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科天成(301571)
icon
搜索文档
国科天成: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约188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0 11:55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中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比90.99% [1] - 信息传输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8.38% [1] - 其他业务占比0.63% [1] 财务影响 - 计提2025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约1884万元 [3] - 导致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1884万元 [3] - 相应减少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3] 经营业绩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732万元 [3] - 计提减值损失后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 计提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国科天成: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732万元,同比增加17.37%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0 11:5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4.07亿元 同比增长7.81%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732万元 同比增长17.37% [2] - 基本每股收益0.38元 同比下降11.63% [2]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9] 内部审计报告 - 内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4][5] 内部控制相关 - 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 董事会需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性声明,并在审议年报时形成决议[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7] - 例会提前五天通知委员,临时会议经同意可随时通知并说明[2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委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8] 资料保存与细则实施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0]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5]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8] 投资评审小组 -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设副组长1名[8] 会议规则 - 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资料补充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16]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0]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9]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9]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0]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4] 证券发行披露 - 公司发行证券应按规定编制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等文件履行披露义务[30] - 公司在公开发行证券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披露募集说明书摘要等[35] -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将发行情况报告书按要求披露[3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33]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董事长为本部门等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34]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影响并获取决策资料[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5]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3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情况[35] 关联方及调研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6]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8] - 承诺书包含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信息等内容[39] 信息收集与报告 -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并向董事长等报告[43]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及时内部报告或通报[46] 文件归档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在信息刊登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履职文件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1]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情形的也属于关联方[61]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58] - 股东咨询电话为010 - 83437876,传真为010 - 82581861,电子信箱为tzzgx@teemsun.com.cn[58]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2] -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5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生效实施[64][65]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9] - 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9]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信息申报 - 董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7]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 公司及董高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担责[18] 减持披露 - 董高减持需按规披露,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过半需披露进展[21] - 董高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日公告情况[19] - 董高持股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9]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董高股份转让更严规定需向深交所申报[20] - 董高违规公司可追责,非自愿需充分证据[22]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依规报告披露[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及原则 - 制定制度目的是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提升公司价值[6]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及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股东会等[9] 渠道建设与维护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0][11]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官网设专栏[11]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充分沟通[12]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下也应召开[12][13][14] 媒体管理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并适当回应[15][16]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等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2][26]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8]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档案与合规 - 接待来访投资者建立规范化档案,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22][23]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24][25][3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9]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召开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延期或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表决权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37]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和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表决结果认定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公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4] 就任与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6] 决议公告与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规则修改与解释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也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7]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1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表决权数量 -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15] 股东账户确认 - 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确认原则是注册资料“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以股权登记日为准[15] 投票计入规则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计入[16] 累积投票提案 -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7] 总提案设置 -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9]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19][20]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23]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25] 公司信息 - 细则所属公司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细则时间为2025年8月[26]
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1: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应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无需董事会审批[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批[2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22] 关联担保与评估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记录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