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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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 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核心观点 - 公司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总计3.3万股 涉及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而被取消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人数从206人调整为199人 [1][6][7]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4年2月1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 [1] - 2024年2月6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2] - 2024年2月7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 - 2024年2月6日至18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异议 [3] - 2024年2月19日监事会出具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 - 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 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3] - 2024年2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4] - 2024年2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同意以15.40元/股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0万股 [4][5] - 2025年8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等议案 [6] 作废具体情况 - 作废股票数量3.3万股 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 [6][7] - 激励对象人数从206人减少至199人 [6][7] - 本次作废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授予价格调整 - 授予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4.50元/股 [6] 归属安排 - 为199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66.58万股 [6] 公司影响 -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7] - 不影响核心团队积极性和稳定性及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7] 监事会意见 - 认为作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作废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 [7]
新莱福: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为199名激励对象办理66.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1] -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33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492.29万股的3.20%,授予对象共206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 [2]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小明被纳入激励对象,获授理由包括其作为创始人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技术研发的重大贡献 [2][17] 授予安排与调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2个月,授予日需为交易日且不得在敏感期内操作 [3][4] - 归属分三期执行:第一期归属比例20%(授予后14-26个月),第二期30%(26-38个月),第三期50%(38-62个月) [5] - 授予价格原为15.40元/股,后因2023年及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4元及5元)调整为14.50元/股 [6][17][18] - 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离世及1名自愿放弃,作废3.3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06人调整为199人 [18] 业绩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3年为基准,要求2024-2026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净利润增长率达成目标值或触发值 [7] - 2024年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0%(触发值4.0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5.00%(触发值4.00%) [7] - 实际达成:2024年营业收入88,639.26万元,较2023年增长率符合考核要求 [22]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 [8] 本次归属执行情况 - 第一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20] -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66.58万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2.9万股的20% [23][24] -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04,922,890股增加至105,588,690股 [24]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及归属条件达成出具审计意见,律师事务所对程序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5][26]
新莱福: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从15.40元/股降至14.50元/股 主要原因为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1][6][7] -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3,000股 因激励对象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6] - 199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6.58万股[6]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2月1日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1]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2月6日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7日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4年2月6日至18日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异议[3]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4]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决议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15.40元/股[4][5] - 2025年8月23日召开系列会议 审议通过价格调整、股票作废及归属安排[6] 价格调整依据 - 调整直接原因系实施2023年每10股派4.00元(含税)及2024年每10股派5.00元(含税)的现金分红[7]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派息需按公式P=P0-V调整授予价格 其中P0为原价15.40元/股 V为累计每股派息0.9元[7][8] - 调整后价格14.50元/股仍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重新审议[8]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监事会确认调整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规要求[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定调整及归属程序合法合规[8]
新莱福出资2000万元成立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搜狐财经· 2025-08-25 16:50
公司投资动态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持股100% [1] - 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汪晓阳,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1] 业务范围 - 宁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纸制品制造及文具制造 [1] - 业务延伸至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与生产(需审批)、机械设备销售及五金产品研发 [1] -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被列入经营范围 [1] 行业属性 - 新设立公司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 [1] - 经营活动包括自主开展一般项目及需审批的许可项目 [1]
新莱福:8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6:1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吸附功能材料占比61.7% [1] - 电子陶瓷元件业务贡献营业收入17.31% [1] - 高能射线防护材料收入占比14.33% [1] - 其他功能材料及其他业务分别占比5.83%和0.83% [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 市值数据 - 当前公司市值达62亿元 [1]
新莱福(301323.SZ):上半年净利润6720.39万元 拟10派1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5:34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8.2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0.39万元,同比下降8.9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61.43万元,同比下降13.33%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65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1]
新莱福(30132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3:17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4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现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2,457.20 | | 减:发行费用 | 7,939.57 | | 募集资金净额 | 94,517.64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3,577.89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6,255.18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52,300.00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540.36 | 注:以上数据尾数部分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广 ...
新莱福(301323)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3:17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占用方与 | | | 2025 年 1-6 月 | 2025 年 1-6 月 | 2025年1-6月偿 | 2025 年 6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 | 资金占用方 | 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年期初占用 | 占用累计发生 | 占用资金的利 | 还累计发生金 | 末占用资金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金占用 | 名称 | 的关联关 | 的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金额(不含利 | 息(如有) | 额 | 余额 | | | | | | 系 | | | 息) | | | | | | | 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新莱福(301323)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08-25 13:1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增加"广州市黄埔 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 5 号之 101"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230,7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45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4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
新莱福(301323)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3:16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