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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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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024-04-19 11:31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6.53万元用于投 资建设"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斯菱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19 11:31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 薪酬方案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2]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5] -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5] - 任职董监高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 - 津贴自担任独立董事起算,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6]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6]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7][9]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9 11:31
履职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列席董事会、监事会及现场检查次数各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3次[3] - 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4]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等股份限售等承诺已履行[7] - 公司稳定股价等多项承诺已履行[7]
斯菱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1:31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 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方式 融资。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 为准。为确保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子公司 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 ...
斯菱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4-19 11:31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 ...
斯菱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1:31
天健审〔2024〕2238 号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斯菱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斯菱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 ...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1: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750.00万股,发行价37.56元/股,募集资金103290.00万元,净额92655.29万元[1] - 应结余募集资金79994.78万元,实际结余73023.59万元,差异6971.19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6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0235879.50元[7][8]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承诺投资24761.95万元,投资进度5.15%[12]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承诺投资3868.94万元,投资进度1.23%[12]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1%[12]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置换资金总额1428.49万元,2023年12月完成置换[13]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7000万元[13]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14]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16] -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重大问题[17] -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8]
斯菱股份(30155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1: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中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需注意[2] - 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开源轴承、优联轴承和斯菱贸易[5]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49,736,218.50元,较上年下降1.55%[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581,299.71元,较上年增长22.16%[8]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717,436.16元,较上年下降48.26%[8]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49元,较上年增长12.75%[8] - 公司2023年资产总额为950,374,771.69元,较上年增长107.69%[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6,392,007.24元,较上年增长209.22%[8]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轴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14] -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全球汽车轮毂轴承市场规模为588.64亿元人民币,中国汽车轮毂轴承市场规模达184.19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轴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轮毂轴承单元、圆锥轴承、离合器轴承等,应用于制动系统、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15] 公司产品线 - 公司生产的轮毂轴承根据内置滚动体的不同可分为第一代锥结构轮毂轴承和第一代球结构轮毂轴承,主要应用于汽车制动系统[16][17] - 公司生产的轮毂轴承单元分为第二代和第三代,集成程度不同,主要应用于汽车制动系统,安装在汽车制动轮轴处,用来承重和提供转动[18][19] - 公司生产的重卡轴承主要分为单列圆锥轴承和双列圆锥滚子轴承,应用于卡车制动系统,安装在汽车制动轮轴处,用来承重和提供转动[21] 公司生产及销售情况 - 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中,制动系统类轴承产量增长11.14%,销售量增长2.61%,动力系统类轴承产量增长29.89%,销售量增长16.92%[38]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2.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实现归母净利润14,97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6%[41] - 公司总资产197,380.15万元,同比增长10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676.63万元,同比增长209.22%[41]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预计2024年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呈现3%以上的增长,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创新为支撑,以品牌运营为手段,围绕“生产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开展公司发展战略[72] - 公司将凭借产品和研发优势,整合市场、技术、人力、资本等各类资源,全方位、多层次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72] - 公司将设立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提升在机器人零部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74] - 公司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风险的措施包括提升品牌知名度、布局泰国子公司全产业链生产能力[7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健全治理结构[82] - 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有效决议,确保股东权益[82] -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82] 公司内部控制 -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20] -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0]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0]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障股东权益,关爱员工生活,保护员工权益[128] - 公司秉承“创新、务实”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客户体验为基石、技术创新为动力[129] - 公司结合多年的采购经验,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控制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诚信、稳定的合作关系[129]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1: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斯菱股份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 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 ...
斯菱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1:31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公司代码:301550 公司简称:斯菱股 份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旭东、梁飞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