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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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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1 11:2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9人,注册会计师34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68人[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证天业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3]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1家,收费8,151.6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3] 公司决策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7] 审计情况 - 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沟通,提示关注收入确认和经营情况审计[7] - 2025年4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9] - 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北路智控(30119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1 11:24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 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和 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 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北路智控(30119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1 11:2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公 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了股东会的召开,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 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 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926.81万元,较上年同期100,778.26万元增长 1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1.23万元,较上年同期22,496.05 万元下降1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735.61万元,较上年同期21,078.01万元下降15.86%。 二、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202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吴楚宇 变更为王鹤,公司第 ...
北路智控(301195)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4-21 11:24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2192.0290万股,发行价71.17元/股,募资总额156006.70万元,净额143080.79万元[1] - 超募资金为82244.07万元[4] 资金使用 - 审议通过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占超募总额29.18%,需股东会审议[1][5][7][8] - 承诺十二个月内累计补流不超超募总额30%,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6] 项目投资 - 募投项目含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等,投资总额60836.72万元[4]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补流不影响项目、不损股东利益,同意使用24000万元[8] - 保荐机构对补流事项无异议[8]
北路智控(301195)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1 11:24
注1:不含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年期初占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4年度资金占 | 2024年度偿还累 | 2024年期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 |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用利息(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不适用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不适用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北路智控(301195)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1 11:24
财报披露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 业绩说明会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1] - 董事长、总经理于胜利等出席[1] 投资者互动 -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网站“云访谈”栏目提问[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北路智控(30119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1 11:2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5-15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 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 ...
北路智控(301195)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04-21 11:2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5-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对2025年1月1日以后转固及新增的房屋及建筑物 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5年1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 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 ...
北路智控(30119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1 11:24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2023年度相关议案、2024年各季度报告等[2][3] 监事会评价 - 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等运作规范,决策合理[4] -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能客观反映状况和成果[6] 激励与持股计划 - 核查激励对象名单,认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3] - 认为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程序合规[13] 未来展望 - 2025年监事会将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维护股东利益[14]
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11:2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恩杰、马轶群、王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恩杰、马轶群、王鹤的任职经历以及其提交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