] 付息方案及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 实际每10张派息14.4元[3]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暂免所得税 实际每10张派息18元[3] - 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3] 付息安排 - 付息对象为2025年7月1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3]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操作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利息[4] - 利息个人所得税由付息网点代扣代缴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所得税至2025年底[4][5]
宏川智慧: 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49
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8 76元/股调整为18 56元/股 [1]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1] - 调整原因为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 00元 [2]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证监会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1] - 调整情形包括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1] - 具体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Po-D,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1] 本次调整计算过程 - 调整后转股价格计算公式为P=Po-D=18 76-0 20=18 56 [3]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其他转股价格调整情形 - 若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情形,公司将视具体情况调整转股价格 [2] - 调整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允并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7 22:03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57,489,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2] - 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若股本因可转债转股或股票期权行权变动,分红总金额将相应调整[3] - 截至2025年6月10日总股本较基准日(2025年4月21日)未发生变化,实际分红金额为91,497,917元(457,489,586股×0.2元/股)[3] 税务处理细则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发1.8元(税后),境内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4] -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4元,1个月至1年补税0.2元,超过1年免征[4] - 证券投资基金中香港投资者份额按10%征税,内地份额实行差异化税率[4] 关键日期与执行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5]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至股东账户[6] 可转债及期权调整 - 宏川转债转股价格从18.76元/股调整为18.56元/股,调整公式为P=Po-D(D=每股派现0.2元)[7][10]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同步调整,具体方案后续披露[7] 股本与股东结构 - 当前总股本锁定为457,489,586股,未发生可转债转股或期权行权导致的变动[3]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