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与核心信息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冀东转债”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在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13.01元/股的70% 即9.11元/股 且债券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1][2]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债券回售给公司 [1][6] 回售价格与税务安排 - 本次回售价格为每张100.258元 该价格由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0.258元构成 [1][4][5]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计算 其中当期票面利率为2.00% 计息天数为47天(自2025年11月5日至回售起始日2025年12月22日) [3][4] - 针对不同投资者类型 税后实际所得不同: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税后所得为100.206元/张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及其他债券持有者税后所得为100.258元/张 [6] 回售程序与关键日期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申报当日可撤单 但一经确认则不能撤销 [1][8]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1月5日 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1月6日 [1][8] -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 若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况 则对应的回售申报失效 [1][8]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在回售申报期内 “冀东转债”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1][9] - 若同一交易日内对同一债券发出多项指令 处理顺序为:交易、回售、转托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