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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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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和回复应遵守规定,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 - 董事会办公室是归口管理部门[10] - 发布或回复有内部审核流程[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任情况[5]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职务解除 - 特定犯罪及缓刑情况,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6] - 对破产、违法吊销等负有个人责任,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监督职责 - 离职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1]
国能日新(30116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4] 监督与审计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8]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8] - 注册会计师年度财报审计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公告[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处理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违规致损应赔偿[19] - 损失严重时罢免违规董监高职务[20] - 控股股东等违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20] 资产保护 - 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应保护股东权益[10] - 发现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司法冻结其股权[20] - 控股股东等不能现金清偿侵占资产变现其股权偿还[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相关制度[24]
国能日新(30116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除担保、资助)由总经理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资助)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深交所认为必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反担保[13]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关联交易审计 - 特定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日常关联交易可免[16]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1]
国能日新(3011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应履职至补选[1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津贴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32] - 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6]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1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书面决议经全体董事传阅,2/3以上董事签署生效[2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2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4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44]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37]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并通过形成决议[38][39][4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3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7]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0] - 秘书做好会议记录,按需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51][53] - 与会董事对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5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56] - 公司按要求报送决议,特定决议及时公告[58] - 相关人员对保密内容保守机密[5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61]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2] 薪酬构成及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2] - 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3] 发放与管理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薪酬方案及绩效评价标准等[3] 审批与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3] 其他规定 - 任职违规董事会将做扣减薪酬或解除职务等处罚[4] - 财务部、人力资源中心等执行薪酬方案[4] - 薪酬和津贴含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5]
国能日新(3011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决策权限 - 日常经营交易中,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比或绝对金额低于规定值,由总经理决定[11] - 非日常经营交易多项指标低于规定值或对应金额少于规定值,由总经理决定[12][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低于规定值,由总经理批准[14] 人员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违规情况,公司需披露相关信息[4]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等,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8] 职责履行 - 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年度经营报告和业务计划[10] - 总经理可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代行职权[20]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重要临时事项2个工作日内报告[20]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23]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纪要5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人员并报送董事会备案[26] 部门职责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16] -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17] - 公司设采购部、生产部、研发中心等部门负责经营管理[22] 违规处理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或失职,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可罢免[28][29]
国能日新(3011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7] - 若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7] - 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7]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发生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8] - 董事会办公室配合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并保存[19]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规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3]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征集股东权利应披露征集文件[28] 保密与审计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2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制作、审核、提交、披露、报送、归档等流程[26] 沟通与参观管理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7]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公司应合理安排并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28]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2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比需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33][34]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未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担保或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等属重大差错[3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合同等属重大差错[34]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属重大差异[35][36] -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属重大差异[36] 违规处罚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等处分[37] 差错处理 - 当出现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提请董事会审核[3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并修订,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40][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1]
国能日新(3011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会议通知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7]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9] 审议与保存 - 需审议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